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們誰懂啊!直播時暈過去十幾秒,醒來第一件事不是被關心身體,而是被通知‘你被開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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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浙江東陽 24 歲女主播宋女士的遭遇,讓打工人看得血壓飆升。這波操作比直播間的秒殺活動還刺激,從暈倒站起到結算工資,全程不到半小時,堪稱 “史上最快失業紀錄” 候選人。
事情得從 3 月 27 日說起,有兩年直播經驗的宋女士入職了東陽市筱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成為一名實習帶貨主播,約定底薪 7000 元,干滿一個月就能轉正。本以為是開啟職場新篇章,沒想到 8 天后就迎來了 “驚天反轉”。
4 月 3 日下午 3 點 01 分,剛上播一小時的宋女士突然覺得身體不適,在工作群里發消息想問能不能先下播,結果消息剛發出去,人就直接暈了過去。
好在暈倒是短暫的,十幾秒后宋女士就自己站了起來,還想著敬業一把繼續直播,可剛撐了一分鐘,就被另一位主播接替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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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換誰都得琢磨著喝口水、緩一緩,結果宋女士等來的不是領導的慰問,而是 “晴天霹靂”—— 工作人員告訴她,公司討論后覺得她不適合做主播,當場就要把她辭退。
更絕的是,當天下午 3 點半,公司就火速給她結算了 7 天工資,共計 1653.82 元,意思很明確:拿錢走人,別耽誤我們做生意。
宋女士一頭霧水,自己明明暈倒后還堅持返場,怎么就 “不適合” 了?事后她去醫院做了全身檢查,沒查出器質性病變,醫生判斷是低血糖導致的暈倒。
親友一看這情況,都覺得公司太過分,建議她維權。4 月 5 日,宋女士向公司提出兩項訴求:一是按法定計薪天數 21.75 天補齊 8 天工資的差額 920.79 元,二是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 7000 元。可沒想到,公司直接一口拒絕,態度強硬得很。
被逼無奈的宋女士,4 月 9 日晚上把暈倒的視頻發到了社交平臺,配文 “做帶貨主播的我直播中途暈倒,醒來聽到的第一句話居然是‘我被公司開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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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一經發出,立馬引發熱議,截至目前已經有 9.6 萬次點贊、6500 多條評論,網友們紛紛吐槽 “這公司也太沒人情味了”“低血糖暈倒也能成為辭退理由?”。
面對輿論壓力,涉事公司負責人張先生站出來回應了,可這番回應堪稱 “年度迷惑發言”。
他說宋女士的視頻是 “掐頭去尾”,公司不是 “辭退” 而是 “勸退”,還解釋 “我們當時問她要不要吃糖、去醫院,等她恢復后才說讓她先養好身體,以后有機會再合作”。
更有意思的是,他還拋出了一個 “殺手锏”:“我們打聽到她之前也暈倒過,確實不適合干直播,萬一再出大事,我們也擔不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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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聽著好像有點道理,但律師一出手,就知道有沒有。四川偉旭律師事務所主任杜偉和毫達(成都)律師事務所主任孫順發都明確表示,這家公司的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沒跑了。
杜律師解釋得很通俗:勸退是協商讓員工主動辭職,得員工同意才行;而辭退是公司單方面強制解除,宋女士這種情況,公司當場停止她工作、結算工資,明顯就是辭退,跟 “勸退” 半毛錢關系都沒有。
而且從法律層面說,宋女士入職 8 天,已經持有公司蓋章的工作證明,雙方構成事實勞動關系。公司以 “暈倒、不適合做主播” 為由辭退她,理由既不合法也沒證據支持。
孫律師還補充,就算公司想以 “不符合錄用條件” 為由解除合同,也得滿足三個條件:錄用條件明確、員工確實不達標、有有效證據,這三點公司一條都沒占到。
至于賠償金額,律師也算了筆明白賬: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宋女士工作不滿 6 個月,經濟補償是半個月工資,賠償金就是一個月工資 7000 元,再加上工資差額 920.79 元,公司總共該補她 7920.79 元。
目前宋女士已經在走勞動仲裁程序,雖然公司現在還嘴硬,但法律面前講究的是證據。律師也建議她趕緊收集好工作證明、工資支付記錄、聊天記錄、直播錄像這些關鍵證據,維權之路雖然可能有點波折,但勝訴概率很大。
這場 “暈倒辭退風波”,其實也給所有打工人提了個醒:職場上遇到不公平待遇,別慌也別忍,先保存好證據,法律會給你撐腰。
而對于企業來說,別總想著玩 “文字游戲”,“勸退” 和 “辭退” 的法律邊界清清楚楚,尊重員工、依法辦事,才是長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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