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壽夫/たに ひさお,著名乙級戰犯,雙手沾滿中國人民鮮血的劊子手,在歷史上的今天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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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以前講過歷史上的東京審判,我們現在再來講一下南京審判。南京審判與東京審判作為二戰后對日本戰犯的兩大重要司法程序,雖有內在聯系,但角度上存在顯著差異。
第一張表格是性質和管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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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張表格是法官組成和證據、模式、語言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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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的主犯,根據歷史記載,谷壽夫是日本陸軍中將,侵華日軍乙級戰犯,時任日軍第六師團師團長。1937年12月,他率領的第六師團從中華門攻入南京,參與制造了南京大屠殺,其部隊在南京犯下大量屠殺、強奸、搶劫等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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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初占領南京這座城市期間,日軍進行了大規模的縱火和暴力行為,摧毀了住宅、商業場所和歷史地標。他們不分青紅皂白地屠殺中國士兵和平民。日軍士兵完全無視人類生命,犯下了難以想象的暴行。強奸是南京大屠殺中最令人發指的方面之一。各個年齡段的女性,從年輕女孩到老年婦女,都遭受了殘酷的性侵犯。許多人遭到輪奸,通常是在公共場合,在家人面前……受害者在被侵犯后經常面臨毀容、折磨和死亡。猖獗的性暴力不僅限于女性;男性和兒童也成為目標。大規模處決是大屠殺中另一個恐怖的方面。日軍士兵在整個城市進行了大規模殺戮,經常將一群人圍起來集體槍殺。有報道稱有人被活埋、斬首或被刺刀刺死。受害者不僅包括士兵,還包括手無寸鐵的平民,包括婦女、兒童和老人。
在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的審判中,面對鐵證如山的證據,谷壽夫最終被判處死刑。1947年4月26日行刑當天,南京市民群情激憤,刑場周圍人山人海,據記載有上萬民眾前來觀看。谷壽夫被押赴刑場時已被嚇癱,由憲兵架著面對中華門方向跪下,隨后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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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谷壽夫部隊駐南京之期間內,計于中華門外花神廟、寶塔橋、石觀音、下關草鞋峽等處,我被俘軍民遭日軍用機槍集體射殺并焚尸滅跡者,有單耀亭等19萬余人。此外零星屠殺,其尸體經慈善機關收埋者15萬余具。被害總數達30萬人以上。尸橫遍地,慘絕人寰。其殘酷之情形,尤非筆楮所忍形容。”
“會攻南京之日軍各將領,共同縱兵,分頭實施屠殺、強奸、搶劫、破壞財產之事實,已屬眾證確鑿,無可掩飾。”
“被告與各會攻將領,率部陷我首都后,共同縱兵肆虐,遭戮者達數十萬眾。更以剖腹、梟首、輪奸、活焚之殘酷行為,加諸徒手民眾迂夫無辜婦孺。窮兇極惡,無與倫比。”
?節選自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
法庭當場判處谷壽夫死刑,于1947年4月26日在南京雨花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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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審判特點↓
確立"侵略戰爭屬于國際犯罪"的國際法原則。
首次明確國家領導人須為發動侵略戰爭承擔個人刑事責任。
為戰后國際秩序奠定法律基礎,與紐倫堡審判共同構成國際刑法里程碑。
但存在未追究天皇戰爭責任等歷史缺憾。
南京審判則是
首次以國家司法程序對南京大屠殺罪行進行法律定讞, 奠定"30萬以上遇難者"這一歷史定論的法理基石。 與東京審判相互印證,形成對日本侵華罪行的立體司法清算,南京審判 更直接回應中國人民的正義訴求,具有強烈的民族情感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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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審判著眼是宏觀的,確立國際法原則,南京審判聚焦微觀,清算具體暴行,二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了對日本軍國主義罪行的完整司法回應。南京審判,就是1946–1947年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所依據的證據體系極為嚴密。據檔案記載,“搜集征集到的物證達數千件,證人多達500余人”,形成多角度互證性強的完整證據鏈。“京字第一號證據”就是所謂南京照相館的羅瑾沖洗、吳旋冒死保存的16張日軍自拍暴行照片,含屠殺、侮辱婦女等鏡頭,1946年10月由南京市臨時參議會認證為“日寇施行暴行時所自攝”。庭審時谷壽夫受到震撼,“兩手發抖,以致本子掉到地下”。本來他死不認賬的。另一證據是約翰·馬吉16毫米影片,由美國牧師馬吉秘密拍攝的暴行影像,2002年由其子捐贈回南京,含受害者傷情、尸體堆積等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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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長石美瑜親赴中華門外挖掘受害者骨骸,把萬人坑的骸骨拿出來,有不同的死法,當庭陳列。日軍原始文件也有士兵日記、書信、《東京日日新聞》“百人斬”報道等,是加害方自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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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標準,屠殺平民與戰俘的數量如谷壽夫案認定"30萬人以上",還有暴行的殘忍程度,剖腹、活焚、輪奸等,極其殘忍,所以要從重!《波茨坦公告》也是依據,根據第十條虐殺戰俘等情節,所以必須從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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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慈善機構檔案證據如下↓
崇善堂負責人周一漁證詞,“經手收尸首十一萬二千二百六十六具”…… 紅十字會、中國山堂等埋尸記錄,累計超15萬具。 判決書據此認定“零星屠殺……十五萬余具”。 集體屠殺地點實證例如花神廟、寶塔橋、石觀音、草鞋峽等地的現場勘查與遺骸記錄,支撐“十九萬余人”集體屠殺認定。所以說統計三十萬只少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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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證等↓
中國幸存者/親歷者李秀英(身中37刀幸存者)、伍長德、梁廷芳等講述個人受害經歷、目睹暴行細節。
中方機構負責人許傳音(紅十字會)、周一漁(崇善堂) 講述收尸規模、尸體分布、暴行普遍性。
國際安全區成員貝德士、金陵大學斯邁思、約翰·馬吉、明妮·沃特林講述“滿城各街盡具死尸”、“安全區人民受非常虐待”等第三方客觀記錄。
日本懺悔者有部分戰后反省士兵講述暴行實施細節,雖較少,但具加害方視角。
最后是文書與調查材料↓
市民呈上萬份南京市民控訴書,經篩選“誓證”后作為正式證據,都是血淚的控訴。
國際委員會文件→安全區委員會數百份抗議書,含日期、地點、受害者姓名,特別真實。
國民政府系統調查→1946年成立“南京大屠殺調查委員會”,匯總1840余件確證材料。
東京審判關聯證據→如高文彬發現的“百人斬”報道,經盟軍引渡,使向井敏明、野田毅至南京受審等。這些證據不僅支撐了谷壽夫、向井敏明等戰犯的死刑判決,更奠定了30萬人以上遇難的司法定論。需警惕的是,將日本右翼政治性否認包裝為學術爭議,實為歷史虛無主義。總有人討論死多少人,記住,只少不多。
例,笠原十九司在《南京事件爭論史》中所言“否定派所持論據中的破綻、識破其花招,拷問滋生如此‘爭論’的日本人之歷史觀。”
真正的學術精神在于尊重證據、敬畏生命。南京審判的正義性與歷史價值,早已鐫刻于人類追求和平與正義的共同記憶之中。2015年,“京字第一號證據”等核心檔案作為《南京大屠殺檔案》組成部分,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記憶名錄》。該證據原件現藏于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復制件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公開展示,持續發揮歷史教育與和平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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