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這座商場的消防改造者,熟悉這里的內(nèi)部構(gòu)造。當他背負沉重債務時,那些本該用于消防安全的圖紙,在他眼中變成了一張詳盡的“藏寶圖”,一夜之間盜走1800多克黃金首飾與多件珠寶、衣物,涉案金額高達148萬余元,但劇情的終點,是冰冷的手銬和長達十年半的刑期。
近日,崇州市人民法院對該起“黃金大盜”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蔣某最終以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巨額債務催生歹念,消防圖紙淪為作案指南
蔣某的人生履歷上,這次案件已不是第一次作案。早在2006年,他就因犯盜竊罪被成都市成華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然而,十余年的光陰沒有改變他的本性,這一次,將他推向犯罪深淵的,是無力償還的貸款和網(wǎng)貸催收信息。
面對日益迫近的還款期限,蔣某沒有選擇通過正當途徑努力賺錢,而是將目光投向了曾經(jīng)工作過的地方——崇州市某大型商場。他曾負責該商場的消防改造工程,對商場的內(nèi)部結(jié)構(gòu)、尤其是那些隱藏在天花板之上、顧客和普通員工不了解的通道和空間了如指掌。在他眼里,商場一樓那家金光璀璨的珠寶店,成了解決他所有財務問題的“最佳答案”。于是,那份本該存檔的消防改造圖紙,被他翻找出來,成為其犯罪計劃的“導航圖”。
通風管內(nèi)孤身蟄伏十小時,上演商場版“密室逃脫”
2025年8月,一個看似尋常的午后,蔣某開始了他的行動。當天17時許,他攜帶精心準備的作案工具——除了那張關(guān)鍵的消防圖紙,還有用于破拆的鐵撬棍、用于偽裝的白色手套和黑色短袖T恤等,從地下停車場進入了商場,但他并沒有立刻現(xiàn)身,而是鉆進了位于商場某專賣店旁的空調(diào)吊頂檢修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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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被蔣某盯上的珠寶店
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從傍晚17時到次日凌晨3時,蔣某在狹窄的管道里呆了十個小時。他聽著商場播放的閉店音樂響起,聽著卷簾門拉下的轟隆聲,聽著人聲鼎沸歸于萬籟俱寂。
凌晨3時許,整個商場已沉入夢鄉(xiāng)。確認四下無人后,蔣某從吊頂出口鉆出,憑借著腦海中對地形的精準記憶,他輕車熟路地來到位于一樓的珠寶店。夜色中,珠寶柜臺里的黃金飾品散發(fā)微光,蔣某毫不猶豫使用撬棍等工具迅速實施盜竊,將柜臺內(nèi)的黃金首飾、玉石手鐲洗劫一空。
銷贓只為贖回抵押車,法網(wǎng)恢恢當天即落網(wǎng)
當晚,蔣某盜竊完畢后,在逃離現(xiàn)場的過程中,為了更換身上沾滿灰塵的衣物以掩人耳目,他又順手牽羊,從旁邊的幾家服裝專賣店內(nèi)盜走了T恤、短褲和鞋子,換上一身新裝后離開了商場。
得手后,蔣某急于將贓物變現(xiàn),他驅(qū)車前往成都市錦江區(qū),將盜竊來的其中部分黃金首飾賣給了一家寄賣行。拿到這筆熱乎乎的贓款后,蔣某干的第一件事并非揮霍或還債,而是贖回了他此前因資金緊張而抵押出去的個人轎車。隨后,他將剩余的絕大部分黃金首飾和玉鐲藏于這輛剛贖回的車內(nèi),開車返回崇州,或許還盤算著如何分批銷贓,開啟“無債一身輕”的新生活。
然而,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接到報案后,崇州警方迅速展開偵查,通過海量視頻監(jiān)控追蹤和線索摸排,很快便鎖定了蔣某的行蹤。
就在他得手后的當天傍晚18時50分,當蔣某駕駛著汽車行駛至崇州市某大道與某路交叉口時,被早已布控在此的民警一舉抓獲。警方當場從其車內(nèi)查獲了尚未銷贓的大量黃金首飾及全部6個玉手鐲。面對突然出現(xiàn)的警察,蔣某的“黃金夢”僅僅持續(xù)了不到一天便徹底破碎。
案值超148萬元,認罪認罰難逃十年以上重刑
案件偵破后,蔣某表現(xiàn)出了積極的悔罪態(tài)度。他不僅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還主動退回了出售黃金所得贓款,其家屬也代為退賠了被盜服裝店的經(jīng)濟損失。公安機關(guān)隨即將追回的全部黃金、玉鐲及贓款發(fā)還給了被害人。
經(jīng)崇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委托專業(yè)機構(gòu)進行質(zhì)量檢測和價值認定,確認被盜的黃金1800多克,按照當時市場零售價計算,總價值高達146萬余元,加上進貨價為20000元的玉手鐲以及價值數(shù)百元的被盜衣物,蔣某此次盜竊的財物總價值最終被認定為14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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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某主動退回了出售黃金所得贓款
崇州市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鑒于其有盜竊前科,系累犯,本應從重處罰。但考慮到其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罪行,構(gòu)成坦白,并自愿認罪認罰,簽署了具結(jié)書,同時其家屬積極退賠了被害人的主要經(jīng)濟損失,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綜合考量了其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程度,作出了一審判決:以盜竊罪判處蔣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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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庭審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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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負債累累的打工者,到精心策劃的“黃金大盜”,再到身陷囹圄的案犯,蔣某的人生軌跡在短短數(shù)日內(nèi)急轉(zhuǎn)直下。他用親身經(jīng)歷再次驗證了一個道理:不義之財,終是南柯一夢;法律的審判,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那張曾為他指明通風管道的圖紙,最終卻將他指向了監(jiān)獄高墻內(nèi)的漫漫長路。
(來源:四川法治報 全媒體記者 周夕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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