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邱延波
清明時節雨紛紛,祭祖之人欲斷魂。借問道路何處有,后人遙望祖宗墳。
據媒體報道,廣東清遠長隆景區在建設過程中,將居民馮先生家的百年祖墳圈在其中。今年清明前后,景區還用鐵柵欄封堵道路,馮家后人想上山掃墓,被景區以防火為由阻攔。之前,景區與馮家有過溝通,希望將墳遷走。因拆遷補償問題沒有談好,馮家祖墳一直未遷。前幾年,馮家還能正常祭拜,今年突然就不準進入。
馮先生認為,景區借防火為名,行刁難之實。如果真的是防火,為何前幾年都能正常祭拜?這不過是通過封路給家屬施加壓力,迫使他們早點遷墳。
![]()
先有祖墳,后有景區。景區開發,本來已經打擾到了安息的祖先,現在還想讓祖先“搬家”,這對后人的感情是一種傷害,賠償是應該的。也許,后人看到景區財大氣粗,想借機多要一點。即便如此,也不算過分,這種事本來就需要雙方溝通,“討價還價”在所難免。但是,在沒有協商妥當的情況下,直接用鐵柵欄封路,是不是有點“霸道”了?
防火的理由冠冕堂皇,但其針對性又難免令人懷疑。如果是全面封山,擋住了后人祭祖的路,可以理解。但景區正常接待游客,唯獨攔住掃墓的后人,這就不像“防火”,更像“防人”。
馮先生的祖墳在景區內,從路邊能看到,但進不去。他只能站在柵欄外,遠遠望一眼,點三炷香,心里默念。路邊望墳,隔欄祭拜,馮先生的無奈,襯托的是景區管理的蠻橫。
![]()
《民法典》明確規定需尊重民俗習慣,清明祭祖,對于中國人來說,是最重要的民俗習慣之一。民眾在清明期間為墳墓除草培土、供奉祭品并焚燒紙錢,表達對祖先的追思。慎終追遠一直是我們的優秀傳統,國家將這一天定為法定假日,放假一天,也是對這種習俗的尊重。
強行圈占百年祖墳,阻斷后人祭祖的路,對死去的先人不尊重,對祭拜的后人不尊重,對中國的優秀傳統不尊重。
網友說,文旅開發,應該文在前,旅在后。景區如此行事,“文”在哪里?多一點溫情,少一點霸道;多一點協商,少一點圍堵,文明先行,才配叫“度假區”。一道鐵柵欄,堵了后人祭祖的路,寒了后人對景區的心。這樣的景區發展,會讓馮先生這樣的人心服口服嗎?
馮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
![]()
近年來,文旅開發一波熱過一波,類似的先有祖墳后有景區的情況并不少見。當商業規劃遇上傳統習俗,矛盾便隨之而來。景區有管理的權利,但管理的邊界在哪里?是為了保護環境和游客安全,還是假借“管理”,變相強迫遷墳?
從情理上講,祭祖是中國人刻在骨子里的傳統。百年祖墳不只是一堆黃土,那是家族的精神坐標,是歸宗認祖的情感寄托。景區的鐵柵欄,攔截的是后人盡孝的心,是世代相傳的民俗。
從法律層面看,景區的做法也站不住腳。今年3月30日實施的新修訂的《殯葬管理條例》,明確規定:老墳老辦法、新墳新規矩。存量老墳以保留為主、規范為輔、自愿為先,嚴禁未經家屬書面同意強制平毀、遷移存量老墳;嚴禁以行政命令開展運動式、“一刀切”集中清理墓葬;嚴禁簡單粗暴、變相施壓、損害群眾情感的執法行為。清遠長隆景區明顯違反新修訂的《殯葬管理條例》。
![]()
《民法典》也通過人格權編的相關條款,明確保護與逝者相關的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物。祖墳作為安葬先人、寄托哀思的重要載體,被司法實踐普遍認定為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即便祖墳在景區規劃范圍內,也得遵循“先來后到”的規矩,你景區是后來者,總不能說人家百年祖墳是“違建”吧?因此,景區無權擅自封堵祭掃通道,更不能以商業開發為由,侵犯民眾的合法權益。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相關部門應積極介入,搭建溝通平臺,既要保障景區的正常運營,也要尊重和保護百姓的合法祭祖需求。如果雙方就遷墳賠償問題談不攏,景區既不能強制把墳遷走,也不能直接堵路,而應該開辟專門的祭掃通道,或者協商固定祭掃時間、規劃專用路線,實現景區正常經營的商業利益與人文關懷的雙贏。
旅游開發是為了造福一方,不是與民爭利,更不能犧牲民意民情。那道橫在祖墳前的鐵柵欄,截斷了上墳的路,也截斷了民心。
希望景區能及時糾正不當做法,主動拆除障礙、開辟通道;也希望相關部門積極介入,妥善協調,讓發展有溫度,讓祭祖有道路,讓慎終追遠的傳統,綿延不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