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史上,朝貢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經常出現的一種關系。按照常理,一國征服另一國,或者另一民族、部落等,就要求被征服者提供貢金、貢品,以此來緩解戰爭的威脅。然而在中國古代,朝貢卻演變為了“薄來厚往”的虧本買賣。周邊部落象征性地提供一些物產,而中原王朝則進行大規模的賞賜。有人批準這種買賣是以中國之財,養四夷之勢。為什么中國的朝貢貿易會變得如此扭曲呢?
實際上,中國早期的朝貢制度和世界各地是相近的。在上古時代,一個部落征服另一個部落,即要求被征服的部落、方國提供貢品,這就是賦稅的起源。古人還設想了一些完美的貢賦制度,例如《禹貢》中提到了“五服”,也就是按照距離的遠近,將天下分為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五個區域,每個區域上貢的頻率、多少、物產各部相同。一般來說,距離越遠,上貢的頻率越低,數量也越少。除了“五服”之外,還有“三服”“九服”的說法,都是以地理遠近為依據來劃分的。
![]()
從夏商周到春秋戰國,地方實行的貢賦制度基本都是一脈相傳的。諸侯國需要向中央繳納貢賦,此貢賦必然也成為了王室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而一些較為偏遠的諸侯國可能僅僅是中央名義上冊封的,中原無法控制,因而也只要求其進貢少量的物產作為臣服的象征,例如楚國對周王室的進貢物品僅僅是包茅而已,只有象征意義,沒有經濟價值。
先秦時期的朝貢,是地方對中央的義務,是賦稅制度的起來,同時也是強大國家對周邊部族的經濟霸權。因此,中央不會對朝貢者進行經濟賞賜。因此,先秦時期的朝貢者數量和國家的強盛息息相關,國家強盛了,征服部族多,朝貢者也就多。國家衰落了,就會出現“荒服者不至”的情況。
![]()
秦漢之后,朝貢制度發生了本質的變化。秦朝統一了六國,使得過去向周天子朝貢范圍內的諸侯、部族全部被納入到了郡縣制的管轄之內。由于行政制度、經濟制度的變革,過去的貢賦制度早已被直接的徭役、稅收取代,內地也就不再存在朝貢了。而秦朝短暫,也沒有周邊部族朝貢的記載。
到了漢代,開始廣泛和周邊的國家、部族發生聯系,新的朝貢制度開始形成。漢朝初期,推行郡國并存制,因而要求地方諸侯向朝廷上貢,直到漢文帝時期才停止。對外方面,漢初和匈奴和談,“奉金千斤以結和親”、“歲奉匈奴絮、繒、酒米、食物各有數”,其實質就是漢朝向匈奴進貢了。
漢武帝時期,國力強盛,中斷了對匈奴上貢的恥辱歷史,還對匈奴發動了多次大規模的反擊戰爭。同時,漢武帝也不斷向周邊擴張,勢力范圍迅速擴大。而被漢朝征服的部族,就需要納子為質,并向漢朝上貢,以表示臣服。西域諸國、鮮卑、烏桓、南匈奴等都曾對漢朝朝貢。
但漢廷同樣意識到,光靠軍事力量無法控制北方的游牧民族,自己的軍事力量也難以深入漠北。為此,漢朝就想出了“以夷制夷”的方式,也就是扶持臣服于自己的部落,以此來抵御其他部落的進貢。為了讓這些部落安心地為漢朝守邊,漢朝就給于臣服者大量的物資和金錢以作為賞賜,例如呼韓邪單于首次朝貢時,漢朝賞賜了“黃金二十斤、錢二十萬、衣被七十七襲、錦繡綺縠雜帛八千匹、絮六千斤”。可見,其賞賜數量之多。余英時認為,漢朝對匈奴的賞賜,已經遠超過去對匈奴的進貢。
![]()
如果光算經濟賬,漢朝一定是虧本了,畢竟拿著這么多錢送給了周邊部族,使得財政的壓力加大了。但如果考慮到政治、軍事因素,那又是劃算的。如果不推行賞賜政策,那愿意來臣服的部落就少之又少,要么是被漢朝征服的小部落,要么是在草原競爭中失敗而尋求漢朝庇佑的殘余勢力。想要維持對這些部落的軍事管理,其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不僅如此,漢朝還需要調集重兵駐扎邊疆,調集大量的糧草到邊疆,其駐扎的成本也十分高昂。一旦發生戰爭,其運輸成本必然成倍增加。況且,戰爭會加速軍隊的死傷,也會加重對北方經濟的破壞。漢武帝戰爭幾十年,搞得天下戶口減半,民不聊生。相反,拿出部分錢來賞賜臣服部落,能夠吸引更多部落來投靠,可以達到“以夷制夷”“以夷攻夷”的效果,并減少了自身在軍隊、財政、糧草上的損耗。
除此,漢朝大量給游牧民族送物產,還有一個目的,就是想讓游牧民族在經濟上依賴于漢朝。一旦經濟依賴了,那這個部落就不會隨意和漢朝鬧翻。如果鬧翻了,漢朝就中斷互市,禁止食鹽、茶葉、鐵器等資源輸入草原,以此來搞經濟制裁。但實際操作中,漢朝卻發現了不能隨意制裁,因為一旦搞制裁,游牧民族就會直接來搶,引發了戰爭。
