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9月2日訊 通訊員鄭敏敦 為堅決捍衛司法權威,嚴厲打擊逃避執行行為,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近日,石門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前往湖北省宜昌市拘傳長期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李某,依法對其司法拘留15日。
2022年4月,原告中聯公司與被告長陽公司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原告將價值200余萬元的挖掘機一臺出租給被告,被告分期支付租金,并由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某、李父為其提供擔保。后因被告違約,原告訴至法院,2023年4月,經法院判決:被告長陽公司應給付原告中聯公司租金及違約金190余萬元,被告李某、李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判決生效后,長陽公司未自覺履行,原告申請強制執行,省高院指定該案由石門法院執行。執行團隊第一時間通過手機信息送達了相關執行文書,2024年7月,雙方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達成了新的還款計劃,該案終結執行。但李某父子并未按還款計劃執行,甚至將執行法官的電話號碼拉黑,同時更換了手機號碼。從此,執行法官再無法聯系上李某父子,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困境。
今年8月,經多方打聽,得知李某可能在湖北省宜昌市某電力公司務工,執行團隊立即趕往湖北宜昌等地查找李某下落,先后聯系了四家電力服務公司打聽李某的消息,四家公司均異口同聲“查無此人”。
案件執行再度陷入僵局,好不容易得到的線索眼看就要斷了,執行團隊決定開啟“尋人”模式,分組到相關職能部門查找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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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不負有心人,執行團隊最終在宜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了李某由宜昌市某勞動服務公司連續繳納了幾個月住房公積金的信息,順藤摸瓜,最后在某公司找到了被執行人李某。
面對突然“到訪”的執行團隊,李某十分不配合執行,聲稱“該案與自己無關,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其父給寫上去的,自己與被告長陽公司沒有任何關系……”當被問及還款計劃,李某更是閉口不提。
面對如此局面,執行團隊最終決定對李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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