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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頤和園西堤迎來不少賞花拍照的游客。然而,不少商拍團隊搶先占位,其他游客等候很久也無法站到最佳機位上,讓人感到既無奈又惱火。記者沿西堤鏡橋向南行,在最經典的“桃柳夾岸”路段,樹下的美景被分割成若干“私人領地”。自鏡橋至京密引水渠約一公里的道路兩側,分布著6個拍攝團隊。
眼下各地春暖花開,正是賞花最佳窗口期。然而,一些公園、景區的最佳賞花點、打卡點,卻被商拍團隊搶占。以頤和園為例,其西堤一帶竟然分布著6個拍攝團隊,不但長時間占據“黃金機位”影響游客賞花拍照,還阻礙了游客正常通行;既耽誤時間,又影響心情。即商拍團隊的集體“霸道”行為是頤和園里“最不美的風景”。
頤和園作為公共旅游資源或者說公園,應該是廣大游客平等享受美景的場所,然而,商拍團隊的介入卻讓公園變成了少數人的“私園”,只利好兩類人:一類是商拍團隊的成員,一類是購買商拍服務的人。這無疑讓公園屬性“變味”,也給其他游客帶來不適感。不僅僅是頤和園,很多熱門公園的美景都變成了商拍團隊的賺錢工具。
這既說明商拍團隊眼里只有私利沒有公德,只顧自己賺錢而無視公園秩序和其他游客感受。公園方則在治理商拍方面表現乏力。就拿頤和園來說,園方早在2023年就曾公開表示,園內禁止跟拍的商業拍攝,也不允許攜帶反光板一類的設備。但從實際情況看,商拍禁而不止。原因是,公園方以一己之力很難對商拍形成有效管理。
譬如,園方只能通過聲明、公告等形式禁止商拍,既無權限制商拍團隊進入公園、景區,即使發現商拍有時難以甄別,比如商拍人員與被拍人員常以“朋友”相稱,而且確認為商拍后只能勸離無權處罰。最近有游客在開封萬歲山武俠城景區為妻子拍照被三次阻擾,對方均以“景區禁止商拍”為由要求其停止拍攝。可見“甄別難”。
當商拍團隊與公園方玩起“貓鼠游戲”,加之游客多、公園大,更增加了園方管理難度。所以,我們要正確看待公園商拍現象,有的是因為園方沒有加強巡邏和勸阻力度,有的是因為園方力不從心、無能為力。而要想有效治理公園商拍亂象,既需要立法、執法、園方、游客等共同參與整治,同時也需要采取疏堵結合的治理方式。
在現代社會,治理各種亂象離不開法律,但目前對于商拍亂象恰恰缺少相應法律。去年公布的《北京市公園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擬規定,在公園里組織開展商業拍攝等活動的,應按相關規定進行登記或簽訂相關協議,依法取得相關部門審批手續,活動結束后及時恢復場地原貌。若該條例出臺,無疑有治理示范意義。
換言之,未進行登記、審批的商拍行為應予禁止。同時,還應該明確禁止商拍人員長時間占道拍攝影響其他游客和公園秩序。由于園方沒有執法權,還需要在立法中明確相關執法部門與公園建立協作治理機制。鑒于園方巡邏等治理力量有限,還應鼓勵游客舉報違規商拍。既要明確禁止違規商拍,也要滿足正常、合規的商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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