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禮制和律法中,男人是堅決支持“一夫一妻”的,是不是有點顛覆認知?
因為“娶妻娶賢,納妾納色”,尤其是大戶人家,正妻一定要是門當戶對,妻子擁有娘家的資源,也能給丈夫帶來很大的好處。
相反“妾”的身份低微,可不是簡單的“小老婆”,從側面進入主家后,一套冰冷的規則就能直觀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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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資料來源網絡
晚清時期,照相機的傳入,讓我們能直觀看到“妻與妾”的真實老照片,有些圖片是經過現代修復的,所以有顏色。
這張拍攝于某地主家,正妻就在那里站著,表情不可捉摸,看著妾干活。
這小妾倒也有趣,嘴上還叼著煙斗,洗衣做飯肯定很麻利,這一眼就能看出附屬品與女主人的差別。
雖然只是一個小地主家,連個仆人都沒有,但雙方的地位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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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張在資料中的標注是:一個大戶人家的“一妻六妾”。
這就是古人所崇尚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主人只有男方和正妻,其他的都是“高級仆人”而已。
正妻嫁給一個男人,是被一個家族和一個關系網絡所接納和承認的。
她的名字會被鄭重寫入族譜,與丈夫并列。這就是《禮記·昏義》里的“合二姓之好”,是兩個家族的聯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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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照片的資料很少,但能根據坐著、站著、衣妝或“腳”,大致能分辨出妻妾與丫鬟的區別。
這里面最中間穿大紅色衣服的,大概就是正室,她保持“天足”(不裹腳),應該是滿人。
通常女主人不干活會“裹小腳”,而妾也要承擔洗衣做飯等家務活,小腳不方便,所以腳就比較大。
當然也不是絕對,晚清時期各個文化融合,裹小腳的陋習開始慢慢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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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學者葛希芝(Hill Gates)曾做過調查,有些越窮的地方,反而“裹腳”的風俗更甚。
主要就是怕“跑了”!而裹小腳之后可以做一些紡紗、織布、刺繡的活,坐著就行。
清代學者薛允升在《讀例存疑》中,直接將娶妻與買妾區分開來,一個是明媒正娶,一個是支付對價后獲得的附屬品。
妾必須早早起身,梳洗整齊,到正妻房門外恭敬等候。等正妻醒來,她要進去請安,伺候洗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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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清人筆記《聽雨叢談》里就有描繪:妾侍奉主母,“執役如奴婢”。
正妻掌管著整個家庭的倉庫鑰匙、日常用度、仆役調配,是名副其實的內當家。
而妾,除非極得男主人寵愛且正妻比較懦弱,否則對于家庭事務幾乎沒有發言權。碰到強勢一點的,動刑都不鮮見!
小妾如果受寵,吃喝用度可能都不錯,不比正妻差。然而最殘酷的一點是:真正的差距在子女的身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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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所生的孩子,是“嫡出”,從出生那一刻起就自帶光環。他們是家族血脈的正統繼承人,享有最優渥的資源和最優先的繼承權。
而妾所生的孩子,是“庶出”,他們雖然也叫男主人父親,但在名分上他們首先要認正妻為“嫡母”,對自己的生母只能叫“姨娘”。
成長過程中,那種微妙的歧視會伴隨“庶子”一生,除非有大出息,否則這種自卑感不會消散。
而妾去世后,沒資格和正妻一樣放入家族祠堂的正殿,有良心的會在族譜末尾簡單記一下“某氏”,大多數都湮沒無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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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正五品官楊昉 家里妻妾成群
著名的“袁大頭”,哪怕他身份那么高,但他母親劉氏就是妾室,雖然后來被扶正,被敕封為一品夫人,但死后依然不能進祖墳。
過去禮法的森嚴就是這么嚴格!妾在古代的處境,是極其脆弱的。
年輕美貌只是一時,一旦色衰往往就像“貨物”一樣被隨便買賣,所以不要向往古人妻妾成群,這背后都是女性的悲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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