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是《馬關條約》簽訂131周年,在這個比較不怎么重要,已經被許多人忘卻的節(jié)日了,發(fā)生了一件事:日本鬼子的“雷”號驅逐艦當天上午4時02分至下午5時50分過航臺灣海峽。
馬關條約是甲午海戰(zhàn)后簽訂的條約,一百多年了,早已被許多人所忘記。當然,我這句話是放在桌面上有問題的,這類喪權辱國的條約怎么會被忘記?忘記就意味著背叛。
我非常認同這個觀點,但一個事實是,有誰還記得這個條約,條約簽訂的環(huán)境以及具體內容能知道幾條?
所以說,大話套話都會講,具體細節(jié)見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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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也不知道,所以趁今天這個機會,我們共同來重溫這個條約和這個條約簽署的過往。
簽署時間:1895年4月17日,清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簽訂地點:日本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春帆樓。
簽署雙方:中方代表,李鴻章,李經方。小鬼子代表,伊藤博文、陸奧宗光。
簽訂原因:1894 年,日本挑起甲午中日戰(zhàn)爭。清軍在平壤戰(zhàn)役、黃海海戰(zhàn)等關鍵戰(zhàn)役中接連失利,北洋水師全軍覆沒,遼東半島、威海衛(wèi)等戰(zhàn)略要地淪陷,清政府軍事上徹底失敗。
清政府失敗后,清廷主和派占上風,急于停戰(zhàn)求和,任命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赴日談判。在談判中,日方以軍事優(yōu)勢為后盾,提出極為苛刻的條件,并以武力相威脅。
具體內容:
1、割讓遼東半島(后因俄、德、法三國干涉,中國以 3000 萬兩白銀贖回)割讓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
2、賠償日本軍費白銀 2 億兩,分 8 次、7 年內付清。加上 “贖遼費” 3000 萬兩,總計2.3 億兩。
3、開放通商,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日本輪船可沿內河駛入以上各口。
4、投資設廠,允許日本在中國通商口岸開設工廠,產品運銷內地時,只按進口貨納稅。
5、中國承認朝鮮 “獨立自主”,廢除中朝宗藩關系,實則承認日本控制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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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對大陸的影響:
一是割讓領土,丟失朝鮮是非常糟糕的,領土問題一直是原則問題,而丟失后再弄回來就非常費事,南朝是絕對沒影了。寶島嘛,哎呀呀,一定會回來的。
二是巨額賠款,2.3億兩白銀對當時的中國是個什么概念?對清政府來說,需要3年不吃不喝。清政府的老爺老奶奶們并不在乎這些,他們該怎么過還怎么過,倒霉的就是下面的百姓了,更多的攤派和苛捐雜稅風攪雪一般刮來。
而日本用這些錢都干嘛了?62%擴軍,15%辦教育。其余的發(fā)展鋼鐵,造船等工業(yè)。小鬼子的崛起離不開這些錢,據說當時的伊藤博文很高興,傻小子一般的高興,問天皇,咱們有錢了,咋花?改善民生?增加工資?天皇咬了一口饅頭,吃了一口咸菜慢吞吞地說,擴軍,辦教育。
好小子,那時的天皇也就十來歲,這小子就知道知識就是力量,知識就是生產力了?
或者說了,日本鬼子戰(zhàn)敗后不是也有賠款嗎,咋就不要了呢?第一次是海捏邊不要了,將逛頭正式宣布放棄對日索賠。第二次是咱們這邊不要了,1972年周言,捏邊都放棄了,咱們再要就顯得太小氣,結果是兩邊一疙搗,一分沒要著。有些放棄的理由不敢笑,因為會掉大牙,比如不想加重日本人民的負擔。
我KKKKKKK,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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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開放通商和投資設廠:通商口岸放開后,小鬼子的輪船、洋貨、商人直達長江中上游與江南腹地,形成沿海 — 長江 — 內河完整通商網絡,中國內地市場全面敞開。
投資建廠也很快的,1895—1913 年差不多20年間,就有超過136家外國工廠集中在東北上海等地。
這些詞匯好像在哪里見過,改革開放,吸引外資,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豐田,本田汽車了,索尼松下相機了等等之類。
但馬關條約中的所有條款到現在仍然是喪權辱國。
剛才我說很多人忘記了這個條約,但小鬼子沒忘,他若忘了會這么巧?會在馬關條約簽訂131周年之際派軍艦來海峽挑釁?
至于怎么應對,我在前天《伊朗這一招太精了》一文中早已說過,大陸并沒有攔截,只是派飛機跟蹤出圈,事后發(fā)布嚴正聲明:督促日方切實反思改錯,懸崖勒馬,謹言慎行,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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