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突然出手,4月遞上去的申請,要在7月算總賬。黎智英“牢底坐穿”只是開始,當年吞下的“黑錢”,現在要連本帶利吐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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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
日前,香港高等法院宣布,將會在7月8日處理黎智英財產充公申請。香港特區政府在4月2日時,遞交了相關申請。當時發言人強調,此申請是有效打擊嚴重罪行的手段之一,這一“充公令”,能夠防止其同謀利用罪行相關財產,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動。而根據港媒的報道,特區政府要求充公至少1.27億港幣的資產。
此前,清查黎智英財產時發現,其心腹馬克·西蒙多次對其資產進行操作,轉向海外勢力以及“亂港”分子。更關鍵的是,黎智英有近6成的資金來自海外,其中就包括美國、加拿大等地區,涉款超過16億港幣。說白了,如今港府的操作,就是要把他當年收的“黑錢”,連本帶利地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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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捕
黎智英如今已經被判20年,但是這株“毒草”還有隱患。那些通過危害國家安全獲取的財產,就是這棵毒草的根系。如果只判刑不沒收財產,這些錢很可能被隱藏起來,甚至轉移到同伙手中,繼續資助危害國家的活動。因此,必須“斬草除根、以絕后患”。
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往往不是一人所為。背后可能有組織、有網絡、有利益鏈條。沒收犯罪財產,實際上是在瓦解這個利益共同體。當犯罪變得“無利可圖”時,潛在的參與者就會三思而后行。犯罪財產往往被用來維持犯罪網絡運作、招募人員、購買設備、進行滲透破壞。這些資金如果留在外面,就像給犯罪機器留下了燃油,隨時可能重新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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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只有徹底切斷資金鏈,才能讓犯罪組織失去行動能力。這不僅是懲罰,更是預防,預防新的危害發生,預防更多人被卷入犯罪活動。有些亂港分子可能抱著僥幸心理,以為跟著鬧能撈到政治資本或經濟利益,這完全是打錯了算盤。
政治上,他們成了國家和民族的罪人,被廣大市民唾棄。經濟上,他們斷送了自己的前程——有案底的人找工作難、出國難,連正常生活都成問題。那些背后煽動的人更不會真正為他們負責,一旦出事,跑得最快的就是這些“幕后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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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香港是個法治社會,也是個現實社會。在這里,守法經營、踏實工作的人才能過得更好。想靠破壞法治、危害安全來謀利,根本是癡人說夢。特區政府如今的做法,一是懲戒已經犯罪的人,二是震懾那些可能動搖的人。法律就是要讓所有人明白:有些路,走上去就回不了頭;有些錯,犯下了就要用幾十年自由來償還。
說到底,維護國家安全就是維護香港利益,就是維護每個香港市民的利益。那些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是在與全體香港人為敵,與14億中國人民為敵。國家安全是根本,沒有國家安全,什么繁榮穩定都無從談起。中國有完整的法律體系,有強大的執法力量,更有全體中國人民維護國家統一的堅定意志。少數人鬧事,就像螳臂當車,根本撼動不了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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