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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6年本市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的通知》(滬教委托幼〔2026〕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全國學前兒童學籍管理辦法(試行)》《上海市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 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關于做好上海市學前教育大班保育教育費減免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合理配置區域內學前教育資源,持續推進托幼一體建設,辦好每一所家門口的幼兒園,進一步規范本區適齡幼兒入園工作,為家長提供入園指導服務,結合本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相對就近、人戶一致優先”的招生原則,統一部署,統一實施,結合本區工作實際,實施“一網通辦”,方便幼兒家長,有序開展適齡幼兒入園工作。積極為同一家庭多孩同園入園入托創造條件。
(二)堅持依法依規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入園工作流程,通過網站公示、發布《招生通告》,主動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園工作的相關信息,實施陽光招生。
二、工作內容
適齡幼兒入園工作主要分為信息登記、報名驗證和錄取通知三個階段。
(一)信息登記
適齡幼兒監護人通過“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登錄“上海一網通辦”網站首頁“2026年適齡幼兒入園”特色專欄,網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錄“隨申辦”移動端首頁熱門服務“2026年適齡幼兒入園”)進行統一入園信息登記。
1.登記對象范圍
2026年入園信息登記的對象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區常住人口適齡幼兒的監護人。
報名幼兒園托班的幼兒監護人不作為此次統一入園信息登記的對象(另見托班招生錄取辦法)。
2.登記對象及幼兒條件
幼兒和監護人根據本人情況須持有以下證件之一:
(1)本區戶籍:居民身份證(號);
(2)居住在本區的非靜安本市戶籍:居民身份證(號);
(3)非本市戶籍:經本區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居住登記憑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4)外籍: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3.登記時間和辦法
2026年4月22日—4月29日,適齡幼兒監護人通過“上海一網通辦”網站或者“隨申辦”移動端登記幼兒和監護人信息,獲取《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和登記編號。《登記表》和登記編號作為幼兒進行入園報名驗證的憑證。
4.信息登記確認和修改
適齡幼兒監護人對市電子證照庫提供的與監護人和幼兒相關的姓名、證件號碼、居住證等信息進行錄入或確認。
(1)如發現“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內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監護人可根據所持證件的信息在系統中修改。
(2)已辦理入園所需各類證件,但未在“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顯示信息的幼兒,監護人可根據所持證件的信息進行登記。
(3)確因特殊情況未按時辦理各類證件的幼兒,可在報名驗證階段通過上海市靜安區招生入學咨詢平臺預約信息補登記。
監護人信息登記成功后,原則上不再修改信息。確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監護人憑相關證明材料在報名驗證階段完成信息修改。
(二)報名驗證
1.招生對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滿3周歲),符合本區入園條件的適齡兒童。
已在本區幼兒園托班就讀的幼兒可選擇升入本園小班(具體辦法詳見各園所招生通告)。
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園的幼兒,監護人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區教育局審核并履行備案手續后可推遲一年入園。上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園并已履行備案手續的幼兒,監護人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園申請。
2.報名(登記)和驗證辦法:
2026年報名(登記)和驗證實行“一網通辦”、網上報名和網上驗證,適齡幼兒監護人在靜安區入園政策規定的報名驗證時間段內通過“上海一網通辦”網站首頁“2026年適齡幼兒入園”特色專欄或“隨申辦”移動端首頁熱門服務“2026年適齡幼兒入園”,登錄“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核對或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幼兒園入園報名和驗證。上海“一網通辦”網站或“隨申辦”移動端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同等效力使用。
網上報名(登記)日期:5月8日至5月14日
網上報名(登記)期間,確因特殊原因無法自行完成網上報名(登記)驗證的幼兒監護人,可通過上海市靜安區招生入學咨詢平臺預約補報名。
3.報名(登記)條件:
各類人員報名(登記)條件參照表一。
表一:適齡兒童報名條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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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報名時,適齡幼兒監護人需對上海“一網通辦”或“隨申辦”中提供的電子證照進行確認或補充。
(三)錄取辦法
根據各級各類學前教育資源及人口的分布情況,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原則上采取如下錄取辦法:
1.市級示范園招收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繼續采用電腦派位或自主招生的方式進行錄取,積極發揮示范輻射作用。其他公辦園所原則上采用“填報志愿、按類排序、統籌協調”或“相對就近、對口入園、統籌協調”等辦法進行錄取。
