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新聞引發了大量勞動者的廣泛熱議:公司派客戶經理小王去新疆出差一個月,差旅費預估超2萬元。小王多次申請預支被拒后選擇"原地待命",結果被公司以"曠工"為由開除。
這波操作,簡直讓企業主們"笑"不出來啊!
01、從"差旅費"到"被曠工"
2021年8月,小王入職某科技公司擔任客戶經理。雙方勞動合同約定,工作地點可根據公司需要調整。
2024年8月19日,公司安排小王前往新疆烏魯木齊出差一個月。估算一下,差旅費用超過2萬元——這對普通打工人來說可不是小數目。
小王多次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希望預支這筆差旅費。但公司均以"無制度規定"為由,拒絕了小王的合理請求。
在預支申請屢次被拒的情況下,小王未能前往烏魯木齊出差,而是堅持在原工作地點正常打卡出勤。
令小王沒想到的是,公司以他"違反規章制度、構成曠工"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同時,公司還拒絕支付他2024年8月的提成傭金1543元。
小王認為公司的解除行為違法,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63009.52元,以及被拖欠的提成傭金。
![]()
02、法院:不算曠工,解除違法
法院認為,勞動者出差是因用人單位生產經營需要而產生的,相關差旅費用本質上是用人單位經營成本的組成部分,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有責任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差旅費預支和報銷制度,以保障員工正常履職。勞動者對此并無先行墊付的法定義務,尤其當預估費用巨大時,用人單位更應主動預見并妥善安排,避免給員工造成過重的經濟負擔。
"曠工"的核心要素是勞動者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崗、不提供勞動
本案中,公司安排小王去烏魯木齊出差一個月屬于臨時性的工作任務指派,并非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變更。
小王雖未前往出差地點,但始終堅持在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打卡出勤,表明其主觀上并無拒絕工作、逃避勞動的意思,客觀上仍在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主要勞動義務。
小王未能出差的關鍵原因在于公司拒絕解決大額差旅費的預支問題,其選擇在原崗位繼續工作,是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也盡力維持了勞動關系的穩定狀態,行為不應認定為曠工。
最終法院判決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63009.52元
![]()
03、大多數企業開除員工有多任性?
這不是個案!現實中,企業單方解除員工是最容易發生勞動糾紛的情形之一。很多企業管理者一拍腦袋就做決定,結果是賠了金錢又損聲譽,還搞得團隊人心惶惶。
“我不滿意就讓你走人!”
“頂撞領導?直接開除!”
“不服從安排?卷鋪蓋走人!”
這些任性解雇的戲碼每天都在上演。數據顯示,勞動爭議案件中,超過70%與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其中絕大多數企業都因為操作不當而敗訴。
賠錢都是小事,企業聲譽受損、團隊士氣低落、管理陷入被動,這些隱形成本才是真正致命的!
![]()
04、企業如何才能避免這種坑?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企業應當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2)規范用工流程:對現有的用工流程進行全面梳理和診斷,找出存在的漏洞和風險點。從員工招聘入職到離職手續辦理,每一個環節都應有詳細的操作規范和指引,確保企業用工過程的每一步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加強管理者培訓:讓企業管理者和HR真正理解并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從而有效規避用工風險。
(4)樹立以人為本理念:企業不僅要規范用工行為,還要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提升管理者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員工關懷意識,促進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中企寄語】
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用工管理制度,并非對企業的苛求,而是規范內部管理、降低用工風險的內在需求。只有企業真正樹立"合規即效益"的理念,在管理中兼顧剛性制度與人文關懷,才能構建更穩定的勞動關系,形成"企業安心經營、員工盡心工作"的良性循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