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7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一則公告(2021粵03破4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宣告深圳市羅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破產。
這一天,距離深圳市羅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冊成立日的2004年5月17日,整整18年,一天都不差。
網查各種信息顯示,2016年之前,羅奇環保是國內外二氧化氯消毒行業經營的領軍企業、技術先進的知名企業;羅奇環保在創始人吳予奇的帶領下,取得了行業公認的輝煌成就;取得了16項二氧化氯相關的發明創造專利,無需活化二氧化氯技術項目被評為國家重點扶持項目、被全國化物為二氧化氯專業委員會評定為消毒劑研發基地,被國家衛生消毒標委會評定為會員單位。無論是512汶川地震現場的防疫工作,還是甲型H1N1流感病毒期間大型醫院的消殺工作,均能見到吳予奇帶領的羅奇環保做貢獻的身影;無需活化的二氧化氯商品化產品,連年行銷全國百安居建材市場系統、沃爾瑪商超系統、廣東省吉之島商超系統。
網查各種信息還顯示,2016年之后,羅奇環保開始經營不善,連續拖欠工資、房租、供應商與銷售商等貨款,累計欠款被法院強制執行金額高達2400多萬元;羅奇環保法定代表人臧健多次被列入失信黑名單而被限制三高消費;尤其在2020年疫情爆發期間,向醫院和民眾銷售不合規定的二氧化氯消毒緩釋產品,而受到深圳市衛健委的行政處罰。
至2022年5月17日,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破產。
疫情當下,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均是受社會追捧的香餑餑企業,居于蓬勃發展的大好環境下,反而羅奇環保走到了破產地步,這其中到底有什么樣的隱情。
起因:
事情還得從2015年說起。
2004年5月17日吳予奇創立了羅奇環保公司,獨立自主經營到2015年5月。2015年6月吳予奇因為隨同女兒移居加拿大的需要,通過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方式,將羅奇環保公司續存的全部,包括人財務、場地、商標與專利與技術配方和工藝,整體打包議價人民幣3000萬元,受讓給了自然人臧健,并臧健擔任法定代表人;其妻子郝維軍擔任總經理開始了羅奇環保全部實際控制與經營工作。
2015年下半年吳予奇接照生效的《股權轉讓協議》的條款約定,完成了全部移交工作,即意味著臧健并指定接受人其弟弟臧大龍、實際經營總經理其妻子郝維軍掌握了吳予奇交接的無需活化二氧化氯配方和工藝。
全部移交完畢開始,沒有任何征兆,羅奇公司開始拖欠吳予奇應發的工資,強行拆除吳予奇工作間的工作臺,指定沒有透氣窗子沒有網絡,只有一張學生課桌一把凳子廁所對門的小屋為吳予奇新的工作間;并所有公司的會議和日常經營活動,均沒有人通知吳予奇進行參加。
吳予奇在一張學生課桌一把凳子的廁所對門小屋,正常上下班靜座小屋五個月,在協商討要工資無果的情況下,于2016年4月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補發拖欠工資,經過勞動仲裁、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法院于2016年12月底,向吳予奇支付了強制執行回來的羅奇公司拖欠5個月工資共計195000元,并判定吳予奇自2016年4月辭職羅奇公司合法有效。
按照生效的《股權轉讓協議》的條款約定,羅奇公司并臧健在2016年年底前必須支付完畢給吳予奇轉讓整體打包議價人民幣3000萬元的剩余款項2000萬元;由于整體打包轉讓的包括吳予奇發明的無需活化二氧化氯配方和工藝,轉讓后是不可逆的,所以,《股權轉讓協議》條款還約定,羅奇公司并臧健在任何情況下均要支付全部轉讓議價款。
然而,至到2017年7月,在羅奇公司并臧健仍然拒不支付剩余款項2000萬元情況下,吳予奇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判決和執行令。
經過區法院、市中院、省高院、檢察院監審等所有司法程序,共同認定羅奇公司并臧健向吳予奇支付剩余款項本金加利息2300萬元。
原因:
羅奇公司走向倒閉的原因。
無需活化二氧化氯,是代表二氧化氯先進性的技術特征通用術語;核心意思是,二氧化氯在水溶液狀態下,通過一定的工藝技術,能夠使水溶液中二氧化氯的質量濃度長年穩定保持在衰減不超過10%;外在特征是,不需要添加任何活化劑,而可以直接進行使用;自2000年至今,專利和文獻己知的能夠實現無需活化二氧化氯產品的工藝技術,主要有三種方法,一種是藕合方法(物理固定方法),二是穩定方法(添加穩定劑的方法),三是平衡方法(揮發與補充平衡方法)。
吳予奇技術移交給羅奇公司并臧健并指定接受人其弟弟臧大龍、實際經營總經理其妻子郝維軍掌握的吳予奇交接的無需活化二氧化氯工藝技術,是三種方法中的其中一種方法。
