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小軍工作第一天發了工資,回到家什么都沒說,把鞋一脫,去廚房盛了碗飯,坐下來吃。
我站在客廳里,看著他低頭扒飯的樣子,心里有什么東西悄悄往下沉。
十八年了,我一個人把他拉扯大,我以為我不在乎那點錢,但那一刻,我確實愣在原地,不知道該說什么。
我轉身去臥室,把門帶上,坐在床沿。
外面傳來他放碗的聲音,然后是腳步聲,走近,停在我門口。
"媽。"
他叫了我一聲。
我應了一聲,說:"吃完了?"
"媽,你開門。"
我起身,把門打開。
然后我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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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什么名字不重要,街坊鄰居都叫我春姐,我今年五十四歲,一個人過了大半輩子。
小軍不是我親生的。
他是我三十六歲那年撿回來的,準確說,是他被人放在我家門口的。
那是個冬天的早上,我開門準備去早市,差點踩上一個紙箱。紙箱里鋪著舊棉絮,一個孩子蜷在里面,大概兩三歲,睡著了,臉蛋凍得通紅,睫毛上掛著細細的霜。
我把他抱進屋,暖了半天,他才醒過來,睜開眼睛看著我,沒有哭,只是盯著我,眼神空洞洞的,像兩口枯井。
送到醫院檢查,醫生說,孩子智力發育遲緩,程度中等偏重,大概率是先天的,被丟棄也許正是因為這個。
我問能治嗎。
醫生搖搖頭,說可以干預訓練,但能到什么程度,說不準。
我抱著他從醫院出來,站在醫院門口,冬天的風吹過來,他縮在我懷里,小手攥著我的衣領,不肯松。
我沒有多想,就決定了。
把他留下來。
那時候我剛和前夫離婚兩年,沒有孩子,一個人住在胡同里的平房,靠著做點小買賣過日子,不寬裕,但餓不死。
鄰居們知道了這件事,各種說法都來了。有人說我傻,說這孩子是個累贅,一輩子都要人照料;有人勸我送福利院,說自己的日子還沒過好,操什么閑心;也有人說,這孩子命苦,跟著你,不知道是他的造化還是你的拖累。
我聽了,什么都沒答,關上門,繼續喂他吃飯。
我給他取名叫小軍,跟我的姓,叫他兒子。
往后的十八年,就是這么開始的。
小軍的成長比普通孩子慢得多。
三歲的時候他不會說話,我帶著他做語言訓練,一個音一個音地教,一遍一遍地重復,有時候教了半個月,他才能含混地發出一個音節。五歲了他還分不清左右腳,穿鞋經常穿反,我買了兩種顏色的鞋帶,左腳紅,右腳藍,這才慢慢記住了。
上學是另一道坎。
普通學校不收,我跑了好幾所特殊學校,有的路遠,有的收費貴,有的老師看見小軍的狀況,當著我的面皺眉,那種眼神我記得,是嫌棄,是不耐煩,是在說這孩子沒什么可教的。
我不吭聲,帶著小軍換下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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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找到一家離家不算太遠的特殊教育學校,老師是個年輕的女孩,第一次見小軍,蹲下來跟他平視,說了聲你好,小軍愣了一下,回了句你好,口齒不清,但說出來了。
那個老師笑起來,說這孩子挺好,基礎不差。
我在旁邊,眼眶一下子熱了,轉過臉去,沒讓她看見。
小軍在那所學校上了六年,認識了兩三百個字,會做簡單的加減法,會自己坐公交去學校,會在我生病的時候幫我倒水拿藥,會記住我愛吃什么,每次去超市,不用提醒,會自己拿一包我愛吃的花生糖放進籃子里。
他不聰明,但他記得我。
這一點,讓我覺得什么都值了。
這十八年里,有幾次有人勸我再找一個。
我有一個相了三次親的男人,老實巴交,條件也不差,見了我兩面,說話投緣,后來知道我帶著小軍,再見面就少了熱情,最后一次見面,他喝了點酒,說了一句話,說你這孩子跟著你,你這輩子就毀了,趁早送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了一口茶,把杯子放下,站起來,說了一句:謝謝,不合適,回去吧。
從那以后,我沒有再相親。
日子就這么一天一天過,我擺過早市,打過零工,后來學了點手藝,給人做衣服改褲腳,街坊鄰居有什么活兒也會叫我,收入不多,但供著小軍的學費和生活,勉強夠用。
苦不苦?苦。
后悔過嗎?沒有。
就是有時候夜里睡不著,想著小軍長大了怎么辦,我老了怎么辦,他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護著,我不知道會怎樣。
那種擔心,比身體上的累更消磨人。
小軍十八歲之后,學校那邊介紹了一個庇護性就業的機會——一家專門雇用殘障人士的洗車行,工作簡單,就是擦車,工資不高,每月固定發,老板是個做慈善的,人不錯。
我帶著小軍去面試,老板見了他,問了幾個問題,小軍答得磕磕絆絆,但認真,老板點點頭,說行,下周來上班。
從面試那天到上班第一天,小軍每晚睡前要問我一遍:"媽,我明天去上班,能行嗎?"
我每次都說:"能行,你行的。"
他就安心了,翻個身,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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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旁邊,睡不著,盯著天花板,心里說不清楚是高興還是難過,是這十八年的重終于輕了一點,還是他要往前走了,我在心里舍不得放手。
工作第一天,我早早起來給他做了早飯,幫他把工作服疊好,把公交路線又說了一遍,送他到門口,看著他背著包走出去,走到胡同口,回頭看了我一眼,沖我點了點頭,然后轉過去,消失在街角。
我站在門口,站了好一會兒,才轉身進屋。
那天我一個人在家,做了點針線活,吃了午飯,下午買了個小菜,燉了他愛吃的土豆排骨,等他回來。
他五點半到家,進門,鞋一脫,去廚房盛飯,坐下來吃,沒說話。
我在客廳站著,看著他,等著他說點什么。
他沒說。
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拿到工資,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我告訴自己不該計較這個,他還小,他不懂這些,錢的事不重要。
但心里那點什么,還是沉下去了。
我轉身進臥室,把門帶上,坐在床沿,手放在膝蓋上,看著窗外。
外面天快黑了,胡同里有鄰居喊孩子吃飯的聲音。
然后我聽見他的腳步聲,走近,停在我門口。
"媽。"
"吃完了?"
"媽,你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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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身,把門打開。
小軍站在門口,手里攥著一個信封,皺皺巴巴的,看得出來被攥了很久了。
他把信封往我面前一遞,低著頭,說:"媽,給你。"
我接過來,打開,里面是疊好的現金,還夾著一張紙,是他用歪歪扭扭的字寫的,我認出來,是他的筆跡。
我把那張紙展開。
上面寫著幾個字,歪的,有兩個字筆畫不對,但我認得出來——
"媽,我掙錢了,給你用。"
我站在那里,手有點抖。
他在我對面站著,低著頭,腳趾在地上蹭來蹭去,像個做了好事又不知道怎么表達的孩子。
"媽,"他抬起頭,眼睛紅了,"我今天上班,師傅說我擦得好,老板發了工資,我沒買東西,全給你帶回來了。"
他頓了頓,又說了一句,說得很慢,一個字一個字的——
"你養我十八年,我要養你。"
我再也站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