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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看到這么一則報道,內容令人唏噓感嘆。
李源(化名)有一對兒女,從小他對兒子和對女兒李紅麗的態度就不同。
7年前,李源的老房子因拆遷得到一套樓房,同時還得到了160萬的拆遷款。
當時女兒剛結婚不久就懷孕,再加上她丈夫剛失業,這讓她家庭支出非常拮據,于是就提出分一些拆遷款,可沒想到這個要求李源立馬就以“你都結婚了,還分什么錢”就給拒絕了,這讓李紅麗非常生氣,同時也記恨起父親。
因此李紅麗斷絕了李源所有的往來,整整7年間,沒有和李源有過任何的往來,而同樣性格偏執的李源也從來不主動聯系女兒。
可隨著年紀的增長,李源越發想念女兒,更想念外孫女,于是一天就帶著禮物來到女兒家,想要緩和和女兒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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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女兒似乎依然沒有原諒父親當年的行為,對著帶著笑臉卻略有尷尬的父親,李紅麗直接說:“你來我這個窮人家干什么?你快走吧,我家不歡迎你。”
說著就將李源推出了門外,并且將他帶來的禮物也丟了出去,期間沒有一絲猶豫,然后就關上了門。
其實能看出來,李源必定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心想把錢都留給兒子,他才是能給自己養老的人,因此即便在女兒最困難的時候,依然拒絕將錢分給她,而這也是女兒最不能接受的事。
雖然有不少人說都過去了7年,作為女兒不應該再記恨父親,無論如何他都是李紅麗的血親。
可有句老話說得好“未嘗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李紅麗當年若不是非常困難,將父親當成了遮風擋雨的港灣,也不會滿懷希望管他要錢,再說父親老房子的拆遷款,本就應該有她一份,可父親卻無情的拒絕,這對李紅麗來說不僅僅是錢的問題,更是父親冰涼的血刺痛了她當時脆弱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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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能看來李紅麗和李源的性格很相似,斷絕關系的7年間,互相都不想讓,或許要不是李源歲數大了,他依然不會選擇主動和解,然而李紅麗卻難忘當年的恨,所以她的行為在我看來也并沒錯。
不少人家都是這樣,有錢有好處給兒子,有問題有疾病找女兒。
我大舅媽即使如此,這讓我大姐多年來不但要養育自己一家,還要贍養大舅媽,和離婚后無人撫養的大哥的兒子,甚至生病的大哥也需要大姐照拂,然而大舅媽的房子,攢的錢還是都歸大哥和親孫子,大姐只“配”付出。
同樣,朋友妻子的娘家,在姥爺生病的時候,口里永遠只有女兒,需要女兒照顧,出錢出力的時候就說別告訴你們大哥,他掙錢不容易,不知所云。
其實愛都是相互的,兒子有心,女兒也有心,女兒的心也是肉長的,如何能被任意踐踏?即便是父母!
我曾聽過這么一句話“生而不養,斷指可換;生而養之,斷頭可換;不生而養,此生難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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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本山講過一個故事,他在未出名前只是一個孤兒,連飯都吃不上,唯獨村里的一位大媽愿意給他飯吃,即便那位大媽當時還有9個親兒子需要養育,可依然對趙本山猶如親兒子一般對待。
因此趙本山在有錢出名后,念念不忘回來看望大媽,帶東西帶錢,供奉她頤養千年,幸福安康,這才是“父母”和“子女”孝的對待,而不單單只有血緣。
大家對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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