2015年底吳予奇技術移交后的羅奇公司,不但沒有新的技術鞏固與進步的投入,而且采取不發工資不安排工作的方式,導致主要技術骨干孫某某、魏某某、謝某某辭職,喪失了技術鞏固與技術進步的人才條件。
2016年后,羅奇公司又發展到對普通骨干人員拖欠工資的方式,導致十多名普通骨干人員集體上訪勞動部門而批量人員辭職,不但造成負面影響,而且又喪失了正常狀態熟練工產品生產操作的能力。
2017年后,羅奇公司又因為長期拖欠房租費、水費、電費,開始遭遇停水停電和被鎖大門的情況,直接導致無法生產經營。
2018年后,羅奇公司因為長期拖欠原材料貨款、代理商經營款的信息在行業內傳播,導致其想生產的必須原材料沒人愿意供應,也沒有一個新的代理商產生,供應與銷售大幅度下滑。
2019年后,羅奇公司被三家債權人通過法院,進行財產強制執行,四季度時,經營場地被其中之一債權人進行了清場。
2020年初,疫情爆發,羅奇公司經過同原房東協商,臨時在原生產場地恢復簡單二氧化氯產品生產;其中將未經上市備案許可的不合規的消毒產品,向醫院和民眾進行銷售,被市衛健委查獲受到行政處罰,已經銷售的產品被勒令召回。
2021年后,羅奇公司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法院裁定進入破產程序;羅奇公司的一切由法院指定的破產管理人行權。同年羅奇公司的財產被司法拍賣;包括車輛等全部有形財產和全部7份商標全部14份專利無形財產。其中,吳予奇拍賣回了自己原來發明創造的全部7份商標以及全部14份專利。
2022年后,按照破產程序進度流程,于5月17日法院裁定書裁定,宣告羅奇公司破產。
自此,一個曾經是行業內光輝燦爛的企業,經營整整18年,破產倒閉。
延伸:
吳予奇的繼續擔當和責任。
吳予奇自2003開始,一直致力于二氧化氯消毒技術的研究和產品商品化開發和應用場景的解決;先后取得了31項二氧化氯消毒技術的國家發明創造專利,發表著作論文30多篇。先后擔任第七屆“國家衛生消毒標委會專家委員”、“科信中心消毒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華預防醫學會農村飲水與環境安全專委會常委、黨支部宣傳委員”、“全國化物委二氧化氯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深圳市消毒消潔行業協會副會長”等社會公職;先后參加《二氧化氯消毒劑-26366》、《二氧化氯消毒發生器-28931》、《消毒劑金屬腐蝕性-38498》等7項國家消毒標準制定修訂,參加《二氧化氯低濃度長時間殺菌效果》、《二氧化氯醫療器械滅菌》二項部級消毒科研課題。“半路出家”的吳予奇,被同行戲稱為消毒行業的“消毒黑馬”、二氧化氯界的“技術土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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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吳予奇離開羅奇公司后,推遲了移居加拿大的時間,重新建立了自已的消毒技術研究室,主攻了二氧化氯低濃度長時間大空間智能一體化消毒控制技術、二氧化氯無需活化新的工藝方法。
2021年8月,吳予奇依托自已潛心研究的二氧化氯新技術新應用成果,能夠應用于全世界大流行的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以大奇安部為商標品牌,又創建了深圳市大奇消毒新技術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控股并購了深圳市瓦爾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營聯盟了沈陽市瓦爾特環保技有限公司。
同時,吳予奇技術團隊和日本國安部幸治技術團隊續簽了保密技術協議,意在續延己經技術聯手19年的中日二國的二氧化氯新技術成果,針對疫情當下和以后持續化常態化下,消毒產品在生產工作生活中的應用,達到高效消毒、安全消毒、精準消毒、便宜消毒、智能消毒的目標,使空氣消毒、物表消毒、環境消毒時,產品高效安全環保。
2021年11月起,原來屬于羅奇環保的全部專利和商標都經過法定手續,復歸到了吳予奇再次擁有。吳予奇為了保護二氧化氯真正的應用,保護自己發明創造的無需活化二氧化氯技術工藝和知識產權專利,對自己團隊從事二氧化氯19年研究付出的心血負責,按照所有司法機關判決書裁定書認定生效的《股權轉讓協議》的條款和事實經過,在債務人臧健尚未全部支付全部轉讓款剩余2300萬元之前,對因為轉讓移交而己經掌握了吳予奇無需活化二氧化氯技術工藝的原羅奇公司法定代表人臧健、接受移交的其弟弟臧大龍、實際經營控制總經理的其妻子郝維軍等人,如果繼續以各種隱匿方式使用吳予奇移交的無需活化二氧化氯技術工藝進行產品生產等行為,將不遺余力使用合法方式進行專利追責和不當使用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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