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瀘州市公安局江陽區分局
關于加強瀘州酒要會銀河左岸音樂節期間
“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管控的通告
為維護瀘州酒要會銀河左岸音樂節期間空域安全秩序,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加強“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01
管控對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
02
管控區域和時段
(一)管控區域:
瀘州原藍田機場相關空域(東起何家壩機場路口,西至原藍田機場候機大樓入口,南起G246國道何家壩至原藍田機場入口,北至原藍田機場長江河岸以內范圍低空空域),示意圖紅色區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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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控時段
2025年10月4日00:00至10月7日24:00。
03
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區域和時段內,禁止上述“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涉及賽事保障、應急救援、警務執勤、農林植保、電力巡線、緊急醫療等特殊任務飛行的,報軍、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飛行。
(二)相關從業單位和廣大市民應主動配合民航、體育、公安等部門,對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員、器具信息進行登記管理工作,同時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
(三)對于違規飛行“低慢小”航空器以及非法破解無人機安全控制信息系統等違法行為,軍隊、民航、公安等有關部門將依法查處;違反《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4
特殊飛行申請
確有飛行活動需求的單位或個人,在UOM(民用無人機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申請且批準后,于2025年10月3日12:00前,持飛行活動審批、操作資質、商業保險等材料至瀘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報備。
聯系人(電話):張鴻源(13982788838)
群眾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以撥打110舉報電話舉報。
特此通告。
瀘州市公安局江陽區分局
2025年10月2日
來源 | 治安管理大隊
編輯 | 吳倩
審核 | 賈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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