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微信公眾號“直播海南”消息,3月29日,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
近日,昌江黎族自治縣委縣政府關注到史某輝申請國家賠償被依法中止辦理一事,迅速成立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的聯合調查組對有關情況開展調查核實,對涉及的案件將依法依規處置,調查結果將適時公布。
感謝社會各界對昌江政法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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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直播海南”截圖
據此前報道,41歲的河南單親媽媽史玉輝,2021年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羈押821天。2025年5月23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認為史玉輝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下達《不起訴決定書》。同年8月,檢察機關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同意賠償她的損失。
然而,賠償程序啟動僅13天,一紙通知書讓一切戛然而止:海南昌江警方以“騙取銀行貸款”為由對她重新立案偵查,賠償中止。問題是,這個“騙貸”案,在剛剛審結的涉黑案判決中,法院已明確認定不構成犯罪。
“對我重新立案偵查,立的什么案?沒有任何人告知我。從9月12日至今,昌江縣公安局也從沒有任何人找我詢問、調查過。后來我主動和民警聯系,才知道案由為騙取海南銀行2000萬貸款。”史玉輝說。
史玉輝表示,這個“案件”,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中有明確的表述,認為各被告人的行為違反了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法》《商業銀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但沒有構成犯罪。終審也維持了原判。
3月25日,昌江縣公安局一位葉隊長電話聯系史玉輝告知:“重新立案的證據就是檢察院給我們提供的這些證據材料,我們進行核查。核查要收集證據,這個是正常流程。”但他表示,具體辦案經過需要保密,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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