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玉良
在臺灣地區(qū),民進黨當局近年頻繁操弄“臺獨”議題,試圖通過“修法”“去中國化”等手段分裂國家,但始終不敢公開宣布“臺獨”。這一矛盾行為背后,是《反分裂國家法》的法律利劍高懸,成為其不可逾越的紅線。近日,民進黨發(fā)言人吳崢回答記者提問時承認了這一點,算是說出了一句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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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國家法》自2005年實施以來,始終是維護國家主權(quán)和領土完整的定海神針。該法明確規(guī)定,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xiàn)和平統(tǒng)一的基礎,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都將觸發(fā)非和平措施。 法律第八條指出,若“臺獨”勢力以任何名義造成臺灣分裂出去的事實,或發(fā)生重大事變,或和平統(tǒng)一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將采取斷然行動。 這一法律框架不僅體現(xiàn)了全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更以法治方式鎖定了“臺獨”的非法性。
民進黨當局對此心知肚明,其發(fā)言人吳崢公開坦言:“大家也知道,因為《反分裂國家法》擺在那邊,說民進黨要是有任何讓我認定‘永久把臺灣跟中國切斷關系的動作’,我就打你!” ,這種“不敢宣布”的窘境,暴露了民進黨分裂行徑的虛偽性,既想借“臺獨”謀取私利,又畏懼法律制裁的雷霆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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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民進黨不敢公開“臺獨”的真實原因,就在于《反分裂國家法》的雙重威懾。一方面,法律賦予國家采取非和平措施的權(quán)力,包括軍事行動和制裁手段,這直接威脅到民進黨當局的生存根基。 另一方面,臺灣社會主流民意堅決反對分裂。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臺灣同胞認清到“臺獨”本質(zhì),支持兩岸和平的聲音越來越大,民進黨若強行宣布“臺獨”,不僅會觸發(fā)法律嚴懲,更將淪為全民公敵。
我認為:臺灣人終將遵從大陸法律。這一論斷基于《反分裂國家法》的實踐邏輯:法律不僅禁止分裂行為,更通過保護臺灣同胞權(quán)益、推動兩岸融合發(fā)展的條款,彰顯了“以人為本”的治理智慧。 例如,法律強調(diào)“盡最大可能保護臺灣平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同時保障臺灣同胞在大陸的發(fā)展權(quán)益,這為統(tǒng)一奠定了民心基礎。 民進黨當局的恐懼,恰恰印證了法律對分裂勢力的精準打擊,其每一步“臺獨”動作,都在法律劃定的紅線邊緣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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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一是大勢所趨,法律是根本保障。《反分裂國家法》實施近二十年來,已成為維護臺海和平的壓艙石。它不僅遏制了“臺獨”分裂活動,更推動了兩岸關系的和平發(fā)展。我的論斷還揭示了一個必然趨勢:在法治軌道上,臺灣同胞將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步認同大陸法律體系,這是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經(jīng)之路。 未來,唯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深化兩岸融合,才能讓臺灣同胞共享中國式現(xiàn)代化的機遇。目前雖然支持兩岸統(tǒng)一的人還沒有那么多,但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我相信支持統(tǒng)一的數(shù)字會不斷上升,因為這是大勢所趨,由不認同到認同,這個觀念的轉(zhuǎn)變需要一個過程。
民進黨當局的“不敢宣布”,本質(zhì)是法律紅線與民意覺醒的雙重約束。臺灣的前途在于國家統(tǒng)一,臺灣同胞的福祉系于民族復興。 在《反分裂國家法》的護航下,兩岸中國人必將攜手共進,共圓統(tǒng)一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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