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在先,這篇文章只是有感而發,請勿過度解讀。
這一陣在讀《春秋》和《左傳》,讀到一個故事感觸挺深。
說的是公元前526年,尚處于霸主地位后半程的晉國派出以中軍元帥(相當于晉國的“二把手”)韓起為首的代表團訪問論實力只算二流國家的鄭國。
訪鄭期間,韓起想從鄭國的商人手中低價強買一只名貴的玉環。
眾所周知,春秋時期,商人在社會階層中的地位很低,“士農工商”,商人排在最后一位。面對晉國二號人物,鄭國商人自然不敢拒絕,更不敢討價還價,只好忍痛割愛。但是這位商人提了一個條件,就是這件事得告訴鄭國執政大人,看他怎么說。
彼時鄭國執政就是大名鼎鼎的子產,連孔夫子都推崇備至的一位大人物。
背后有晉國撐腰的韓起聽到商人這么說就很生氣,就去找子產,我花錢買個玉環,關你毛事?
子產就解釋道,鄭國在建立的過程中,得到了商界人士的鼎力支持,沒有商人與鄭國合力開發這片土地,就沒有今天的鄭國。正是因為如此,所以鄭國與商人之間,世世代代都有盟誓,以此互相信賴。誓詞的內容是:
爾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丐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
這段誓詞翻譯過來,大意就是:你不要背叛我,我也不會強買你的東西,你不用乞求我,我也不會掠奪你。你有賺錢的買賣和寶貴的貨物,我也不加干涉(這份盟誓就是中國第一部保護商家利益的法典——《質誓》)。
子產說,鄭國政府和商人都信守這一盟誓,直到今天。您(韓起)搶奪商人的貨物,這不是逼著我們鄭國政府違背盟誓嗎?
韓起聽完子產的解釋,無言以對,將玉環退給了商人。
讀史至此,不禁掩卷長嘆——
2500多年前,河南的營商環境太牛逼了!鄭國的做法,不知讓多少今人汗顏無地?!
雖然這條盟誓的一些內容與現代的形勢已經嚴重不相符,商人階層也早已不再是奴隸社會、封建社會時期的低下階層,但是這種盟誓背后折射出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依舊很值得今天的我們學習和借鑒。
我理解,大致有這樣幾點:
第一,營商環境最重要的就是一個“信”字。你可以不給補貼,可以不給政策,甚至可以不給土地,但是一定要信守承諾。政府對商人做出的承諾、簽下的協議,都要努力兌現,不能招商引資的時候天花亂墜,落地之后則推拖卡,又是另一副嘴臉。
第二,“不干涉”“不打擾”也是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處理好市長與市場的關系,尊重市場規律,而不是把市場當作一塊橡皮泥,按照主政者的意志任意揉捏。只要市場“爾勿我叛”,市長就應該“我勿與知”。在我看來,動不動就到企業去檢查、干擾企業的行為,可以休矣。
第三,務必要保持政策的穩定性。絕不能這屆政府做出的政策和規劃,到下一屆或者說換個市長、書記就不認賬了,就要推倒重來。這樣的政府是沒有任何信任可言的。
第四,要加強制度建設,嚴防強權威逼。一方面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另一方面,主政者要敢于旗幟鮮明地為合法的企業站臺撐腰,營造公平公正的環境。
以上個人淺見,不值一哂。
借此機會,向每一個信任嘍哥的人,推薦兩個用心在做的公眾號。
河之北岸是家鄉 干部晚讀
讀懂河北,記住鄉愁讀懂官場,守護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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