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社交媒體的獲益者。社交媒體甚至改變了我的人生。
也改變了很多人的人生。
社交媒體當然是進步的。
在社交媒體出現之前,想站到人前并不容易。
社交媒體平臺,給了每一個有創造力、有表達欲、有表演天賦的人一個機會。每個人都有五分鐘的機會,站到千萬人的面前。
于是內容的生產和消費,空前爆發。
靈活的語言、生動的表演、幽默的靈魂、好看的皮囊……我們的生活因為信息的豐富而美好。在工作之外,我們得以休閑。在學校之外,我們得以學習。
如果你覺得這些都不高級,那么,再深入一點說,社交媒體更重要的意義是信息的平權。
很多有社會意義的內容,也在社交媒體平臺上生產、發布、傳播。人人得以發聲,不公平得以被看見。社交媒體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社會的矯正器。
但是,這些年過去,我越發地對社交媒體平臺感到不安。
每次我想對社媒說“謝謝”的時候,又總忍不住想說聲“謝特”。
就像最近鐘睒睒在喊話張一鳴說:
若破壞約束所有人的規則準則,隨意使用平臺手中的權力,進行謠言傳播,不實不全面斷章取義的信息打賞,在現代技術的互聯網上實施“野蠻人的從林法則”,以強欺弱、霸凌弱小,這將不僅僅是個人的一種恥辱、一種強權企業對文明的一個戕害,也同樣是對人類科技文明的褻瀆。
上面是我截取的一段。
這確實是神仙打架,但其中提到了一個和你和我都相關的公眾議題:
平臺是否在縱容一些“有害內容”成為流量密碼?
其實,作為社交媒體的深度參與者,我也越來越體會到社交媒體平臺的深疾。
社交媒體的一個核心是“數據”。創作者需要數據,平臺也需要數據。因為數據意味著金錢。而當所有人都朝著數據狂奔的時候,內容就畸形了。
因為聰明的人類發現,獲取數據的鑰匙是另一個詞:情緒。
對立可以獲得情緒。
謠言可以獲得情緒。
仇恨可以獲得情緒。
相比知識、相比觀點,甚至相比中立的事實,極端——往往最容易表達情緒,也最容易獲得大眾的情緒。
當你看到夸張的表演、歪曲的事實、仇恨的山洞,誰還會吝嗇手里一個贊呢?我要這贊有何用?
于是,五五開的事,就要往百分百說;八竿子打不著的事,就要一桿子打死地說;一個瓶蓋,也能說到日本說到賣國,也能無端地網暴。
于是,輿論正前所未有地失去中間地帶,失去客觀中立。
社交媒體在矯正社會的同時,也在養蠱社會、撕裂社會。
這便是我所說的社交媒體最陰暗的一面。其實也是人性最陰暗的一面,而社交媒體放大了這一面。
說這些,倒不是反對社交媒體,而是社交媒體平臺到了需要矯正自己的時候。
就像我們支持市場經濟,但不代表就該對市場經濟放任不管。
傳統媒體時代,人是編輯,時間也是編輯。
他們共同把控著精品的內容,矯正著思想,然后不斷編進書里,寫到報紙雜志里。
社交媒體時代,就一直有個問題:
社交媒體平臺需要矯正自己么?
有人這時會提到避風港原則,說是在發生侵權時,網絡服務提供者只提供空間服務,并不制作內容,那么只需要“通知-刪除”就好。
但除了避風港原則,還有一個原則叫:紅旗原則。
意思是說,如果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事實是顯而易見的,就像是紅旗一樣飄揚,網絡服務提供者就不能裝做看不見,或以不知道侵權的理由來推脫責任。
裝看不見的后果就是:效仿。
每一個在社交媒體創造內容的人,其實都是嗅覺極其靈敏的人精。平臺捧什么、反什么,他們永遠都第一時間感知。你捧什么,我就干什么。你不反什么,我就干什么。
當平臺的味道與創作者的嗅覺之間產生如此緊密的漣漪時,很難把創作者的行為和平臺一分為二。
如果社交媒體平臺跟個體一樣去無限追逐流量,不去自我矯正,不去壓制有毒的內容,不把流量分配機制進行向善的引導,極端的情緒會讓我們每個人越來越狹隘,加深我們對世界的偏見。
今天動動手指、打出去的一巴掌,最終也會扇回我們每個人的臉上。
社交媒體平臺蒙眼狂奔了這么多年,現在到一個時間點了。是時候動一動手指,朝著謠言、朝著暴力、朝著極端真正地打一巴掌了。
矯正自己,也是矯正社會。
如果到今天,依然有人覺得平臺是中性的,平臺無法左右用戶發表的內容、無法左右用戶的思考,我只想問一個問題:
馬斯克為什么購買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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