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為什么要扎堆賣保險產品?”
社交平臺相關討論中,不少人明顯察覺出銀行理財經理明顯更愛推保險了。事實上,銀行這個最傳統的“存錢罐”,正在成為國人購買保險的主陣地——一個關鍵轉折是,2025年銀保渠道賣出的保險新單規模甚至超過了保險公司的個險渠道。
這不僅標志著保險行業銷售版圖的重新劃分,也重塑著每個人的資產配置方式。但規模一路狂飆的同時,銀行賣保險頻發的銷售誤導也引發關注,“存款變保險”等新聞時有登上熱搜。
銀保渠道反超個險背后有怎樣的邏輯?銀行賣保險,怎樣才能真正安心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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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圖蟲創意
銀行賣力推保險
其實銀行并非要“搶”保險公司的生意,實際上這來自“銀行要營收,保險公司要規模”的雙向奔赴。
對銀行來說,傳統的“存貸息差”(即利息收入)這個老本行越來越難賺錢。因此,像代銷保險這類通過提供服務來賺取手續費的中間業務,就變得至關重要。
中國新聞周刊發現,在2025年年報中,多家上市銀行普遍將銀保渠道形容為優化收入結構、增厚利潤的“重要增長點”與“關鍵發力方向”;多家頭部保險企業也在財報中直言銀保渠道已“進入價值兌現期”、成為“壽險發展的重要引擎”。
2025年上市銀行年報顯示,平安銀行代理個人保險收入同比激增53.3%,中信銀行代銷保險規模增長24.69%,郵儲銀行長期期交保費占比已突破58%……這意味著對銀行而言,保險業務已經成為銀行對沖息差收窄、拉動中間業務收入的關鍵。
與銀行端增長相呼應,銀保渠道在保險公司內部也已晉升為戰略支柱。四大上市險企(中國人壽、新華保險、中國人保、中國太保)的銀保保費合計達3128.72億元,同比增長約41.5%。
雙向奔赴之中,2025年銀行代銷保險的新單保費,在時隔14年后反超代理人渠道,重新坐上了行業頭把交椅。
長三角科技產業金融研究聯盟秘書長陸岷峰對中國新聞周刊解讀,商業銀行面臨著息差收窄和中收考核的雙重壓力,其中“保險+儲蓄”屬性的儲蓄型保險可以有效地承接存款再配置的需求;保險公司在個險渠道方面由于人力資源不足,在增收壓力下增員乏力,因而將銀保渠道視作可快速上量的規模渠道。
據業界測算,2026年約有32萬億元至50萬億元定期存款集中到期,而低利率時代,保險恰好能承接其中部分需求。這意味著銀行在賣保險方面有著先天優勢。
北京工商大學中國保險研究院副秘書長宋占軍對中國新聞周刊指出,銀保渠道新單超過保險公司個險渠道,延續了近年來銀保渠道快速發展的態勢,其核心驅動因素是銀保渠道在儲戶存款“搬家”的過程中具有的貼近消費者優勢。
“這種結構上的變化,可以視為我國金融機構戰略轉型、產品周期與客戶需求變化共振的一種必然結果。”陸岷峰總結。
事實上,銀行賣保險的政策驅動要更早一些。2024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發布,取消銀行網點合作險企數量限制,明確傭金標準并實施“報行合一”政策,推動銀保渠道向價值驅動轉型。
簡單說,新政策一方面放開合作限制激發了市場活力,通過競爭豐富了產品供給;另一方面,保險行業的“報行合一”機制嚴格約束了銷售成本,倒逼行業從過去依賴價格戰沖規模的模式,轉向依靠產品與服務獲取真實利潤的健康發展。
新業務價值可以簡單理解為保險行業的“毛利”,以此來看,2025年中國平安、新華保險、中國太保、中國人保等多家頭部險企銀保新業務價值同比翻倍。這意味著銀行不只幫保險公司擴大規模,同樣帶來了扎實的利潤。
而往后看,銀行的保險或將越賣越多。
國金證券測算,2026年銀保渠道增量資金將呈現“前高后低”態勢,預計全年新單增速約28%。華源證券更預測上市險企銀保新單增速有望達30%以上。
如何更放心?
值得注意的是,在銀行買保險雖然方便,但部分銀行工作人員的推銷話術容易讓人混淆“保險”和“理財”。
以當下銀行網點主推的儲蓄型保險來說,在收益呈現和產品期限上,很容易讓客戶誤以為和定期存款類似。事實上,儲蓄型保險并不等于存錢的銀行儲蓄,“退保”和“到期”之間天壤之別。最大的風險是“用錢的時候拿不出來,硬拿還要虧本”。
擔心并非多余,這種銷售誤導直接引發了不少投訴。
根據消費保投訴平臺發布的《2025年度投訴分析報告》,銀保渠道的投訴已成為保險業銷售誤導的“重災區”。數據顯示,2025年保險行業投訴量約3.71萬件,同比暴增368.41%,其中因銀保渠道銷售誤導引發的投訴占比超過60%。
中國新聞周刊梳理平臺相關投訴發現,部分銀行理財經理在銷售過程中,存在將保險產品包裝為高收益理財產品、片面夸大預期收益、隱瞞退保風險、送禮品誘導簽約等誤導行為。
陸岷峰進一步指出,一些機構的少數銷售人員在銷售時,會講“保底、中檔、高檔”收益方面的話術,而對不確定性明確表述的較少,從而將長期預期收益簡單類比為存款利息,結果一些消費者對于此類產品的復雜性、收益實現條件及費用扣除等理解并不充分,從而容易產生各種糾紛。既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也侵蝕了行業的信譽。
對此,監管層面也加大了處罰力度。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2025年保險業延續“嚴監管”,多張百萬級罰單涉及銀保業務違規。具體違規行為包括允許非銀行人員駐點銷售、代客操作購買保險等。
其實,誤導銷售行為一直是監管打擊的重點。早在2010年,原銀監會、原保監會就下發通知,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混淆銷售”。
面對銀保業務出現的亂象,監管部門不光事后處罰整治,還同步推進制度建設,通過出臺專門管理辦法,對銀保渠道的銷售行為進行了全流程的硬性約束。
2025年10月1日,《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具體來看,新規列出11類禁止性行為,包括虛假宣傳、強制捆綁、代客操作、承諾保本、誤導排序等;要求銷售全過程錄音錄像,留痕歸檔;特殊客群需進行“二次確認”。
2026年2月1日,《金融機構產品適當性管理辦法》也正式落地。其中明確:金融機構向65周歲以上客戶銷售高風險產品的,應當履行特別的注意義務,包括制定專門銷售程序、追加了解相關信息、強化告知和風險提示、給予更多考慮時間、及時進行回訪等。
對于普通人而言,這意味著在銀行買保險將更安全、更透明,尤其是老年群體的資金安全得到了制度性保障。
“銷售誤導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監管端對這一問題一直處于嚴格監管并且不斷筑牢體系階段。當下還是要從產品銷售適當性管理抓手,加強消費者保險意識教育,提升保險產品銷售的規范性和適配性。”宋占軍指出。
陸岷峰則補充,面對銀保行業變革,監管與機構需協同構建“制度約束、過程管控、技術賦能”的治理體系。應推動規則精細化與監管穿透化,包括強化銷售適當性管理的量化匹配、加大對“存款變保險”等行為的處罰,提升市場透明度。
參考資料
《存款變保險十年難禁絕誰還在圍獵老人的“錢袋子”?》,2026-03-16,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于盛梅
(yushengmei1231@126.com)
編輯: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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