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自由,在我心目中是很重要的原則。父母可以給子女婚姻提建議,但沒有權利阻止子女的婚姻,子女有權利和任何法律允許的人結婚。拿著身份證就可以結婚,本來就是應有之義,父母把戶口本藏起來就能不讓子女結婚,才是奇怪的事。
我國的法定婚姻,是男22歲,女20歲(順便說一句,我覺得偏高了,18歲成年了,為什么不能結婚?),又不是十四五歲。青春期早過了,能有多叛逆?愛情或許能讓人失去部分理性,但也不至于無限盲目。
如果女兒一定要和問題描述里寫的那樣不堪的社會渣滓結婚,那必然是家庭教育和關系出了巨大的問題。面臨的困境,又豈止子女婚姻這一項?開句不慎恰當的玩笑,能讓黃毛不良青年愿意結婚,也算是真愛了。
而且,把戶口本藏起來阻止子女結婚,在我看來挺不現實的。家里房子就那么點大,還能藏到子女找不到?總不至于永遠隨身帶著吧?我還怕弄丟呢。
難道把女兒趕出去,不給鑰匙不讓她進家門?又要把女兒趕出去,又不讓她結婚,這也太矛盾了吧?
總之,我不贊成題主的思路,總擔心沒有強力管不住(已成年)子女怎么辦。相反,我認為,應當尊重子女,把他們當獨立的人,相信他們是理性的,愛自己的,可以溝通的。
如果家庭關系正常,我相信根本不會出現題主假設的極端情況。假設出一種極端情況,問網友怎么辦,那當然沒辦法了。
再多說一句,戶籍制度 本身也在松動,現在也就京滬落戶還有點門檻,而且也在下降。何必拿著戶口本當令箭?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