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下午,“蘇超顯眼包”見面會暨江蘇省城市足球聯(lián)賽吉祥物發(fā)布會在南京舉行。“蘇超”吉祥物“蘇嘟嘟”亮相。不知道“蘇嘟嘟”能不能復刻“大灣雞”的走紅,成為新一代“顯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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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長這樣,可愛吧?——圖片來自于江蘇交通廣播網(wǎng)微信公眾號《“蘇超”吉祥物“蘇嘟嘟”正式發(fā)布》)
出于長期以來的職業(yè)習慣,筆者略微檢索了一下,突然發(fā)現(xiàn)了一個問題——“蘇嘟嘟”的商標居然已經(jīng)被提交注冊了,且注冊動作明顯與蘇超有關。由于暫時沒有渠道可以進行驗證,所以只能基于公開信息做個簡要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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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注冊時間明顯早于“蘇超”吉祥物發(fā)布時間,所以如果要提起異議的話還需要有進一步的證據(jù),比如證明曾經(jīng)于注冊前以任何方式接觸過相關名稱或者設計)
基于目前的檢索結果,我們暫時可以看到,目前申請注冊“蘇嘟嘟”、“十三太保蘇嘟嘟”商標與“蘇超”可謂高度相關,一則名稱相同,另外則是江蘇“十三太保”隨著之前“比賽第一,友誼第十四”等熱梗的走紅,可以說與“蘇超”已經(jīng)形成了高度關聯(lián)。從目前注冊信息來看,暫未看到申請人與“蘇超”運營方之間的任何關聯(lián),如果并未授權注冊,還請江蘇省體育局及賽事運營方予以重點關注,及時采取商標異議等措施或者提請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予以重點審查,以充分保護“蘇超”的合法權益。(當然,上述信息僅僅為依據(jù)公開信息提出的建議,并不作為判定注冊人主觀意圖和事實行為的依據(jù),如有錯漏,還請及時予以告知,以便及時更正)。
體育與知識產(chǎn)權的關系,從來都是緊密不可分的,并且也是一項體育賽事得以持續(xù)發(fā)展和良性循環(huán)的重要保障,與每場比賽有限的門票收入相比,賽事版權的轉播授權收入、賽事圖片的版權授權收入、賽事商標/品牌/特殊標志的授權收入以及各個賽事參與者基于版權、商標權所獲得的收入更為可觀。自設立“世界知識產(chǎn)權日”以來,除了2026年4·26世界知識產(chǎn)權日主題:“知識產(chǎn)權和體育:各就位、預備、創(chuàng)新!”(IP and Sports: Ready, Set, Innovate!)外,此前2019年世界知識產(chǎn)權日的主題為“奮力奪金:知識產(chǎn)權和體育”(Reach for Gold: IP and Sports),由此可見,知識產(chǎn)權與體育糾葛之深。
但是作為新晉頂流的“蘇超”,由于在前期設計時,更多基于文旅公益項目的定位,在知識產(chǎn)權領域的布局仍存在一些問題。
一、當前“江蘇省城市足球聯(lián)賽”全稱商標及圖形商標注冊情況
截止目前,并無“江蘇省城市足球聯(lián)賽”全稱的在先商標注冊,主辦方江蘇省足球運動協(xié)會現(xiàn)已在41類(教育娛樂)、35類(廣告銷售)等15個商品、服務類別上申請注冊19枚商標,目前商評委還在進行審核中。考慮到“蘇超”自身影響力以及該全稱含有省級行政區(qū)劃的情況,全稱商標被搶注和他人在后注冊的概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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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當前已注冊“蘇超”簡稱系列商標情況
(一)截止至2025年11月7日,當前已有成功注冊的【19】個與“蘇超”有關的商標,【詳情參見:附件一】在先注冊商標極有可能成為在后商標注冊的阻礙,鑒于當前主辦方相關主體并未掌握“蘇超”系列商標,該情況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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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上注冊商標中,“蘇超”最早在1999年就已有人申請注冊,該商標使用在第37類服務(計算機硬件安裝、維護和修理)上。另外,蘇州蘇超體育發(fā)展有限公司“已注冊”的“蘇超”系列商標【7】個,且類別都是41類,最早的注冊時間為2017年2月7日,是賽事服務這一核定使用服務項目的“蘇超”系列商標的主要持有人,該主體另有“申請注冊中”的“蘇超”系列商標【11】個。
(1)已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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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冊中十一件,申請主體為蘇州蘇超體育發(fā)展有限公司
蘇州蘇超體育發(fā)展有限公司是蘇州當?shù)氐男∥⑵髽I(yè),從經(jīng)營范圍來看,主要從事青少年足球培訓,并在培訓基礎上與蘇州市足協(xié)和相關政府部門組織舉辦蘇州當?shù)厍嗌倌曜闱蛸愂隆疤K州青少年足球俱樂部聯(lián)賽”。從網(wǎng)絡檢索來看,該賽事最早可追溯至2019年以前,也即,該“蘇超”商標自2017年注冊以來,已進行了實際使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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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申請“注冊中”的“蘇超”商標共計113個
其中102個商標處于申請中;10個被駁回【駁回理由:(1)違反禁用或禁注,或者(2)同他人在同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在先申請、在先注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構成相同或者近似的,予以駁回或者部分駁回。】1個已無效【原因:撤回商標申請】。
