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位競買人以總價1300萬+的出價拿下昆明7套法拍房,卻被物業告知每套房需承擔15萬的物業管理費,關鍵是沒有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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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女士、陸女士、陽先生共計花1300萬+拍下昆明度假村7套房產,拿著競拍成交確認書正想裝修房子,卻被物業告知每套房需要承擔15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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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人表示莫名其妙多出15萬物業費/套,著實有些奇怪,但也表示如果有相關證明,自己也可以承擔,關鍵是物業提供不了,自己不能接受不明的繳費。
競買人覺得自己是在正規渠道獲得法拍房,合理、合規,而且自己在參拍前做過盡調,是確認過沒有拖欠相關費用才參拍,遂將房門換了,把鎖也換了。
然而,物業卻以他們沒有繳納前期費用為由將房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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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物業改口將15萬改為7萬,還表示這是原業主委托他們的管理費,經過核算,小區物業管理費為4元/平,然而物業收取他們的費用是按照8元/平。
從整個經歷來看,處處都透著問題,不過遇到問題,找尋法律幫助就對了。
因為,競買人是從正規渠道購買的法拍房,此外,物業雖被委托管理該房源,卻無權阻止過戶交房。
我是“啊森聊法拍房”,每天分享購房資訊,我們明天見。#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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