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一起億元合同詐騙案正在法庭上演"羅生門",民營企業家施布弟究竟是詐騙共犯,還是最大受害者?這起涉及多名公職人員、連14年前"我爸是李剛"當事人都卷入其中的復雜案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我爸是李剛"當事人現身,案件撲朔迷離
據庭審情況得知,原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區分局副局長李剛——即2010年"我爸是李剛"撞人事件的當事人父親,在本案中扮演關鍵角色,李剛在涉案的微信群中發布過"團結一致,目的明確,多措并舉,最終勝利"等指示性言論,可能與本案有一定的關系。
李剛的參與預示著"本案存在重大輿情風險,其影響力不會亞于14年前的事件"。這一爆炸性指控為本就復雜的案件增添了更多懸念。
核心爭議:誰是受害者誰是共犯?
此案件最大爭議在于角色定位的根本分歧,起訴書指控施布弟與邢紅亮共同實施合同詐騙,但實際施布弟才是損失最為慘重,且被他人合伙構陷的受害者。
據了解,核心人物邢紅亮采用"借新還舊"模式,偽造與河北交通投資集團等單位的合作合同騙取資金。2017年2月施布弟開始向邢紅亮投資。
2018年4月,施布弟、張秀利、王曉艷、宋芳四方簽訂《合作協議》,四方作為一個整體也參與向邢紅亮的投資。施布弟是四方合作中投資最多的一方,也是四方合作投資中損失最多的一方(施損失近八千多萬,其他三家各六千多萬)。除了四方投資外,施布弟向邢紅亮單獨投資約中另損失兩千多萬)。
另外,參與合作投資的王曉艷是原蓮池區檢察院批捕科科長,張秀利是保定市交通局干部。作為國家公職人員,他們手中的上億元資金是哪里來的,背后的金主又是誰?現在都是未解之謎!
2019年3月,施布弟察覺被騙率先報案后,張秀利、王曉艷、宋芳三人相繼報案,反指控施布弟與邢紅亮共同詐騙。這明顯可以看出施布弟不是共犯,而是被他人陷害。
程序爭議風暴:脅迫取證與證人翻供
根據庭審得知,三名報案人存在通過暴力手段脅迫關鍵證人邢紅亮作偽證,并向辦案人員行賄影響案件處理。相關人員組建涉案的"伸張正義群"微信群,群內聊天記錄顯示了毆打邢紅亮過程,以及詳細行賄賬目,包括"請經偵隊長吃飯"、"送禮10萬元"等支出。某辦案人員甚至威脅邢紅亮"把責任推到施布弟身上"。
更戲劇性的是,邢紅亮作為關鍵證人,其證言出現重大變化。庭前供述支持對施布弟的指控,但法庭上卻"翻供",當庭否認了此前的指控內容。
控辯交鋒:關鍵證據的較量
控方堅持認為有足夠證據證明施布弟犯罪事實,起訴書主要依據是邢紅亮的口供(庭審中否認)及銀行流水的審計報告。
事實上,庭審中沒有證據證明施布弟與邢紅亮合謀。審計報告中也顯示施布弟不僅未獲利,反而是損失最多的那個,根本不符合共犯邏輯。
該案不僅是經濟糾紛,更牽涉營商環境和司法公信力問題。作為涉及民營企業家的重大案件,其處理結果被認為具有標桿意義。法律界人士指出,該案涉及的程序爭議值得重視。如果存在脅迫取證、司法腐敗等問題,不僅會影響個案公正,更會損害整個司法體系的公信力。
案件走向與制度反思
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法院尚未作出最終判決。庭審中,辯方已申請調取相關證據并要求傳喚證人出庭,同時保留向紀檢監察部門舉報的權利,案件最終走向將取決于法庭對爭議證據的認定和程序問題的調查結果。
無論案件最終如何判決,其暴露的問題都值得深思。復雜經濟案件如何確保程序正義?如何防范外部不當干擾?如何在保護營商環境的同時維護司法公正?這些問題的答案,不僅關乎個案的公正處理,更關系到法治建設的整體進程。
結語
施布弟案以其復雜性和爭議性,成為當前法治建設中的一個重要案例。案件涉及的每一個細節,都考驗著司法機關的智慧和公正。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無論權勢滔天還是平民百姓,無論關系如何盤根錯節、利益如何千絲萬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鐵律都不容撼動。這不僅是對每一個當事人的莊嚴承諾,更是對整個社會公正秩序的神圣誓言。
我們期待司法機關能夠排除各種干擾,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案,讓事實在陽光下接受檢驗,讓正義在法庭上得到伸張。法律不應放過一個壞人,更不能冤枉一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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