(三)“蘇超”是烈士英雄,在注冊時可能遇到阻礙,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yè)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這是專門針對烈士姓名保護的法律條款,從國家層面確立了對烈士名譽和榮譽的絕對保護,禁止將其用于商業(yè)目的。《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烈士姓名承載著特殊的歷史意義和社會價值,將其用于商標可能損害公眾的愛國情懷和社會公序良俗,通常會被認定為具有“不良影響”,從而禁止注冊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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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蘇格蘭足球超級聯(lián)賽(Scots Premier League)的官方簡稱同樣為“蘇超”。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若外國機構已在中國形成廣泛認知的簡稱,可能構成“在先權利障礙”。【《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蘇超商標的海外布局問題。賽事熱度已擴散至國際媒體,但海外商標布局尚未啟動,而本身熱點詞的惡意搶注的風險較高,需要予以重點關注,尤其是可能進行賽事版權輸出的東南亞、中亞和非洲諸國。
三、蘇超聯(lián)賽體系下,13城各自的隊徽、吉祥物以及熱點球員姓名等,也需要考慮是否應進行商標法框架下的保護。
但一方面,此類商標均含有地級市名稱,在商標注冊過程中可能存在構成商標不予注冊的絕對理由,通過圖形檢索,目前尚未發(fā)現(xiàn)各隊隊徽的商標的申請注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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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除商標外,蘇超的著作權保護也值得關注,特別是隊徽、吉祥物以及衍生文創(chuàng)產(chǎn)品的版權注冊和保護,以及賽事轉播權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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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護IP”:讓“蘇超”實現(xiàn)“長紅”[3]
像無錫水蜜桃球員、常州恐龍球員的卡通形象具有獨創(chuàng)性,是擁有著作權的,如果未經(jīng)創(chuàng)作者授權就用于商業(yè)范疇是會造成侵權的。
(2)“蘇超”爆火出圈引熱議 知識產(chǎn)權保護成關鍵議題[4]
隊徽賽徽:新的保護盲區(qū)?筆者還注意到,江蘇省體育局已發(fā)布了江蘇省城市足球聯(lián)賽的賽徽,各參賽城市(“十三太保”)也設計了各自的足球隊隊徽。這些視覺標識是打造品牌IP不可或缺的核心元素。然而,據(jù)知識產(chǎn)權專業(yè)人士透露,截至目前,尚未檢索到這些賽徽和隊徽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的信息。這構成了另一個不容忽視的知識產(chǎn)權保護盲區(qū)。
(3)當足球遇上商標法:蘇超聯(lián)賽的IP困局與破局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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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蘇超”出圈記·符號解碼丨“保護IP”:讓“潑天流量”變“長紅流量”》[5]
賽事相關方應盡快將核心品牌符號如隊名、隊徽以及具有較高傳播度的賽事標語等進行商標全類別注冊,一方面實現(xiàn)對關聯(lián)權利的保護,一方面也為開展商業(yè)授權等提供穩(wěn)定的權利基礎。“‘蘇超’還應重視著作權保護,對隊徽等美術設計、賽事宣傳片等進行作品登記,不斷完善賽事轉播的版權授權機制。”
倉促成文,部分數(shù)據(jù)并不準確,相關信息僅供參考。作為早期即關注體育賽事版權的從業(yè)者之一,仍十分懷念當初體育賽事版權的黃金時代,也十分感念當屬一群志同道合的老師和伙伴們的奔走呼吁和共同奮斗,真誠希望能夠對“蘇超”乃至我們整個體育賽事產(chǎn)業(yè)的發(fā)展提供助力。并謹以此文,深切懷念曾經(jīng)為中國體育賽事知識產(chǎn)權事業(yè)做出巨大貢獻的已故知識產(chǎn)權泰斗劉春田老師。
注釋:
[1]郭晨輝,北京己任(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北京海通國際知識產(chǎn)權研究院研究員,江蘇體育知識產(chǎn)權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法學會知識產(chǎn)權法學研究會體育賽事知識產(chǎn)權專業(yè)委員會委員、江蘇省體育法學會理事、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chǎn)權法博士研究生(在讀)。
陳曉琳,北京己任(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
汪敏,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chǎn)權法博士研究生(在讀)。
[2]https://mp.weixin.qq.com/s/cxDdKj8FrAg1B721TWXWag
[3]http://js.people.com.cn/n2/2025/0630/c360301-41275469.html
[4]https://www.zqsxw.com/16195.html
[5]“蘇超”出圈記·符號解碼丨“保護IP”:讓“潑天流量”變“長紅流量”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郭晨輝 陳曉琳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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