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157號令)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現將臨汾市區鐵騎移動違法抓拍設備向社會進行公告、公示,將于2024年10月4日起,對被監控設備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處罰。
啟用鐵騎移動違法抓拍設備具體位置及抓拍違法行為如下:
全市主城區范圍內,高河橋以南、城南公路以北、汾河以東、同蒲鐵路以西,以上道路合圍區域內。
抓拍違法行為: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標線的指示通行。
特此公告!
臨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4年9月27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