表二:
2026年靜安區公辦幼兒園招生情況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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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辦、其他辦幼兒園要規范和完善各項招生與錄取工作,采用自主招生方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招生簡章須向區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并予以實施。
表三:2026年靜安區民辦、
其他辦幼兒園招生情況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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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優先滿足本區戶籍兒童入園的基礎上,根據“相對就近、區域統籌”的原則,依次錄取居住于本區的非靜安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居住于本區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港澳臺、外籍的適齡兒童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四)托班招生錄取辦法
遵循“相對就近、統籌兼顧”的原則,各園所根據資源配置情況合理確定托班招生計劃數,鼓勵有條件的園所實施托班滿24個月動態招生政策,具體辦法詳見各園所招生通告。
1.招生對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出生(滿24個月),符合本區入園條件的適齡兒童,鼓勵個別有條件的園所探索招收24個月月齡以下的幼兒。各類人員報名(登記)條件參照小班適齡兒童報名條件(表一)。
2.報名(登記)和驗證辦法
2026年托班報名(登記)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驗證,托班適齡幼兒監護人在規定的報名時間段內通過向各園公布的指定電子郵箱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線上報名。上海“一網通辦”網站或“隨申辦”移動端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同等效力使用。
完成線上報名(登記)后,各幼兒園將對報名(登記)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網上驗證。報名(登記)信息與驗證結果不一致的,幼兒園將視情況電話聯系家長進行補證或核實,補證方法詳見各幼兒園招生通告。
網上報名(登記)日期:5月8日至5月14日
3.錄取辦法
原則上托班錄取辦法參照小班,根據各園所的實際情況,可采用對口招生、集中招生、集團化招生等辦法,按照產權人、報出生、月齡等綜合條件進行統籌錄取或采用電腦派位、自主招生等辦法錄取。
(五)中、大班集中插班轉園辦法
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且未在本區入園的符合條件的幼兒,可根據幼兒園招生通告提出申請或到區教育局進行集中登記(詳見《靜安區幼兒園插班轉園集中登記通告》)。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入園信息。區教育局和幼兒園通過本單位網站和其他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信息(詳見表四),并負責招生政策咨詢與解答。
幼兒園招生咨詢平臺:掃描二維碼登錄
幼兒園招生咨詢電話:56630990轉8223
幼兒園招生監督電話:56630990轉1005
幼兒園招生工作咨詢接待地點:和田路193號
(上海市靜安區招生入學咨詢平臺二維碼)
表四:2026年靜安區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信息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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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類幼兒園不得對適齡幼兒和家長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不得損害幼兒身心健康,不得提前組織招生。
(三)加強安全防范。各幼兒園要切實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備、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員、場所和時間。加強入園工作期間周邊綜合治理工作,確保入園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四)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加強對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相關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入園工作,依法依紀查處幼兒招生入園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確保幼兒入園工作公平公正。
(五)園所開放日活動。4月15日至4月21日,本區有意愿的幼兒園可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開展園所開放日活動。但不得組織幼兒提前報名,不得采集幼兒信息與家長聯系方式。
(六)時間安排
2026年4月15日,公布《2026年靜安區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實施意見》。
2026年4月15日—21日,幼兒園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多種方式開展園所開放日活動。
2026年4月22日,發布《2026年靜安區幼兒園招生通告》。
2026年4月22日—29日,本區適齡幼兒監護人登錄“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進行統一的信息登記。
2026年5月8日—14日,家長網上報名(登記)。
2026年5月14日,戶籍遷入截止統計日。
2026年6月2日,本區戶籍幼兒公辦幼兒園補報名(不含示范園)。
2026年6月25日前,幼兒園發放新生入園通知書。
2026年7月1日,辦理入園手續截止日。
編輯:葉蘋
資料: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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