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訴你一個真實的以色列和猶太世界?
● ●●伊朗戰爭
作者:哈希姆·阿爾加南(沙特)
本文旨在駁斥伊朗為其襲擊海灣國家行為提出的法律辯護,認為其論點在法律上存在缺陷、事實上存在偏差,從策略上講是錯誤的,并且會破壞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地區穩定。
海灣國家多年來一直試圖在伊朗與西方之間斡旋和平:卡塔爾斡旋核談判,阿曼提供幕后外交渠道,沙特阿拉伯在二零二四年乃至二零二五年期間一直與伊朗保持直接對話。然而,伊朗還是襲擊了他們。任何認為海灣國家因"睦鄰友好"而有道義責任保護伊朗免于其行為后果的觀點,如今看來都是荒謬的。伊朗并未回報以睦鄰友好。伊朗回報以彈道導彈。
伊朗的立場基于三個主張。第一,伊朗是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進行合法的自衛;第二,東道國允許美國在其領土上設立軍事基地,即放棄了領土主權;第三,聯合國大會第三百三十一號決議對侵略的定義證明攻擊這些基地是合法的軍事目標。這些主張每一個都存在法律缺陷、事實偏差和策略錯誤。綜合起來,它們構成了一套法律論點,如果被接受,將確保海灣地區永久動蕩,國際法的基本原則被摧毀,而且頗為諷刺的是,伊朗所應對的那些安全威脅本身反而會得到加強。
自衛主張未達到所需的法律門檻
《聯合國憲章》第51條僅允許針對"武力攻擊"行使自衛權,而這一術語并非由援引它的國家自行定義。國際法院在"尼加拉瓜訴美國"案和"石油平臺"案等案例中,對《聯合國憲章》第51條下"武力攻擊"的要求作出了限制性解釋。法院區分了最嚴重形式的使用武力(構成引發自衛權的武力攻擊)與較輕微的使用武力(不構成武力攻擊)。因此,并非每次使用武力,如輕微事件或有限軍事活動,都構成武力攻擊。據此,海灣國家根據與東道國政府簽訂的防務協議在其領土上設立外國軍事基地的長期存在,其本身并不構成對伊朗的武力攻擊。
必要性和相稱性也是習慣國際法的一部分,要求自衛必須是必要且相稱的。伊朗未能證明這兩點。針對其他主權阿拉伯國家的領土以回應美國的政策決定,既非必要,因為外交和聯合國渠道依然存在;也非相稱,因為它將軍事后果強加給未與伊朗發生沖突的國家。
關鍵的是,第51條還有一個強制性的程序要素,即任何行使自衛權的國家必須立即通知安全理事會。伊朗在其每次升級行動中都一貫規避這一要求。雖然這看起來像是一個次要因素,但實際上它是國際社會能夠核實和審查自衛主張的手段。一個規避這一要求的國家不是在運用第五十一條,而是在濫用第五十一條的措辭。
伊朗對第三百三十一號決議的解讀是根本性的曲解
聯合國大會第331號決議附件第三條第六款規定,侵略行為包括"一個國家將其領土供另一國家使用,讓該國用來對第三國實施侵略行為"。伊朗可能依據此條款,追究那些允許美國在其領土上設立軍事基地的海灣國家對從其領土對伊朗實施的任何侵略行為的責任。然而,軍事基地的單純存在并不足以使其成為合法的軍事目標;這取決于它們根據國際人道法規則對針對伊朗的軍事活動所作的實際貢獻。
![]()
伊朗對沙特利雅得的民用設施造成破壞
因此,這種伊朗式的解讀在法律上存在三個截然不同的錯誤。
首先,第331號決議本質上是定義性的。通過該決議是為了協助安全理事會判定何時發生了侵略行為,而非賦予各國單方面通過使用武力來懲罰被其認定為實施了侵略行為的國家的權力。決議本身在第二條中主張安全理事會有權斷定什么是侵略行為。因此,擅自適用決議第三條第六款的做法完全繞開了安理會的職權。
其次,第三條第六款指的是主動發起攻擊,而非被動允許軍事基地存在。這種法律區別至關重要。一個國家與另一個國家簽署防務條約并允許其軍隊駐扎在本國領土上,這是在行使主權。而一個國家主動發起、協調或促成針對第三方的軍事打擊,則完全是另一回事。伊朗未能可信地證明后者。美國在海灣地區的駐軍或基地數十年來一直存在,根據任何法律標準,這都不構成對伊朗的武裝侵略。
第三,即使第三條第六款可以適用,正確的做法也應該是將此事提交安全理事會,而非發動單邊軍事打擊。聯合國大會決議不能凌駕于《聯合國憲章》之上。伊朗不能依靠一項定義性的非約束性決議來推翻《聯合國憲章》第七章關于使用武力的要求或第五十一條的明確標準。
