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位網(wǎng)友梁先生分享了一個關(guān)于開車撞到狗的事故,今年一月份他開車途中遇到一只沒有牽繩的狗突然跑了出來,結(jié)果避讓不及車頭右上角撞到了狗。
在多起類似案例中,法院均明確指出,車輛正常行駛無違法行為和過錯,狗未用束犬鏈牽領(lǐng)的可認定狗主人全責;如果車輛駕駛?cè)擞羞`法行為或過錯的,則根據(jù)雙方過錯程度劃分責任。
和梁先生認為的一樣,本來我也認為這個事情應(yīng)該毫無爭議的是狗主人全責,結(jié)果卻是梁先生需要擔責三成。
然后仔細觀察了一下事故的照片圖,確實發(fā)現(xiàn)了一些很尷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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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有責是毫無疑問的了,關(guān)鍵是我們來看看為什么梁先生要擔次責。
根據(jù)事故現(xiàn)場的判定,交警的認定理由是:未按規(guī)定在機動車道內(nèi)行駛。
但是我們仔細看看這路況,這個車輛也沒辦法在右車道內(nèi)正常行駛啊,路邊上全是被大量的磚頭和車輛占道了,根本開不到車道內(nèi),只能被迫壓線行駛。
所以梁先生才會覺得冤,我們看著這圖也會覺得冤和尷尬。
因為這個場景算是生活中很常見的現(xiàn)象了,大量的路邊被共享單車之類的占滿,好好的兩車道經(jīng)常變成一車道,然后走右車道的基本上都是在壓線行駛。
所以回到上面的那個問題,梁先生這種被迫的壓線行駛,算不算法院認定的那種“如果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呢?
顯然交警在這里就是判斷的梁先生屬于“非正常行駛“,所以才給梁先生定了次責,而不是無責。
因為梁先生這個拍照的圖,看不到路況的全貌,也不清楚是兩車道還是幾車道,是雙向還是單向也不清楚,所以不太好去評判梁先生是否有壓線行駛的必要性。
但是有一點,雖然說被迫的壓線行駛不會被罰,但是只是屬于一種人道上的不追則不究的特殊情況,一旦發(fā)生事故,則會判定壓線方擔責。
也就是說被迫的壓線行駛雖然免于扣分罰款,但不等于在事故中無責。
至于路邊的違停車輛和堆放磚塊,無疑是影響道路通行的違法行為,并且如果因其占道直接導致了交通事故,占道方很可能需要承擔事故責任。
但交警在劃分本次事故責任時,主要考量的是直接導致碰撞發(fā)生的過錯行為,而沒有繼續(xù)往前推導為什么梁先生會偏離車道的原因。
真要糾結(jié)違停車輛和堆放磚塊的話,只能去走起訴流程了,根據(jù)上面提到的影響道路交通的違法行為,還是可以挽回一些損失的。
那么在這個事情上,我們平時也經(jīng)常遇到這種被迫壓線行駛的情況,我們能否學到一些經(jīng)驗?zāi)兀?/p>
首先要考慮的是否有壓線行駛的必要性,如果非得壓線走,那只能走慢點了,沒辦法,因為這種路況被劃分為視線不好的路段,要求車速降至安全范圍,并充分觀察了周邊環(huán)境,再緩慢通過。
接著如果發(fā)現(xiàn)了突然冒出來的鬼探頭的人和狗,盡量讓速不讓道,死踩剎車就行。
總結(jié)起來只要滿足了這3點,就能大概率免責:
1、壓線行駛的必要性。
2、車速安全、充分觀察。
3、合理避險。
做到了這3點,還是無可避免的撞上了,但已經(jīng)通過完備的自我保護體系,將損失和風險降到了超低。
所以,大家還有什么其他辦法可以避免的嗎?梁先生這次確實點背,你們覺得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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