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2月27日消息,近日,有乘客反映在某平臺購買三亞飛重慶機票遇出票錯誤,為出行自行高價購票多花 16766 元,其堅持原機票三倍賠償訴求,平臺僅愿賠付重新購票費用,雙方產生分歧。
據了解,該乘客2月初訂購3張2月25日17:05 起飛的西部航空 PN6204 航班機票,2月6日收到的出票短信僅顯示訂單號,未標注航班信息,其未發現異常。
直至2月24日深夜,她才發現出票為 23:25 起飛的 PN6214 航班,經航空公司核實后,平臺承認系工作人員失誤。
乘客要求改回原航班遭拒,提出改至2月26日同航班,又被告知經濟艙售罄。
2月25日中午,久等解決方案無果的乘客,自行花費 23000 元購買3 張 2月26 日 PN6204 航班機票,原機票總價為 6234 元。她向平臺提出賠付 23000 元購票費、原機票三倍賠償兩項訴求。
2月27日,平臺回應,愿賠付23000 元且一個工作日內到賬,也已處罰涉事代理。
對此方案,乘客無法接受,已向平臺寄送律師函,若協商無果將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據悉,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這也是該乘客主張三倍賠償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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