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法國國民議會通過了一項重要法案。
以170票贊成、0票反對的罕見全票結果,通過了《關于規范并便利歸還法國在殖民時期非法獲取文化財產的框架法案》。
可以說,這是法國自19世紀確立公共館藏文物“不可轉讓”原則以來,首次以專門立法形式打破延續上百年的法律壁壘。
也是西方主要殖民國家中首個針對殖民掠奪文物建立系統化、常態化返還機制的國家立法。
法國這是良心發現了嗎?為何會出臺這樣一項法案,背后有何目的呢?
另外,當年掠奪我們的文物能否歸還呢?今天文史君來為大家聊聊法案背后的隱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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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百年鐵律
長久以來,橫亙在流失文物歸途前的最大阻礙,并非遠洋的波濤,而是西方博物館里冰冷的法條。
其中法國的《遺產法典》曾明確規定,公共收藏品屬于國家財產,“不可轉讓”。
這意味著,哪怕一件文物明知是搶來的,要想歸還,也必須由議會啟動繁瑣的專項立法程序。
這種“一事一議”的模式耗時耗力,效率極低。
2021年法國向貝寧歸還26件文物,從啟動到完成耗時整整三年。
面對法國博物館中藏匿的超過9萬件殖民時期非法獲取的文物,這種模式無異于杯水車薪,根本難以處理。
此次通過的新法案,將徹底推翻了這一障礙。
它將審批權限從議會下放至政F行政部門,通過文化部牽頭、聯合科學委員會審核,最終以行政法令的形式即可批準返還。
審批周期從過去的數年大幅縮短至數月。
這意味著,針對我國圓明園流失文物、敦煌文書的追索,將告別過去漫長的外交個案博弈,首次擁有了對等的、常態化的法律對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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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法案通過當天,法國議員熱雷米·帕特里耶-萊圖斯在發言中引用了我們國人耳熟能詳的一段歷史。
1861年,法國文豪雨果在給巴特勒上尉的信中寫道:
“我希望有朝一日,解放了的干干凈凈的法蘭西,會把這份戰利品歸還給被掠奪的中國”。
那封信的背景是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掠奪了大量中國文物。
雨果當時痛斥那一行徑是“兩個強盜的勝利”,并預言“法蘭西能脫胎換骨,將不義之財歸還被搶掠的中國”。
165年后的今天,法國議員在議會莊嚴宣告:“雨果在1861年殷切期盼的這一天,已然到來”。
法國楓丹白露宮中國館內,至今仍收藏著大量圓明園流失文物。
盧浮宮、吉美博物館中也珍藏著包括青銅重器、敦煌文書在內的中國珍貴文化遺產。
那些文物既是中國近代苦難的見證,也是法國歷史上不光彩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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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法國此時選擇“破冰”?
19世紀,法國曾是世界強國,他不僅掠奪了我們諸多文物,在全世界還有很多殖民地,也掠奪了非洲、東南亞等國文物。
100多年后的今天,他們真是良心發現了嗎?為何選擇此時破冰。
這一方面與當今世界格局的變化有關,尤其是美伊沖突以來,徹底讓世界看清了美國的真實面目和實力,由此美國盟友開始尋求新的突破口。
另一方面,法國也是為了自身的目的,歸納起來有三個方面:
1、兌現馬克龍的政Z承諾
2017年11月,馬克龍在訪問布基納法索瓦加杜古大學時承諾,法國將在五年內推動非洲文化遺產歸還,以此尋求與前殖民地建立新型關系。
2018年,他委托藝術史學家貝內迪克特·薩沃伊和塞內加爾經濟學家費爾文·薩爾撰寫報告,最終形成著名的《薩爾-薩沃伊報告》。
令人驚奇的是,那以報告揭示了一個驚人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