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
當天,舟山市普陀區檢察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家住舟山普陀的小李,通過微信花費38萬余元,購買百余箱“茅臺”,經鑒定全為假酒,進價僅百元。小李的上家汪某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被提起公訴。
去年6月,小李在微信上認識了自稱售賣茅臺酒的汪某。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小李以1900元每瓶的價格,購買了2箱總計12瓶2023年的飛天茅臺酒。
貨到品嘗后,小李覺得“口感不錯”,因為做生意經常需要宴請朋友,小李便又訂購了107箱同款茅臺,這次雙方談攏的價格更低,為每瓶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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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小李的一位朋友在品嘗了這款廉價茅臺后,覺得是假貨。這批茅臺酒被送往市場監督管理局,并申請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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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助理王穎超說,經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官方鑒定,汪某銷售的所有茅臺酒無一例外均為假冒該公司注冊商標的商品。其實,汪某銷售的“茅臺”是從專營高仿假酒的上家處購得,進價成本低至每瓶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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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明,汪某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38萬余元,違法所得為35萬元,數額巨大。
本月,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汪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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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市場上流通的假冒名牌白酒,不僅嚴重侵犯了正規企業的商標權和品牌聲譽,擾亂了市場秩序,更可能存在難以預估的食品安全隱患,消費者購買茅臺等知名品牌商品,不要輕信個人渠道的“特殊貨源” ,要選擇品牌官方門店、授權經銷商等正規渠道,并索要保存好購買憑證。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記者 夏裕
通訊員 陶濤 陳英
編輯 陳筱妍
審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對 王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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