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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地域壁壘
守護執行權威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其依法開展的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是確保社區矯正得以合法、規范運行的保障,對于維護刑事判決、裁定的權威性、實現刑罰目的、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寧化縣檢察院辦理的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案例——曾某某撤銷緩刑監督案,生動展現了檢察官如何通過全方位履職、跨區域協作,穿透監督堵點,守護刑罰執行的權威與公正。
社區矯正對象曾某某因賭博罪被福建省平潭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他的社區矯正本應于2024年12月17日開始,在戶籍地寧化縣接受監管。然而,一個關鍵環節的嚴重失誤,幾乎讓刑罰的執行落空。
發現監督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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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核心在于法律文書的送達。《社區矯正法》明確規定,社區矯正決定機關,也就是法院,必須在判決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通知執行地社區矯正機構,10個工作日內送達法律文書。這是保障社區矯正有效銜接、無縫監管的生命線。曾某某的判決于2024年12月17日生效,但平潭縣人民法院直到2025年2月24日——整整超期兩個月——才將文書送達寧化縣司法局。這并非簡單的延誤,而是程序上的嚴重違法。
程序違法直接導致了實體風險。由于文書延遲送達長達兩個月,寧化縣社區矯正管理局對曾某某的情況一無所知,根本無法啟動社區矯正程序。從判決生效、矯正開始之日起,曾某某就已處于完全失控的狀態。當寧化司法局最終收到文書時,曾某某早已下落不明,脫管風險已成現實。一次遲到的送達,讓緩刑的考驗期變成了監管的真空期。
寧化縣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在例行的社區矯正檢察中敏銳地捕捉到了這兩個異常點:一是平潭法院文書的嚴重超期送達,二是本該在接受矯正的曾某某完全處于脫管狀態。
扎實調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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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個跨越寧化與平潭兩地的監督難題,檢察官沒有因為地域限制而卻步,迅速啟動了跨區域調查核實的機制。一方面,檢察官在本地扎實取證,調取接收文書記錄、委托公安機關核查曾某某在逃期間的違法犯罪記錄(所幸暫無新增犯罪)、實地調查其行蹤,確認脫管事實并評估風險。另一方面,也是更具開創性的舉措,檢察官將平潭法院超期送達的違法線索,移交給平潭縣人民檢察院。兩地檢察機關打破地域壁壘,組成聯合調查組。通過調閱平潭法院的內部流程記錄,聯合調查穿透式地鎖定了違法根源——法院工作人員未能嚴格執行法定送達時限要求。
兩地聯動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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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意見迅速而精準地落地,平潭縣檢察院依法向平潭縣法院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劍指程序違法。同時,面對曾某某脫管超過一個月的既定事實,寧化縣檢察院依法審查確認其符合撤銷緩刑的法定條件,果斷向寧化縣社區矯正管理局發出《收監執行檢察意見書》。
督促上網列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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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還不是監督的終點。當平潭縣法院作出撤銷緩刑、收監執行的裁定后,公安機關在接收追捕文書后卻未將曾某某上網列逃。檢察官再次發現履職漏洞,立即向公安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正是這份及時的監督,促使公安機關依法對曾某某上網追逃,最終實現了對這起因程序違法險些失控案件的刑事執行的閉環管理。
曾某某案的意義,遠不止于糾正一個錯誤或收監一名脫管對象。寧化與平潭兩地檢察院通過“線索雙向移送、證據協同調取、結果互認共享”的協作機制,有效解決了“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這一異地監督頑疾,生動體現了新時代檢察“一體化”監督的強大合力。
法律文書晚到一天,正義就可能遲到一年。刑事執行檢察官的穿透式監督,讓每一份判決都能不折不扣地落地生根,守護著刑罰執行的“最后一公里”。
文案:王天祥
編輯:伍舒婷
初審:曾 勇
終審:李正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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