這種政策的確在對付匈奴上發揮了很好的效果。東漢時期,南匈奴、烏桓、鮮卑等各部都在巨大經濟利益的誘惑下名義上臣服于漢朝,并對北匈奴發動了戰爭,最終消滅了北匈奴勢力。
由于朝貢制度的重新確立,漢朝的“天下觀”也逐漸形成。漢朝人已經有了天朝上國的自我優越感,他們甚至將任何來中國的使者都稱為朝貢者。在漢朝文獻的記載中,安息、大秦、日本等國都向漢朝朝貢。漢朝不僅要對來朝使者進行賞賜,還要頒發一些印章,冊封一些官職,以此彰顯自己天朝上國的威望。例如,日本有部落來朝,漢朝即賜印授;緬甸撣邦來朝,漢朝冊封為漢大都尉。
![]()
這些所謂的“來貢”“來朝”都是以中國自己的口吻記載的歷史,是單方面的臆想。也有可能是地方官員為了某種目的,故意將他國使團或者他國的商隊翻譯為“來朝”“來貢”。一支使團如果不說自己是朝貢者,很可能就見不到皇帝;而商人想從漢廷獲得賞賜,也可能冒充使團。而引薦的官員為了吃回扣,也樂于在翻譯上動手腳,讓皇帝高興。
自漢朝確立這種朝貢的模式后,就一直延續了下來,后來的朝代基本是延續和完善,沒有太大的變化。唯一出現一些變化的是元朝。元朝是蒙古族建立的,而蒙古族是草原部落,他們認為要上貢來真的。蒙古人征服各部后,會要求各部落承擔六大義務,也就是“朝貢、納幣、朝獻、聘問、問難”。
![]()
元朝的這個政策原本就是比較普遍的規則——被征服者對征服者的義務。不過元朝的這個政策卻讓緬甸、高麗、越南等周邊國家感到十分不適應,因為他們之前都是名義上臣服獲得賞賜,如今不僅無法獲得賞賜,還要向元朝繳納貢賦。。不僅如此,元朝還按照草原管理,派人去臣服國收稅、修建驛站、甚至駐扎軍隊,這的確是有點出乎各國預料。
元朝為了讓更多的國家向自己納貢,就出兵海外,不斷對日本、高麗、緬甸、越南、占城、蘭納、爪哇等發動戰爭,目的就是要讓這些國家徹底稱臣納貢。當然,這些戰爭大部分是失敗的,最終向元朝納貢的國家只有高麗、緬甸、越南等。
而明朝建立后,吸取元朝的教訓,停止對海外各國的戰爭,發布了十五個“不征之國”。同時,為了吸引各國來朝貢,明朝進一步采取“薄來厚往”的政策。在明朝大規模資金的賞賜下,周邊各國,甚至印度洋沿岸各國都和明朝建立了朝貢聯系,就連日本也在經濟危機爆發的時候向明朝朝貢,以此拯救危機。只要是名義上的臣服者,明朝就會冊封王、都司、衛、法王、宣慰司等封號,以此來彰顯自己天朝上國的地位。
![]()
所以,明朝的朝貢制度和漢朝是一致的,不過規模更大,賞賜更多,制度更加完善。同時,任何國家來訪問北京,都可能被記載為“朝貢”。在明朝的史料中,西班牙、荷蘭、俄羅斯都被記載為朝貢國。例如明朝末期,有俄羅斯使團來中國訪問,但明朝記載為俄羅斯來朝貢了。但是他們在北京呆了幾天,死不承認自己是朝貢的,然后又被趕出去了,拒絕建立聯系。
同樣是一件事,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國家卻有著不同的記錄。比如明朝記載的“隆慶和議”是俺答汗接受明朝的冊封,向明朝朝貢,明朝賞賜。而蒙古史料記載的是明朝皇帝擔心被大汗攻打,所以上尊號,上貢,給賞賜。明朝時期,卻實有因為朝貢問題而引發的戰爭,比如日本在東南沿海的“爭貢之役”,瓦剌發動的“土木堡之變”以及俺答汗的“庚戌之變”。
越到近代,留下的文字資料越多,朝貢的虛偽也暴露無疑。而其他民族、國家留下的文字,更是將朝貢的可笑一面展現給了人們。比如,清朝乾隆年間,英國馬嘎尼爾使團來中國訪問,然后翻譯官一陣忽悠,就將之上報為英國使團來朝貢了。乾隆聽說后,對“來朝貢”的使團非常重視,安排了最好的排場進行招待,對進行打賞。但見面后,英國人當面說出了自己的意圖,乾隆才知道他們不是來朝貢的,而是來談判的,所以將之驅逐。
![]()
還有同時期的暹羅等國,他們想和中國建立外交關系,但是中國古代沒有政策的外交關系,只有封貢關系。暹羅的文書來了后,翻譯官只能改成朝貢的文獻,如此才能被中國的傳統制度所容納。
所以,古代文獻記載的“朝貢”,不過就是中原王朝用大量的資金來編造給百姓聽的謊言罷了。這樣的謊言挺多了,總讓人有“天朝上國”“閉關自大”的想法,以至于中國人沉醉于自己打造的虛假盛世中,不能自拔,而別人卻已經領先于我們。直到現在,許多國人依然沉醉于這種“天朝上國”的優越感中,刻意回避他國的優點,只關注世界各國的不足,甚至認為自己“遙遙領先”,可以隨意通過某種物產來掐他國脖子,可以隨意讓他國“嚇尿”等,想想也真是悲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