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隆慶五年的榜眼名叫劉瑊,劉瑊是江蘇蘇州人,曾參與修撰《大明會典》,官至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編修。
劉瑊為諸生時,曾帶一名書童在四鼓時分夜行,書童在前提燈引路,走到飲馬橋時,書童好像受到了驚嚇,大叫著就向回返,劉瑊問他為何驚慌,書童嚇得話都說不出來,只是用手指向旁邊的石坊。
劉瑊向石坊望去,見到兩魍魎跨坐在石坊上,腳垂到地上,足有三四尺,劉瑊瞪視良久,大聲訓斥書童:“這有什么好怕的?”說完就還同先前一樣繼續前行。
這時,兩魍魎相互說到:“劉瑊來了!”然后漸漸縮小到如正常人大小,最后隱入橋下水中不見了。
劉瑊經歷此事后也很是自負,經常在同伴間炫耀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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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瑊的一位友人家中,大白天就有怪物搗亂,經常有聲音從空中傳出,與人笑語,稍有不如意,便會辱罵,并揭發人的隱私之事,或者對人捶擊,搞得這家人苦不堪言。
這位友人聽說了劉瑊斥退魍魎的事后,就上門邀請劉瑊到家中,希望能幫忙趕走怪物。
劉瑊受到邀請,很是得意,便欣然應邀前往。
劉瑊還未入門,便有糞穢之物從空中落下,劉瑊進到屋中,竟有大毛手從房梁上伸出,撤下他的方巾,然后用方巾蓋住了他的頭,劉瑊感到很是難堪,不得不慚憤離開。
過了幾天,劉瑊友人家中怪物在空中以悔恨的口氣說:“那天來的秀才是個貴人,因為他有心而來,我才能肆意戲弄他,不成想被灶神告了狀,因此而受到責罰,我現在就要離開了。”從那以后,怪物再也沒有出現。
后來,劉瑊果然成就不凡,在辛未年及第,后入朝為官。
關于劉瑊的這件事記載在明代古籍《集異新抄》中。
“魍魎”這類詞對現代人來說是陌生的,甚至對古人發明這類文字的意義都不明就里,從古籍記載的這個故事來看,或許還能了解一二。
那么問題是,如果這類文字的發明有其特有的意義,那么為什么現代人就很少遇到這類奇異之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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