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結局所有壞人都得到了應得的懲罰,禹天成等人被判處死刑,兩家保護傘也得到了相應的處罰。
可對于這個處罰,很多觀眾不理解了。
為什么同樣都是保護傘,江遠一家的處罰如此之重,江遠死緩,江旭東判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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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人駿一家三人都僅僅是丟了官職,甚至柳韻只是降為了科員,都沒被開除?
不是說他們罰的太輕了,只是不懂,為何同樣都是縱容包庇黑社會犯罪,一家罰的如此重,而一家卻不用付出法律上的代價。
今天小清就來討論討論這個問題~
江遠一家
江遠一家被洪亮大義滅親舉報了,法律也給出了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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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敏:沒有任何處罰
江遠:死刑,緩刑兩年執行
江旭東:有期徒刑十年
江敏沒有任何處罰,是因為當年車禍雖然知情不報,犯了包庇罪。但她是江遠的親姐姐,屬于直系親屬,法律上對于她的舉報不期待,所以按理來說,她沒有犯法。
再其次,她只是一個醫生,不是公職人員,沒有犯職務罪,所以才不被處罰。
江遠死刑,緩刑兩年。緩刑兩年也意味著他只要這兩年不再犯事,就可改為無期,坐個二十多年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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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遠沒有直接殺人,為何是除核心骨干外判的最重的?
首先車禍死亡的女孩,是他直接撞死的,這種交通事故,雖然不至于死刑,但是蹲幾年大牢是免不了的。
再其次他為了拿到礦和地皮,與禹天成合作扳倒萬海,這期間死了喬振興、雷廣發等人,構成刑事犯罪。
他不殺人,人卻因他而死。
最后江遠還給禹天成發消息,讓他派人殺了洪亮,是直接教唆殺人。
再加上行賄這些罪,數罪并罰,夠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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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旭東判刑十年,江旭東雖然不是黑社會主謀,但他卻是黑社會最大的保護傘。
如果沒有他的縱容,王大有不會復活改名成熊磊,作惡多年。如果沒有他的職權濫用,禹天成不會卷土重來,借助司法手段扳倒萬海,危害東平。
可以說他是導致黑惡勢力擴大的究極元兇,而且他還是官職人員,更應該加重處罰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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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人駿一家
相較于江遠一家,李人駿一家的處罰真的是太輕了。
蘭景茗:撤銷其市委政政法委書記職務,留黨察看一年。
李人駿:撤銷其東平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職務,調離司法機關。
柳韻:撤銷其行政職務,降為科員。
一家子的處罰都只停留在了職務方面,其他的一點都沒提,也沒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往后想要東山再起也來得及。
即使不提江遠一家,就說孫飛、姜紅軍、溫琴等人,同樣是職務犯罪,三人都獲得了不同量級的刑法,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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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為何呢?
我想這是主觀犯罪和被動犯罪的區別。
江遠等人是主觀犯罪,在犯罪前他們就知曉禹天成等人的存在,也知道他們是黑社會。
幫他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性的,也從中獲利。
而李人駿一家他們都是想著保住自己的位置,或者是升官。本意上不想縱容犯罪,甚至都沒意識到自己這是犯罪,只是不知不覺走進了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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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現不對勁后,及時調轉車頭,對專案組自首坦白,協助破案,也算是戴罪立功了。
且他們一家也就是起到了為黑社會作惡推波助瀾的作用,并沒有進一步危害社會,情況比較輕。
正是因為兩家對萬海案本質上態度的不同,才造成了判刑量級的不同。
你還想聽小清分析哪一方面,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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