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印度尼西亞財政部長穆罕默德·普爾巴亞在一場高規格政策對話中公開表態,擬對所有穿越馬六甲海峽的商船與油輪征收通行管理費。發言中雖未直接點名,但特別強調“主要航運國”須承擔相應成本,語境直指中國——作為該航道年均通行量占比超六成的最大使用方,中方船舶自然被納入收費構想的核心覆蓋范圍。
消息迅速引爆全球輿論場。這條全長僅800余公里卻承載著全球近三成海運貿易量的水道,素有“世界海上咽喉”之稱。令人意外的是,自聲明發布起不到46小時,印尼官方即啟動緊急糾偏程序:財長本人率先軟化口徑,外長隨即高調澄清,整場風波以“政策誤讀”收尾。這場節奏緊湊、張力十足的外交試水,究竟是孤立言論,還是精心設計的戰略探針?一個主權國家,真會為短期財政收益,撼動全球供應鏈賴以運轉的底層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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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財長放話:馬六甲過船,得交錢
就在本周早些時候,這位掌管國家財政命脈的高級官員,在雅加達舉辦的“群島海洋治理峰會”上拋出一項極具爭議性的制度構想。
他指出,馬六甲海峽每日迎來送往逾千艘各類船舶,年通行總量突破10.3萬艘次,而印尼作為擁有最長岸線(約2300公里)的沿岸國,長期承擔航道監測、生態巡護、反海盜聯合行動等大量公共安全支出,卻未能從通航經濟中獲得相匹配的財政回報,存在顯著權益失衡。
因此,他正式建議參照霍爾木茲海峽通行管理模式,由印尼牽頭,聯合馬來西亞、新加坡共同建立跨國務實協作機制,對過往船舶按噸位與航程分級收取可持續發展調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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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甫出,國際航運界、能源巨頭及多國海事部門立即進入高度戒備狀態。原因無他——馬六甲海峽是亞太與中東、非洲、歐洲之間不可繞行的黃金水道,其戰略價值早已超越地理范疇,升格為全球經貿體系的結構性支點。
數據顯示,該航道承擔著全球約25%的原油運輸、30%的集裝箱吞吐及近40%的LNG跨境流轉。僅2023年度,經此通行的中國籍及中資控股船舶就達6.2萬艘次,占總流量六成以上;我國進口原油中72%、鐵礦石進口量的58%、機電產品出口總量的65%,均需借道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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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財長未使用“針對”一詞,但其發言中反復提及“主要能源消費國船舶”“高頻率使用者責任分擔”等表述,配合現場PPT展示的中資船隊通行熱力圖,意圖不言自明。更值得玩味的是,他同步提出收益分配方案:若三國達成共識,預計首年可形成超12億美元的穩定財政收入,其中印尼份額將依據實際投入成本與海岸線占比綜合核定。
他還進一步闡釋,此舉并非單純創收,而是要構建“誰受益、誰維護、誰付費”的新型海洋治理范式,推動海峽可持續發展基金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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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敢學伊朗?
外界普遍驚訝于印尼此次姿態之強硬、路徑之明確。為何選擇此時亮劍?又為何徑直對標霍爾木茲海峽模式?
答案深植于地緣現實與政策演進的雙重邏輯之中。一方面,近期波斯灣局勢持續緊張,伊朗已對途經霍爾木茲海峽的油輪實施加密貨幣結算通道試點,并將通行服務包納入國家主權數字資產體系,相關操作迄今未遭實質性反制,反而獲得部分新興市場國家技術性默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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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低成本高收益”的實踐樣本,極大增強了印尼政策層的信心閾值。另一方面,長期結構性落差正不斷累積不滿情緒:新加坡港2023年港口總收入達98億新元,馬來西亞巴生港年營收逾42億林吉特,而印尼在蘇門答臘島西海岸投入巨資建設的杜邁港、勿拉灣港,年吞吐收益尚不足17億美元,且持續面臨基礎設施老化與數字化水平滯后等瓶頸。
更關鍵的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1條及《馬六甲海峽航行協定》補充條款,印尼雖享有群島海道通過權,但必須確保“無害通過”原則不受減損。這種法律讓渡換來的國際承認,恰恰成為其當前經濟訴求難以兌現的根本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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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而言之,這是一次夾雜著現實焦慮與制度幻想的主動出擊——既想復制伊朗的地緣變現能力,又試圖重構自身在區域海洋秩序中的話語權重。
事實上,印尼總統佐科早在去年底內閣擴大會議上就埋下伏筆:“我國周邊海域每年承載著價值數萬億美元的貨物流動,相關國家理應共享發展紅利。”此番財長發聲,正是對該戰略導向的具象化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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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財長這次放話,不是隨口說說,更像是一次官方試探,看看國際社會的反應。
畢竟作為部長級官員,尤其是財長,不可能在公開場合拋出一個沒經過內部評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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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放話就改口
頗具戲劇性的是,該政策倡議發布僅45小時后,印尼政府便啟動了全鏈條危機響應機制。
