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號創作者激勵計劃#“我爸是一名退休人員,剛辦完退休手續,領到了養老金8000多元,就收到了老單位的電話,而這個電話讓他喜不自勝,因為他持有高級工程師的證,所以被返聘了,工資也是8000多元。于是我爸一邊領著養老金,一邊領著工資,每個月17,000多元,精神狀態矍鑠,步履翩翩,每天日子比我都有奔頭,而我呢,大學畢業生,苦苦找了個工作,工資只有四五千元,有時候加班加點,熬夜通宵,終于明白為什么有網友表示自己想做全職孩子了”
一邊領著養老金8000多,一邊在領著工資8000多,這種現象不是今年才有的,而是一直都在都存在,但是礙于退休后不再是勞動者不能享受勞動關系所帶來的權益,所以這些單位的人都是變著法的返聘他們,給他們支付所謂的勞務費。
如今對于這一現象,人社部表示了公開支持,發布了最新一條動態,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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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近日,人社部發布了《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對于社會各界在8月底前征求意見。
隨著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2024年我國60歲以上的人口已達31031萬人,占總人口的22%,65歲以上人口達到了22023萬人,占總人口的15.6%。更有專家預測,2035年老齡人口將達到4億,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大的感受,很多人都在問年輕人都上哪里去了。
因為在自己的單位中,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大家都會發現40歲以上的人太常見了,反而二三十歲的小年輕變得很少很少,這就是老齡化社會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而且,他們的精神狀態很好,他們的平均壽命延長,每天工作似乎也是心向往之,超齡勞動者一邊領取養老金,一邊領取工資,受到支持也不意外,那么,還有沒有其他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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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簽訂協議等其他方面規定
按照以往勞動法的規定,我們都知道退休后領取了養老金就不屬于勞動者了,那么很多權益他就無法享受,即便是被原單位返聘,那么有很多權益也不再享受。
何況在以往原單位,都是變著法的以勞務派遣或者外包的形式對他們進行返聘,無法與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或者協議,因此,人社部這一條動態非常關鍵,將徹底改變這一現象,那就是用工單位可以直接跟超齡勞動者簽訂協議,維護他們的權益。
當然,對用工單位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比如說安排適合他們年齡段能工作的崗位及內容不允許給他們加班,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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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哪些人受到好處
顯然那些技術工種比較容易返聘的超齡勞動者是會受到好處的。
這屬于從人社部官方認證了他們勞動者的身份,所以相應的權益都要得到保護。而用工單位也不必偷偷摸摸變著法給他們返聘或者支付費用,而是大大方方的與他們簽訂協議商談工資,繼續聘用他們。
而受到最大好處的莫過于那種達到了退休年齡,結果發現自己養老保險不足最低繳費年限的人群!
如果按照以往的制度,他們只能退休之后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來繳納社保,壓力實在是太大,單位即便是想返聘用他們也沒法交社保。但是如今不一樣了,按照人社部的最新這個征求意見稿,我們會發現這類人可以繼續在單位工作,單位也可以給他們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一直滿足他們退休為止。
當然超齡勞動者打開了就業空間,那么對于大學畢業生來說,就業就成了更大的挑戰,因為大多數單位都希望用一些成手的人,而不是去培養新人,大家怎么看?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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