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8月7日上午,新羅區檢察院以涉嫌貪污、受賄罪,依法對新羅區某管理所原所長徐某某提起公訴。新羅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高陽出庭支持公訴,新羅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曾學明擔任審判長。
![]()
檢察機關指控
2007年下半年至2015年下半年,被告人徐某某在擔任新羅區某管理所原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19.872萬元,其個人分得14.57萬元;2007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某某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多次收受他人財物26.64萬元。檢察機關審查認為,被告人徐某某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依法提起公訴,提出量刑建議:建議對被告人徐某某以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至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經審理,新羅法院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當庭宣判。
![]()
警示教育的“現場課堂”
新羅區檢察院將反腐課堂搬進法庭,邀請市、區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以及市區兩級檢察院,龍巖市森林消防大隊、區紀委監委、區民政局、北城街道、國家電網等單位干部職工共計150余人旁聽,真正把公訴庭審變為法治教育鮮活教材,讓黨員干部“零距離”感受法律威嚴和貪腐代價,從本案中受警醒、明法紀、守底線。
法律監督的“生動實踐”
庭審中,檢察機關嚴格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確保審判程序合法規范。法庭調查、舉證示證等環節有序推進,庭審既全面查清案件事實,又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被告人徐某某當庭認罪悔罪。
公訴能力的“實戰檢驗”
新羅區檢察院充分發揮“匠新”職務犯罪辦案團隊優勢,高標準嚴要求出庭指控犯罪,制作電子示證260多頁,利用多媒體分組舉證示證,完整還原案件原貌,犯罪指控精準有據。
![]()
下一步,新羅區檢察院將持續強化法律監督,持續推進公訴人出庭能力建設,通過全方位監督,切實維護司法公正,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第二檢察部
責編:馬繡華、陳雯
審核:林昇
監制:池科升
![]()
強化法律監督
維護公平正義
掃描關注 · 新羅檢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