先是財長在財政部官網發布補充說明,強調“任何收費機制均須嚴格遵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東盟海事合作框架,目前不存在單邊實施計劃”;隨后,外交部長蕾特諾在東盟外長非正式磋商會上鄭重表態:“印尼堅決維護馬六甲海峽自由航行權,絕不允許任何破壞區域穩定的單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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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難免困惑:如此高調的政策宣示,為何轉瞬即逝?答案其實清晰可見——外部壓力與內部審慎形成共振。
首要障礙來自法理層面。《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47條明確規定,群島國不得對群島海道內的外國船舶征收通行稅,否則將觸發“群島基線失效”風險。一旦失去群島國地位,印尼將喪失對其境內兩萬多個島嶼間水域的專屬管轄權,國土安全格局將面臨系統性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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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區域協同壁壘。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第一時間發表聲明:“任何影響海峽開放性與可預測性的安排,都違背三方共同簽署的《馬六甲海峽聯合巡邏諒解備忘錄》,新方不予參與。”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亦嚴正指出:“海峽治理必須堅持‘三邊共商、成果共享、風險共擔’原則,單方面設卡等于打開潘多拉魔盒。”
更微妙的是,兩國同步釋放信號:若印尼執意推進,馬新或將聯合升級“ Eyes in the Sky”空中監視系統,并擴大海軍聯合巡航頻次,實質提升對印尼單邊行動的預警與反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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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所謂“快速回調”,實則是預判阻力后的精準止損。印尼并未放棄訴求表達,而是將博弈重心轉向更隱蔽、更長效的路徑:比如推動設立“馬六甲海峽藍色經濟合作基金”,以環保補償、數字航道升級、智能引航服務等名義,尋求合法合規的資金回流渠道。
但必須清醒認識到,此次事件絕非偶然插曲。它標志著印尼正從被動參與者向規則塑造者加速轉型,未來類似“議題設置型試探”將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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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早有后手
倘若印尼未來以更巧妙方式重啟收費議程,對中國的影響究竟幾何?
客觀而言,短期財務沖擊可控,但長期制度風險不容低估。據專業機構測算,若按每噸油收取0.5美元、集裝箱船按TEU計費,我國年均新增航運成本或達8.3億美元,折算至終端消費品,可能推升CPI約0.07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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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警惕的,是由此衍生的治理不確定性。收費標準誰來定?浮動機制如何設計?突發政治事件是否觸發臨時附加費?這些模糊地帶將嚴重侵蝕外貿企業的成本預期穩定性,遠比固定支出更具殺傷力。
更深遠的影響在于示范效應。若馬六甲海峽成功建立收費先例,巽他海峽、龍目海峽乃至巴拿馬運河都可能跟進類似提案,全球航運成本中樞或將系統性上移3%-5%,直接壓縮我國外貿企業利潤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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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為關鍵的是能源安全維度。我國從中東進口的原油中,仍有約68%依賴馬六甲航線。一旦收費機制與地緣博弈深度捆綁,不排除出現“綠色通行券”“碳足跡附加費”等新型非關稅壁壘,變相抬高我方能源獲取門檻。
不過,中國對此類風險早有系統性布局。過去十年間,已建成投運中緬原油管道(年輸量2200萬噸)、中巴經濟走廊瓜達爾港配套物流體系,并實現中俄東線天然氣管道滿負荷運行;北極東北航道常態化通航已使上海至漢堡海運時間縮短12天,2023年中資船舶通行量同比增長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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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上述替代通道合計承擔我國約18%的能源進口與12%的外貿貨運量,雖未撼動馬六甲主導地位,但已構成堅實的戰略冗余。更重要的是,我國與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三國均簽署了《藍色經濟伙伴關系框架》,在智慧航道建設、綠色港口認證、聯合搜救演練等領域開展深度合作,以制度黏性對沖單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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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根結底,印尼此次行動本質是一次低烈度、高精度的戰略觸探。它既檢驗了自身政策彈性邊界,也測繪出主要利益攸關方的底線坐標。可以預見,圍繞海峽治理權的博弈不會終結,只會以更精細、更技術化的方式持續展開。而中國所展現的,從來不是被動防御,而是基于長遠視野的多維布防與主動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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