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勞動爭議案件,申請人廖某順利領取 8.5 萬元案款,被執行人某酒業有限公司也避免了信用受損的風險。該案的執結,既保障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又為企業經營留足空間,彰顯了司法執行的力度與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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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平江法院就廖某與某酒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判令該酒業公司向廖某支付工資、停工生活費、未繳納養老保險損失等共計 9 萬余元。判決生效后,該酒業公司未按期履行義務,廖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啟動案件辦理,主動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我們公司現在實在困難,只能用酒液原漿抵債,廖某不是還在做酒業相關工作嗎?看看他能不能通融下。” 某酒業公司負責人面露難色,道出了企業運營不善的窘境。然而,廖某明確拒絕該提議,稱其急需現金保障生活,酒液原漿變現難度大,不符合自身實際需求,首輪協商未能達成一致。
轉機出現在幾天后。某酒業公司主動聯系執行干警,提出了新的訴求:“能不能幫我們再和廖某談談?要是被采取失信懲戒措施,公司信譽就完了,以后更難經營。只要他同意,我們一定湊現金還款!”得知這一意愿,執行干警立刻再次上門找到廖某溝通,一方面詳細說明某酒業公司的經營困境及現金還款的意愿,另一方面充分傾聽廖某的顧慮與實際需求。執行干警從法律規定、權益保障、實際可行性等角度耐心釋法析理,反復協調雙方訴求。最終,廖某同意作出適當讓步,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約定以 8.5 萬元現金結清全部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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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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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達成后,某酒業公司迅速籌集資金,將 8.5 萬元足額轉入法院指定賬戶。執行干警隨即通知廖某辦理案款領取手續,確保案款及時交付。拿到案款后,廖某對法院高效執行表示認可;某酒業公司負責人也表示,將以此為戒,今后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按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近年來,平江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始終堅持 “司法為民” 理念,針對涉企執行案件,既依法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又充分考量企業經營實際,積極運用柔性執行手段化解矛盾糾紛。通過精準把握雙方訴求、耐心溝通協調,努力實現 “案結事了人和”,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劉凌峰 彭晶晶
編輯:辦公室
初審:方堅強
復審:林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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