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由于《數字市場法(DMA)》的生效,蘋果被迫在歐盟iOS系統中放開了第三方應用分發渠道與第三方支付渠道,即歐盟用戶有權通過第三方應用商店與網頁下載App,以及有權通過除蘋果IAP(In-App Purchase)外的第三方支付購買數字商品及服務,且傭金率低至10%。
9月24日,蘋果在其全球官網聲明譴責《DMA》,甚至致函歐盟委員會,要求廢除該法,理由之一是《DMA》導致歐盟用戶下載 App、進行支付時的風險增加,第三方應用分發渠道達不到與App Store同樣高的安全標準,以及第三方支付系統存在亂收費且無法退款問題。歐盟數字事務發言人反駁道:“自 DMA 生效以來,蘋果公司就一直對其提出質疑,我并不驚訝”。
問題是,第三方應用分發渠道與第三方支付真有蘋果說的那么糟糕嗎?
8月12日,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對Epic Games起訴蘋果反壟斷案一審宣判,判決蘋果在應用分發與支付市場存在雙重壟斷。網絡法訴訟圈在通讀了這份長達938頁、合計35萬字的判決書后發現,主審法官BEACH J全面調查了Epic Games 、蘋果提供的證人證言,尤其是計算機專家報告、經濟學家報告,結論是——蘋果App Store與蘋果IAP并非安全保障的唯一方案,第三方應用分發渠道以及第三方支付做得不比蘋果差。蘋果一再拿用戶安全作擋箭牌,意在維護蘋果稅的壟斷暴利。
我們將通過三篇短文,盡可能地還原BEACH J法官的法庭調查。此為第二篇,有關蘋果IAP。
正文:
不論是在歐盟,還在全球各個國家和地區,蘋果關于自營IAP支付系統的口徑可謂左右互搏。
針對2024年全球交易額1310億美元的iOS數字商品及服務,蘋果勒令開發者與用戶只能通過與App Store深度綁定的IAP進行支付,從中收取最高30%的傭金。蘋果的核心理由是擔心開發者引導用戶繞開IAP,“在商場之外直接刷卡支付更易上當受騙”,因為第三方支付遠沒有IAP安全。
按照蘋果最新發布的《App Store及其全球增長》報告口徑,去年全球iOS實物商品及服務交易額為10140億美元,相當于數字交易的7.7倍。然而,蘋果自2008年App Store上線以來,一直允許開發者與用戶繞開IAP這個中間商,通過第三方支付系統直接交易,且不收取任何傭金。
在Epic訴蘋果的澳大利亞反壟斷判決書中,法官沒有接受iOS數字商品及服務“只用IAP支付更安全”的說法,反之他認為第三方支付與IAP在技術與風控能力上同等安全,甚至因處理規模更大,第三方支付在反欺詐上更有優勢。
讓我們一起看下蘋果與Epic的交鋒過程,雙方的理由都主要依賴各自聘請的專家證人。
一、蘋果:只用IAP才更安全
蘋果聘請了曾任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計算機科學教授的Aviel Rubin作為專家證人,但法官認為其證詞存在“依賴蘋果內部交流、獨立性存疑、把蘋果管理層觀點當成專家意見”等問題,因此說服力大打折扣。包括Aviel Rubin在內,蘋果針對IAP的安全性論證主要圍繞三個方面:
1、iOS本身就是縱深防御系統,安全記錄優于同類:iOS在隱私與安全方面的口碑與表現總體優于多數平臺,相比安卓/Windows 的惡意軟件率更低;App Store 的審核與聲譽也更好。這是蘋果為“只用IAP支付才更安全”做的底層鋪墊,意指將IAP與iOS綁定等于強強聯手,因此“iOS交易生態整體更安全”。
2、IAP不是單純的刷卡通道,而是深度集成的方案:IAP是一個一體化交易服務機制,包括家庭共享、統一賬單、訂閱管理、家長控制、稅務合規、近200種支付方式、44種貨幣等,這些都讓數字商品交易更為順滑、可控。換言之,IAP=商店收銀臺+一系列安全/合規/體驗加成,因此將第三方支付低至3%-5%的費率與30%的蘋果稅對比,沒有意義。
3、放開第三方支付將導致數據外泄等新增安全風險:讓開發者規避IAP、改走第三方支付/外鏈網頁支付,會引入更多釣魚頁面、欺詐路徑、數據處理不一致等新型風險;而IAP作為蘋果iOS內建交易能力,能統一風控、退款與爭議處理流程,減少用戶受騙與信息泄露等威脅。
二、Epic:第三方支付同等安全
加拿大渥太華卡爾頓大學計算機科學教授Somayaji作為Epic的專家證人,其關于“第三方支付安全技術等同IAP,以及SDK可用性、OS級安全與多元化支付方式可以兼容”等分析,被法官大體采納。其與Epic的律師一起,提出了至少4項反駁理由:
1、為何實物商品能用第三方支付
在iOS交易生態中,實體商品及服務的交易額遠大于數字交易,蘋果不僅同意這些“實體訂單”繞開IAP、使用第三方支付,同時并不額外增設安全要求,現實中也沒出現過系統性安全事故,為何數字商品及服務使用第三方支付就會新增獨有的安全風險呢?
