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四大隊在雁山區大學城周邊巡查時,查處一起未持“雙證”的高齡駕駛員涉嫌從事非法營運案件。
案情回顧:
當天上午,執法人員在廣西師范大學雁山校區北門路段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桂CDA3***的車輛疑似非法營運車輛,執法人員對該車輛例行檢查。經查,該車駕駛員通過小拉出行平臺接單,搭載1名乘客準備從廣西師范大學雁山校區(北門)前往象山區二塘鄉衛生院,駕駛員手機端顯示該趟次行程運費為13.49元。
在核查駕駛員的證件時,執法人員發現該駕駛員的年齡已遠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行駛證顯示車輛核定使用性質為非營運,其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車輛也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并不具備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資質。而小拉出行平臺隸屬于四川神州行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在該駕駛員注冊時,未嚴格按照準入資格核驗其年齡與從業資質直接派單,涉嫌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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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結果:
對駕駛員
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依法對當事駕駛員涉嫌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
對平臺公司
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對四川神州行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涉嫌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
后續處置:
支隊對四川神州行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嚴肅指出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要求,責令限期整改,堵塞管理漏洞。
1.要求該公司壓實主體責任,立即全面排查注冊駕駛員與車輛的資質,清退無證、超齡、不合規的人員與車輛;
2.嚴格執行“人車雙證”核驗,新注冊須嚴格核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對無法提供者不予注冊、不予派單;
3.完善后臺審核機制,增設年齡自動篩查功能,杜絕超過法定年齡的人員違規接入;
4.建立長效自查機制,定期向監管部門報送合規化整改情況。
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將立即落實約談要求,全面整改、舉一反三,加強內部審核,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重要提醒
《桂林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除符合《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駕駛員年齡不得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身體健康,符合從業要求。
對于需要長時間、高強度駕駛的營運駕駛員來說,身體素質、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要求極高。而本案中的駕駛員年齡已經超過國家法律、行業法規允許駕駛營運車輛的年齡上限,其身體機能衰退導致的反應遲緩、視力聽力下降以及突發疾病等風險,在復雜的大學城周邊交通環境中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不僅危及乘客及自身的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一案雙罰”,既是對涉事駕駛員違法行為的懲戒,更是對網約車平臺審核失職的嚴厲警示——平臺不能只顧擴張市場份額而罔顧安全底線,必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乘客生命安全擺在首位,切實履行好準入審核的第一道關口責任。
下一步,支隊將持續開展網約車市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大網約車與平臺的監管力度,持續跟蹤平臺整改情況,壓實平臺主體責任,切實筑牢道路交通運輸安全防線,守護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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