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公安部消息,近日,自然資源部、公安部聯合印發《涉嫌破壞耕地犯罪案件移送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規范行刑銜接工作,增強耕地保護合力,提高案件辦理質效。
《指引》共四部分,就適用范圍、移送工作要求、移送案件必要材料及規范標準、完善制度機制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明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以及依法履行土地執法查處職責的其他行政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破壞耕地犯罪案件。
《指引》對案件移送程序、時限范圍作出明確規定,要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于24小時內向同級公安機關移送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移送,不得久拖不移;對于符合移送規定標準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接受案件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指引》同時對公安機關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移送行政違法案件作出規定,明確對于公安機關直接發現查處的破壞耕地案件,經審查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立案偵查后認為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依法應當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作出不予立案或者撤銷決定后,將相關法律文書及證據材料移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指引》明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案件調查報告、耕地認定書、勘驗材料、行政認定或司法鑒定意見或符合規定的報告、涉案物品清單等6項為必要材料,并逐一對應確定了材料的規范標準、制式的文書格式。針對涉案耕地的不同毀壞情形,將破壞耕地行為分為壓占類、挖損類和污染類三種類型,據此明確出具行政認定意見、鑒定意見或報告的具體適用情形、主責單位、規范格式。
近年來,自然資源部、公安部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密切協作配合,強化行刑銜接,切實以“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此次聯合制定《指引》,是細化落實《自然資源部 公安部關于加強協作配合強化自然資源領域行刑銜接工作的意見》的重要舉措,也是守牢耕地紅線的現實要求。兩部門將以《指引》為抓手,進一步凝聚共治合力,始終保持對非法占用耕地違法犯罪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努力以更高水平執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編輯 陳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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