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微友反映一款名為“華盛康益”的品牌打著“能治病”的名義四處招商,不僅宣傳產品有各種功效,而且還拉人頭發展下線,號稱做這個“華盛康益”能致富。經過調查了解,這個涉嫌傳銷和涉嫌非法經營醫療器械的公司名為廣州廣瀚樂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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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友提供的宣傳資料媒體發現,“華盛康益”新零售的經營主體為廣州廣瀚樂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顯示,該公司法人及大股東名為汪帥,注冊地址為:廣州市南沙區南沙街星恒西街1號1919房(僅限辦公),經營范圍為: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第一類醫療器械銷售等。注冊時間為2021年8月23日,注冊資本為100萬元,登記機關為廣州市南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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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州廣瀚樂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認證主體的微信公眾平臺(服務號)名為“華盛康益”。其鏈接的商城所銷售的產品為:華盛康益冷敷凝膠。
根據網友提供的該公司運營模式分解圖,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出,這個銷售模式是多層級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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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康益新零售系統模式解析:
199元一盒,購買后就成為代理,即vip級別;購買10盒就是主管級別;100盒就是經理級別(必須要由大小團隊分別完成70盒和30盒);累計1000盒為總監級別(大團隊700盒,小團隊300盒);累計3000盒為合伙人級別(大團隊2000盒,小團隊1000盒)。
特別注明的是“累計訂單不清零”。還有平級獎勵和團隊業績獎勵等都明確提出來了。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華盛康益所謂的“新零售”銷售模式繳納入門費用、拉人頭、層層返利牟取暴利,運營賺錢模式高達六級,業績不清零的銷售模式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有著明顯的沖突。無疑問,華盛康益此舉涉嫌傳銷。
除此之外,經媒體查詢,國家藥品監管局的官網上并沒有查詢到廣州廣瀚樂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和備案”。
那么為何該公司還能大張旗鼓地公開運營呢?其到底用這種方式“坑”了多少人,到底賣了多少貨,這些銷售款項怎樣實現給銷售人員返利呢?請持續關注。(文 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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