2、第三方支付的底座與風控更強
PayPal、Stripe、Square、Braintree、Adyen等頭部第三方支付系統都以標準化的安全技術棧(API+風控系統+數字庫存管理等)處理交易;凡接觸敏感卡數據的,均按行業標準PCI DSS嚴格管控。數據與實踐都能支撐第三方支付更安全的觀點:
首先,PayPal、Stripe等頭部第三方支付系統普遍拿到了PCI DSS 1 級認證,這是全球支付行業最高等級的數據安全合規門檻,說明它們在持卡數據安全、密鑰管理、滲透測試等流程上位居全球頂尖水平。反之,蘋果IAP尚未獲得該項認證。
其次,在交易量與數據面,第三方支付機構Braintree 年處理 40 億+筆交易,Adyen 2017 年處理了37億筆,Stripe與卡組織/銀行伙伴共享信號,Braintree 還能并用 PayPal 數據,它們的交易量遠超IAP,且數據量也能支撐自己的安全防御模型持續優化。
最后,Somayaji直言,“沒有技術理由認認為蘋果IAP 在反欺詐上一定優于其他頭部第三方支付方案。”法官對這一點表示同意。
3、第三方支付可以無縫兼容iOS
從工程角度來看,iOS開發者可以使用成熟的SDK,例如Stripe的Swift SDK,把第三方支付無縫嵌到App中;而iOS的“縱深防御、行為限制、應用簽名、自動更新”等系統級安全機制,與第三方支付不僅不會沖突,而且相互兼容。
4、韓國與荷蘭已證明第三方支付可行
在韓國與荷蘭,蘋果已經允許特定場景下的第三方支付,并提供了技術集成機制;并無證據表明因此破壞了iOS的安全與隱私,以及威脅到了用戶的支付安全。之所以當地開發者使用的不多,不是他們擔心第三方支付不安全,而是缺乏經濟激勵——蘋果對此仍要收取26%或27%的傭金,加之5%左右的第三支付處理費,甚至比IAP交易環節30%的傭金還高。
三、法官:我同意Epic的觀點
法官主要采納了Epic專家證人的觀點,他認為“iOS更安全”主要是操作系統層面的工程成果;“IAP唯一”并不是安全的必要條件;讓開發者在IAP與第三方支付中選擇,在技術與風控上可做到同等安全,甚至更優:
1、iOS整體更安全≠支付只能IAP:法官認可iOS整體安全表現優于安卓/Windows,但他把這個結論與“支付方式選擇”切開了,即操作系統安全與是否“只用IAP支付更安全”并非強綁定關系。
2、蘋果并未證明為何必須使用IAP:法院認為IAP相對第三方支付沒有清晰的安全優勢;iOS已有的系統級安全機制與“開發者自由選擇支付渠道”可以兼容;且第三方支付因交易量更大,反欺詐能力甚至優于IAP。
3、來自實物交易與海外實踐的背書:實物商品及服務的第三方支付慣例,以及韓國/荷蘭已放開的數字交易第三方支付機制,不僅證明技術上可行,且未見iOS整體安全被削弱;此外App Store自家規則也對某些場景允許例外,例如企業服務、亞馬遜prime video均可以使用第三方支付。這些證據都削弱了“非IAP必然不安全”的推斷。
最終,蘋果的“IAP支付安全論”不僅未獲認可,法官還認定蘋果在iOS應用內支付解決方案市場具有壟斷地位,且存在“限制市場競爭、保護壟斷利潤”的反競爭效應。
詳見澳大利亞聯邦法院Epic Games, Inc v Apple Inc [2025] FCA 900判決書第(v)章應用內支付-處理解決方案-[5443]至[5623],判決書在線閱讀鏈接:
https://www.judgments.fedcourt.gov.au/judgments/Judgments/fca/single/2025/2025fca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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