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圈炸了!李榮浩公開指控正在深圳開演唱會的單依純,稱其“強行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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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的長文開篇提綱挈領,單依純方面想在深圳演唱會上演唱《李白》,于是致電中國著作權協會,與李榮浩一方的版權公司征求授權翻唱。李榮浩方面“已郵件形式明確、客氣的婉拒了這個版權邀約案件”,結果3月28日的演唱會上,單依純方在沒有拿到授權的情形下,強行侵權演唱。經求證,協會明確說明并未授權,單依純方面的行為屬于強行侵權。
李榮浩后面的文字一點沒留余地,句句都在責怪單依純恩將仇報;同時也沒給單依純回旋余地,用“希望你不要說你不知道,都是公司干的,這不符合你如何呢、又能怎的態度”這句話把她的退路給堵死了。
后面李榮浩評價單依純翻唱《李白》的部分就不說了,不重要。下面撿重點說,表面的“強行侵權”背后,其實還挺復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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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權事實逃不掉,不管哪個“權”,單依純都侵權了
輿論爭議的表面,是“原創歌手開撕后輩未經授權擅自演唱”的娛樂事件。但放下情緒冷靜思考,這次事件其實是相當典型的行業樣本——
在音樂綜藝、舞臺競演、改編翻唱越來越常見的今天,翻唱、改編、授權、集體管理,到底都是什么意思又如何區分。
如果單依純用原本李榮浩的歌詞、旋律、結構在演唱會上表演,那就是普通翻唱,考量的是她有沒有獲得相應的表演使用授權及傳播授權。李榮浩的態度很明顯,并沒有給她授權。
但從網友發布的3月28日演唱會上單依純表演的《李白》唱段來看,從伴奏、曲調到加入即興部分,甚至要比當初節目里改動幅度更大。這意味著單依純觸及的很可能不是“翻唱爭議”,而是一次涉及改編權、表演權、信息網絡傳播權邊界的版權糾紛。
在著作權法語境中,改編權本來就是原著作權人專有的重要權利之一。也就是說,你可以討論“這次改編好不好聽”,但在法律上,首先要問的是:你有沒有權利這樣改。
寫到這里,可以得出結論,單依純無論是法律還是道德層面,都沒有任何回旋余地。
本來一首歌曲會主要會分為詞曲著作權、錄音制品權和表演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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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如果《李白》由他人作詞作曲,那么李榮浩享有的是他那一版演唱版本的權利,但歌曲本身的著作權在詞曲作者那里。
那么單依純演唱會是唱自己的版本,并沒有放李榮浩的錄音,所以李榮浩就沒有權利說三道四,出來維權的是詞曲作者。
但不好意思,《李白》這首歌從詞曲著作權到表演者權都屬于李榮浩。通過李榮浩的文字可知,這首歌的權利應該是交給音著協代理,但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單依純唱了,侵權是鐵的事實。
2.李榮浩提到的“中國著作權協會”是什么?
我認為李榮浩是筆誤,他指的應該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
音著協是大陸音樂版權體系里常見且相對權威的音樂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它接受音樂版權方的委托,集中管理部分音樂作品的某些使用權,向電視臺、電臺、商場、KTV、演出機構、節目制作方等發放許可,并在收取使用費之后向權利人分配,在必要時協助維權或提起訴訟。
簡單來說,在這次風波里音著協像是李榮浩的中介,接到了單依純方面的邀約,拍板的是李榮浩,李榮浩拒絕后音著協沒給單依純授權,但單依純擅自演唱了,就侵權了。
當然,為這次侵權承擔責任的,也不是單依純一個人,通常來說還包括演唱會的出品方、音樂總監、編曲團隊、經紀團隊或發行團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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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單依純該怎樣補救?
截至發稿,單依純依然沒有對李榮浩的指控給出回應,估計團隊在想應對策略。
就如前文所說,單依純能給到的解釋、甩鍋公司的方法都已經被李榮浩堵死了,李榮浩預判了她的預判,那要怎么辦呢?接下來單依純只能做三件事來補救了。
首先是停止侵權。3月28日的演唱會上,如果有錄音錄影,那么在后續發行時《李白》這首肯定是不能放進去了,連續兩天的演唱會,3月29日晚這一場就要馬上停止侵權,如果有歌單和相關傳播物料也要及時銷毀,這么說吧,以后單依純就不要碰《李白》這首歌了。
其次,公開道歉。公眾人物犯錯,老老實實立正挨打。單依純一直以來的人設不都是勇于面對嗎?那這次也別裝了,鄭重道歉吧。公開發文道歉、在演唱會上道歉、向李榮浩認錯,這樣才能最大程度挽回聲譽。
第三就是賠償損失了。本來應該給音著協多少錢?侵權了肯定不止這個數目,積極和李榮浩方面協商,出點血、多賠錢也正常。
這件事的后果也很明確,單依純侵權一時爽,對她的形象和聲譽損傷太大了,目前她的社交平臺已經淪陷,李榮浩牢牢站在了道德制高點。之后很長一段時間,單依純都會被貼上不尊重原創、為了演唱會不擇手段、專業流程意識不足的標簽。
當然,單依純要是厚著臉皮就是不想認錯,把公司推出來擋刀也不是不行,我幫他們擬好了回應文案,如果單依純團隊看到可以直接拿去用,放心,我不會指控你們侵權:
關于本次我司藝人單依純在“單依純純妹妹2.0演唱會”上未經授權演唱《李白》所引發的爭議,我方已第一時間進行核查。
在此次作品演唱過程中,由于工作人員對接疏忽、信息差導致相關授權邊界的確認確實存在疏漏,我們向李榮浩先生鄭重道歉!
單依純本人始終尊重原創作品及創作者權益,也無意以任何方式傷害李榮浩先生。但無論初衷如何,侵權已成事實,給李榮浩先生帶來的困擾和傷害,單依純愿意誠懇道歉。
我方決定3月29日的演唱會上去掉《李白》的演唱環節,且不會出現在后續的線上及實體專輯發行中,并正積極與版權方溝通處理,協商賠償事宜。
這次事件也提醒我們,音樂表達必須建立在尊重原創與遵守規則的基礎之上,今后單依純會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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