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于2025年1月1日起實施11月22日,山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以下簡稱《條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于2005年12月2日經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并于2011年、2013年兩次修訂。《條例》施行以來,對推動我省高速公路快速發展,保障高速公路安全快速運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近年來,隨著行政審批、事業單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等改革的不斷深入,我省高速公路養護、經營、服務、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急需要充分發揮立法引導、推動、規范、保障改革的作用,通過修訂《條例》進一步鞏固改革成果,更好地服務我省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
( 掃碼顯示《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全文)
山西省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總隊臨汾支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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