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一定會起訴瑞達的,因為你作為一個法律教培機構,根本違約,我覺得很過分。但比較幸運的是,瑞達不用請律師,我也不用請律師,咱們都是法律專業人士。但比較諷刺的是,可能書記員、法官會是我們的學生,讓他們看你們這么不堪,很諷刺。”
沒想到,法考培訓機構也有“真槍實戰”的時候。繼“三國法一姐”楊帆宣布離開前東家“北京瑞達成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瑞達”)后,10月15日晚,刑法教師劉鳳科、商經法教師劉安琪、民訴法教師韓心怡也公開表示將離開瑞達。
劉鳳科等人委托律師向瑞達、北京友邦文化藝術培訓學校發送的解除《獨家授課編書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的律師函提到,瑞達連年虧損、且存在諸多違法、違反股東間約定的行為,股東違規借款、不能按時支付課酬、裁撤直屬分校、裁撤員工、違規扣減員工工資待遇、邊緣化授課教師等。
劉安琪公開確認了給瑞達發送解約函一事。三名老師均表示,雖然目前暫時沒有新東家,但是會繼續錄制免費課程、編制排版友好型教材。
“縱然萬般不舍,還是做出了這一艱難的決定;此時發現,淚水早已濕潤了眼眶。”劉鳳科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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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達“變天”并非首次。
法考客觀題考試結束后的9月15日,“三國法一姐”楊帆官宣加入北京方圓眾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眾合”)。
次日,瑞達發聲明稱,楊帆有違《獨家授課編書協議》的約定,后續亦有可能涉嫌著作權侵權,并且涉嫌違反《股權轉讓協議》的相關約定等。
楊帆則回應稱,瑞達等公司有在先的、嚴重的違約行為,極大地損壞了自己的利益,自己此前已經發出了解約函。
而瑞達此次風波中,除了劉鳳科等三名教師,民法教師李勁松也發文稱將與瑞達分道揚鑣,“和安琪、怡寶不同,他們與瑞達有約定,叫解約。而我,很可笑的是,我和瑞達本沒有合同,我一直都只是個編外人員,只不過我把自己當成了他的一份子。”
“法度law”注意到,就在今年10月10日,瑞達還官宣了法考新考季的教師陣容,其中便包括劉鳳科、劉安琪、韓心怡,不過僅僅過了五天,三人就公開宣布離開瑞達。截至目前,暫未檢索到瑞達一方關于此事的回應。
瑞達“變天”,誰躺贏?不少網友調侃稱“真正的商戰是等對手解散”“我不知道啊,他上來就給自己兩刀”“接眾合老板的事業運”。
微博博主@我是律師的朋友分析認為:解約效力的關鍵在于三位講師能否單方解除《獨家授課編書協議》,核心在于解約事由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若瑞達存在根本違約(如未按約支付報酬、提供資源),或合同履行中出現欺詐、脅迫等法定情形,講師方依法享有解除權。否則,單方解約可能構成違約,需承擔相應責任。
律師函是講師方正式表達解約意愿并申明理由的方式,但其本身并不直接產生解約的法律效力,主要起告知和催告作用。若瑞達對解約提出異議,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法院或仲裁機構最終確認解約是否成立。
若雙方進入爭議解決程序,焦點可能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違約金是否合理:協議中若約定了高額違約金,法院可能依據對方抗辯及相關法律規定,根據實際損失等因素予以調整。
二是競業限制的效力:若協議包含競業限制條款,其有效性及經濟補償的支付方式(例如,經濟補償能否包含在工資中)等將成為關鍵。
此事件的后續發展,取決于雙方協議的具體約定、解約所依據的事實與證據,以及可能的法律程序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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