主權不能由鄰國的戰略偏好來支配
伊朗在援引睦鄰友好原則時,要求阿拉伯海灣國家拒絕美國駐軍。睦鄰友好是一項雙向原則,它不允許干涉他國內政,當然更不允許僅僅因為他國決策被干涉國視為不便就進行干涉。所有聯合國會員國都擁有與任何國家締結防務條約的固有權利,這一點與其鄰國的意見無關。
伊朗立場的自相矛盾之處令人震驚,且足以使其立場不攻自破。伊朗自身與俄羅斯和中國保持著積極的軍事關系。伊朗武裝、資助、訓練和支持黎巴嫩、敘利亞、伊拉克和也門的非國家軍事行為體的活動。伊斯蘭革命衛隊圣城旅在多國公開活動,這一點已在聯合國專家小組報告及其他國際監測報告中得到廣泛記錄。根據伊朗適用于海灣國家的標準,任何允許伊朗革命衛隊活動、伊朗武器轉運或伊朗代理人協調在其領土上進行的國家,都將構成對第三方的侵略。當這一原則適用于自身時,伊朗卻不會接受。一個對適用對象本身都無法接受的法律原則,根本不是法律原則;它只是一個政治工具。
一種違背伊朗自身戰略利益的理論
從國際關系理論的角度看,伊朗的立場遵循進攻性現實主義的邏輯,試圖通過宣稱鄰國的外部制衡架構具有敵意來將其移除。然而,從經驗上看,這種做法是弄巧成拙。
根據威脅平衡理論,國家會對進攻能力、地理距離和侵略意圖作出反應。伊朗的主張宣稱有權襲擊任何駐守視為威脅的部隊的國家,這會將每一種威脅變量都推至地區每個國家的最高水平。數據中顯而易見的明顯結果是,該地區國家和外部大國正變得更加緊密地安全整合,而非相反。巴林設立第五艦隊永久基地、阿聯酋就 F-35 戰斗機進行談判、沙特部署末段高空區域防御系統、以及卡塔爾擴建烏代德空軍基地,這些都是對伊朗升級行動的反應,而非其原因。
從建構主義的角度看,一個法律論點的合法性也部分基于提出該論點的國家的規范可信度。伊朗在2023-2024間違反國際原子能機構規定的記錄,包括將鈾濃縮至60%或更高純度、干擾核查、移除監控攝像頭以及全面違反防擴散,已嚴重削弱了該國的信譽。一個本身違反法律 的國家,不能聲稱自己是尋求該規范保護的守法國家。
伊朗的法律理由在理論上就是錯誤的。自2026年2月28日以來發生的事件,更使伊朗的行動在道德和政治上錯誤。伊朗并非僅僅針對美國軍事資產。當前局勢的現實已得到記錄,且不可否認。沖突爆發之初,彈道導彈和無人機就向海灣國家發射。這標志著一個行為體首次同時攻擊所有六個海灣合作委員會國家。伊朗蓄意分階段升級襲擊。第一天:伊朗導彈襲擊軍事基地。第二天:伊朗導彈襲擊民用基礎設施和機場。第三天:伊朗導彈襲擊能源部門。第三和第四天:伊朗襲擊美國駐利雅得大使館。伊朗導彈襲擊迪拜、阿布扎比和科威特的國際機場,導致整個地區航班中斷。來自巴林的視頻記錄下伊朗見證者無人機襲擊一棟公寓樓。這不是自衛。這是對那些為避免沖突付出非凡努力的主權國家的集體懲罰。
伊朗提供的理由在其自身采取的行動面前不攻自破。其理論聲稱,只有參與準備或發動對伊朗襲擊的目標才是合法目標。民用機場不是軍事基地。朱美拉棕櫚島上的酒店不是軍事指揮中心。麥納麥的公寓樓群不是武器儲存設施。根據伊朗自己聲明的法律理由,這些目標沒有一個合法,但它們卻遭到了襲擊。這根本不是什么法律理論;這是脅迫的借口,而戰爭行為揭示了這一點。
作者簡介:
哈希姆·阿爾加南博士是納伊夫阿拉伯安全科學大學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并擔任該校科學委員會成員。曾在埃克塞特大學、費薩爾國王伊斯蘭研究中心和海灣研究中心等領先機構擔任高級職務。他的學術背景涵蓋計算機工程、國際關系、反恐、核擴散和政治學等多個領域,擁有法赫德國王石油與礦產大學、明德國際研究學院和埃克塞特大學的學位。阿爾加南博士的專業領域在于安全戰略、地緣政治動態和沖突研究,其豐富的職業生涯涵蓋從高級顧問職務到沖突地區的實地研究。
請多轉發和贊賞
以色列計劃
聯系我們可通過微信:Israel5778
?告訴你一個真實的以色列和猶太世界?
所有內容可免費轉載:開白請文尾留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