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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監管維權合力
守護新型消費安全
元旦已過,新春將至。當前,智能家電、共享經濟、定制消費與知識付費等新型消費業態蓬勃發展,為有效防范和化解消費領域風險,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在此,大理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大理州消費者協會結合近期消費投訴舉報熱點發布以下消費提示:
一、甄別宣傳噱頭,筑牢隱私屏障
智能家居產品在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存在捆綁銷售與隱私泄露的風險。部分經營者以“免費安裝”“贈送會員”為名,實則可能附加收費或縮減服務。建議消費者選購時選擇正規渠道,仔細核驗促銷規則與“三包”期限,索取書面憑證。使用中應審慎管理設備權限,定期檢查隱私設置。
二、明晰計價規則,守護資金安全
共享電動車、共享充電寶等服務便捷,但常因計費不透明、押金退還慢引發糾紛。使用前應確認車輛安全狀況、計費標準及停放規范。騎行時須遵守交規,結束后按規定停放并鎖車,及時確認訂單完成。遇計費異常或押金超時未退,應立即通過平臺官方渠道反饋并保存證據。建議審慎開通免密支付或設置支付限額。
三、細化合同條款,嚴把驗收標準
定制家具、個性化旅拍等消費模式滿足了消費者對個性化和品質的追求,但因服務標準主觀性強、交付周期長,易產生“貨不對板”的履約糾紛。部分經營者利用定制商品特殊性,設置“一經定制,概不退換”等不合理條款。消費者選擇定制服務時,務必簽訂內容詳實的書面合同,明確設計圖紙、材料規格、工期、驗收標準、違約責任及售后保障等核心要素,切勿輕信口頭承諾。付款方式上,倡導采用分期支付,降低預付款比例,并將大部分款項與最終驗收合格掛鉤。
四、警惕虛假承諾,理性評估內容
隨著在線教育、技能培訓等知識付費產品迅猛發展,部分經營者以“保過承諾”“高薪就業”等話術進行宣傳營銷,但實際課程內容與宣傳嚴重不符,常設置苛刻的退款條件。消費者應保持理性判斷,購買前可通過試聽試看、核查師資背景、參考多方用戶評價等方式綜合評估內容價值。支付前,務必仔細閱讀用戶協議,明確課程有效期、內容更新政策、退費流程及條件。對于“一次性付費、概不退還”等不合理條款,應予以拒絕并謹慎選擇。
五、審慎對待補貼,識別促銷陷阱
近期,國家及地方層面各類促消費、惠民生的政策相繼出臺,消費者需警惕少數經營者借機進行虛假或誤導性宣傳。同時,應主動通過政府部門官方網站、權威媒體等正規渠道了解政策信息,對于非正規途徑傳播的“掃碼領補貼”“內部優惠”等宣傳保持警惕,謹防經營者以“政府補貼”“國家補助”等名義誘導消費、虛構優惠或夸大產品功效。
六、保全核心證據,善用維權渠道
消費過程中,請注意妥善保存購物發票、電子支付記錄、書面合同、商品實物照片或視頻、廣告宣傳頁面截圖、與經營者的溝通記錄等關鍵憑證。如遇消費糾紛,可先與經營者進行溝通和協商,依法提出合理訴求,若協商未果,可撥打當地12345、12315熱線或向當地相關部門投訴,也可通過微信小程序“全國12315平臺”“全國消協智慧315平臺”投訴舉報并提交證據材料,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大理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大理州消費者協會將持續深化職能協同,強化新型消費業態監管與服務,著力破解維權難題。呼吁廣大經營者誠信守法,珍惜維護我州消費市場環境;希望廣大消費者提升自我保護能力,科學消費、依法維權,攜手共建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為大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大理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大理州消費者協會
2026年1月16日
來源:大理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楊潤婷
值周:胡亞玲 張輝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章 水污染事故處置
第七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能發生水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做好突發水污染事故的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等工作。
第七十七條可能發生水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制定有關水污染事故的應急方案,做好應急準備,并定期進行演練。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在處理安全生產事故過程中產生的可能嚴重污染水體的消防廢水、廢液直接排入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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