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任全國人大代表,原菏澤市委書記、山東省副省長、省政協原副主席趙潤田曾經提出了一項萬眾矚目的議案:
貪污50萬以上必須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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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頗感意外的是,他的這一提議被與會代表全票否決!
“全票”,什么是全票,也就是沒有商量的余地,代表們都認為不合適,但這一新聞一經流出,趙的提議瞬間在社會各界引起廣泛爭議。
支持者認為這樣的嚴刑峻法會像當年的朱元璋“剝皮楦草”一樣,能夠震懾貪官,有效遏制貪污蔓延,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對貪官進行嚴厲打擊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體現,也是對權力濫用行為的有力震懾。
反對者則持不同意見,他們認為死刑是一種非常嚴厲的刑罰,有悖千年前孔夫子的“人性善”的理論,過度使用死刑會造成司法不公和冤假錯案的發生,過度使用死刑是對人力資源的浪費,它會進一步削弱國家法制建設。
反對派認為應該通過憶苦思甜等方式舉一反三,通過更加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來預防和打擊貪污問題,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殺一儆百。
對全票否決這件事老馮認為代表們做的對,如果不否決反而有些突然。代表嘛,格局大,站位高,看得遠,境界不一般,否決的好,否決的妙,否決的英明,否決的果斷,否決的正是時候,何故?
一、貪污金額有待商榷
死刑是一個極限概念,50萬判死刑,那500萬呢?5000萬直至上億元呢?沒辦法判了!
二、不應該特定官老爺,應該人人平等
貪官也是人,是人民的一分子,我們不能因為他是官所以判死刑,任何人只要貪污超過50萬,都要享受此等待遇,“貧富差距”拉的太大容易耀眼。
三、概念模糊,無數據支持
目前全國被判的貪官有多少?正在接受調查的有多少?心驚膽顫的有多少?僥幸潛伏的有多少?這些都需要有數據支持,你把貪50萬者判了死刑,一掃一大片豈不大亂。
全殺,不現實!老馮相信絕大多數公職人員都很清廉,別說貪50萬,就是5千、5萬都為數不多,鳳毛麟角,那你這50萬的提議形同虛設。
四、標的物界定不明確
常言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貪官愛財,取之有道;人家只貪錢,不貪命,雖然說不上是正義之舉,但又沒有殺人,罪不至死;既然貪的是錢,而且大部分貪的不是某個人的錢,完全沒必要判死刑。別看很多人對貪官恨之入骨,其實那是一種嫉妒,或許你在其位,比他還貪。
五、贊成高薪養廉
薪高了,福利待遇多了,“廉”養起來了,結果因為貪被殺了,豈不是肉包子打狗?殺了一大片百萬富翁,再提拔上來一批窮光蛋,長江后浪推前浪,貪紅了眼更麻煩。
目前社會上有些人給趙潤田的提議點贊,其實不然,君不見:
1、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結果打草驚蛇,人人自危,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兔子沒打著,反而惹了一身騷,適得其反。
2、提案被否決,影響團結,降低公信力,豆腐買成了“肉價錢”,損失太大了。
3、既然提案,那就要有100%把握通過,不打無把握之仗,這下倒好,弄了個全票否決,說實在的,挺難堪。
如果我是趙潤田,可以提案“貪官判死刑”,但我不提貪多少錢,讓代表們自己看著辦:
其一、貪50萬判還是500萬判?貪50萬判還是48萬緩?雙方達成共識,取得一致意見,這樣通過的可能性大。
其次、既然大家認為判死刑太兇殘,那就來個貪10000判一年,貪多少坐多少年,絕不四舍五入,分秒必爭,釘是釘,鉚是鉚,這叫有據可依,具體“進去”幾年,讓貪官們心里有個“準數”。
再者,如果真想實行貪官判死刑,那也要有個緩沖時間,再等一萬年,萬年后重新提上議事日程,刨墳掘墓粉骨揚灰也不遲。
當然,老馮是老馮,潤田是潤田;一個山西,一個山東;一個高官,一個醋壇,本不為一個級別,各抒己見而已!
平民老馮
有想法、有鋒芒、講真話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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