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評論人 鄧啟金
說個大事
2025年8月,在法律圈和各種圈都出了一件大事,因此本文采用最直白的市井語言,確保人話人人懂。大事是:以被告是特殊的民事主體一級政府為由,駁回了其關于訴訟時效過期的訴訟請求(幾十年來嘴勇敢的法官)。該法官在判決書中還表示:人民政府對債務進行訴訟時效抗辯,有悖于黨的初心(幾十年來說人話的法官)。這份判決書的一部分(考慮到保護當事法官)一經公布,迅速引發社會各階層廣泛關注,不少人紛紛為這位法官“點贊”。
這份判決書顯示(以下是法律文書翻譯過來的市井人話):政府欠工程款拖了9年,法官直接判政府必須還錢!判決書里說:“政府欠錢用‘三年過期’當借口,丟人現眼!當年紅軍借糧百年后都認賬(誰家有欠條可以馬上找政府試試看),現在當官的咋還不如老農民?”這話說得痛快,老百姓拍手叫好,但也有人擔心:“這法官會不會被穿小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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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值得喊好?
1、替農民工出頭:工程2016年完工,政府一直拖著不給錢。企業要不到錢,農民工工資就泡湯。按法律,3年不討債就算過期,但法官硬是頂住壓力,說:“政府收了稅、蓋了樓,欠錢還裝傻?這賬必須算!”
2、戳破官場歪理:有些官員總說“依法辦事”,但遇到自己欠錢就玩花樣:要么說“程序有問題”,要么說“過了時效”。法官這次直接掀桌子:“法律是保護老百姓的,不是給當官的擦屁股布!”
3、給其他法官壯膽:過去很多案子,法官見著政府欠錢就繞著走。這次有人敢站出來,就像黑暗里點了把火——雖然火苗不大,但能讓其他人看見希望。
這事不簡單
1、往好了看:說明司法系統里還有硬骨頭,不怕得罪權貴。就像當年小崗村18戶農民按手印包產到戶,一個敢干,后面就能成風。(前提是是否具備當年的大風向)
2、往壞了想:要是后續沒人撐腰,這法官可能被調去掃廁所,判決書變成廢紙,甚至……到“你懂的”任職。歷史上“孫志剛案”的記者被抓、“鄧玉嬌案”的律師被威脅,都是前車之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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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要什么?
1、別光喊口號:判決書里說“黨的初心”,不如直接說“政府不能坑百姓”。老百姓要的是真金白銀,不是政治正確的口號、廢話、套話和漂亮話。
2、保護敢說真話的法官:良知法官也是人,上有領導施壓,下有各種威脅。得給法官撐腰,比如公開辦案過程、嚴懲打擊報復的,讓好人不怕當“出頭鳥”。
3、建立“欠錢必還”鐵規矩:以后政府欠錢,必須先還錢再走程序。就像菜市場買菜,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不能讓政府拿“程序”當賴賬的遮羞布。
最后說句大實話
這案子要是成了標桿,以后農民工討薪就有底氣,貪官污吏就得掂量掂量。但要是不了了之,老百姓只能繼續罵娘:“法院判得再漂亮,不如多抓幾個貪官實在!”
希望:別讓這法官變成“孤勇者”,要讓他成為燎原的火種。畢竟,官場不是法外之地,欠錢還錢,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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