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到了,訂好的酒店卻突然被“臨時下架”或坐地起價,換誰都窩火。全國旅游市場法制調研中心的調研員告訴大家,法律早有說法,幫您穩住宿、保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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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商家在平臺或門店標出的房價屬于《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里的“價格承諾”。第19條寫得清楚: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或擅自變更。旺季人多、成本上升都不是漲價的正當理由,擅自取消訂單或加價,已涉嫌欺詐。
遇到這種情況,有三張“護身符”:
1.先截圖保存訂單、付款記錄、漲價聊天記錄,證據要留全。
2.現場別急著補差價,可要求酒店按原訂單入住;被拒絕可立即聯系訂房平臺,由平臺先行墊付或安排同級房間。
3.事后撥打12315或12345投訴,市場監管部門會立案查處;若已多付價款,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主張“退一賠三”,最低賠500元。
一句話:訂單就是合同,商家想毀約就得賠償。別怕麻煩,證據在手、電話一打,冤枉錢一分不少拿回來。如果對索賠流程、證據收集或訴訟細節還有疑問,建議盡快帶上資料咨詢專業律師,讓法律替您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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