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二十三年,病重的北魏孝文帝元宏在彌留之際,召集群臣,指著太子元恪生母高氏,以微弱卻堅定的聲音下令“子貴母死,古今成制,豈可因私廢公”,年僅二十余歲的高氏隨即被賜自盡于瑤光寺。
這并非孤例,從道武帝拓跋珪確立“子貴母死”制到宣武帝元恪廢除此規的近百年間,七位太子之母血染宮墻。
《魏書》《資治通鑒》中“賜死”“幽禁”“自盡”的記載,既是帝王鐵腕抉擇,亦是北魏這個游牧民族漢化時,為破解“母族干政”困局所采取的極端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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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貴母死”制度的誕生,并非憑空想象,而是道武帝拓跋珪在統一北方的戰火中,用鮮血換來的政治覺醒。
《魏書·皇后列傳》開篇便點明:“魏氏王業之興,雖云出自神元,至于昭成,世崇儉質,妃嬪之列,并無位號。道武追尊祖妣,皆從帝謚為皇后,始立中宮,余妾或稱夫人,多少無限,然皆有品次。”
這段記載背后,藏著北魏早期“母族勢力尾大不掉”的隱患。作為鮮卑拓跋部建立的政權,北魏建國初期仍保留著濃厚的游牧部落傳統,“母以子貴”不僅是倫理常態,更意味著太子生母的家族(即“母族”)將獲得掌控朝政的實權。
道武帝拓跋珪親身經歷的“后燕之亂”,成為他確立此制的直接誘因。
《資治通鑒·晉紀三十一》記載,公元397年,道武帝率軍攻打后燕,俘獲后燕君主慕容寶的母親蘭氏。彼時后燕國內,蘭氏家族憑借“太后母族”身份專權,子弟遍布朝堂,慕容寶雖為君主,卻處處受制于母族,最終導致國勢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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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這一幕的拓跋珪,深知“母族干政”對皇權的侵蝕,他自己的母親賀蘭氏,正是來自鮮卑賀蘭部。當年父親拓跋寔去世后,賀蘭部憑借“母族”身份干預拓跋部內政,若非他憑借智謀突圍,拓跋部早已分崩離析。
更讓道武帝警惕的,是北魏內部的“部落聯盟”根基。早期拓跋部的統治,依賴于與賀蘭部、獨孤部、慕容部等鮮卑大族的聯姻,皇后的選擇往往是政治聯盟的結果。
《魏書·外戚傳》記載,道武帝的皇后慕容氏,便是后燕慕容垂之女,其背后是強大的慕容氏勢力;而太子拓跋嗣的生母劉貴人,出身獨孤部,家族手握兵權。
道武帝清醒地意識到,若太子繼位后,其生母憑借母族勢力干預朝政,輕則皇權旁落,重則引發部落混戰。
畢竟,鮮卑部落“兄終弟及”“母族掌權”的傳統深入人心,若不打破這一傳統,北魏將重蹈后燕、前秦“因外戚而亡”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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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公元396年,道武帝在冊立太子拓跋嗣后,以“防外戚專權”為名,下令賜死太子生母劉貴人。
《魏書·太宗紀》記載,拓跋嗣因母親慘死,悲痛欲絕,竟逃出皇宮,道武帝無奈之下,只得改立次子拓跋紹為太子,同時賜死拓跋紹生母賀夫人。
這一“寧可錯殺,不可留下隱患”的決絕,徹底確立了“子貴母死”的鐵律。道武帝在詔書中直言:“昔漢武帝將立鉤弋夫人之子,以其年稚母少,恐女主顓恣亂國家,遂賜死鉤弋。朕今遵其故事,為長久計。”
他將自己的決策比作漢武帝賜死鉤弋夫人,試圖用中原王朝的歷史先例,為這一鮮卑式的殘酷制度披上“漢化”的外衣。
道武帝之后,“子貴母死”制度成為北魏歷任皇帝的“祖制”,即便帝王心有不忍,也難以違背。《魏書》中關于“太子立,母賜死”的記載,幾乎貫穿了整個北魏中期。每一次賜死的背后,都交織著皇權、宗室、母族的復雜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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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元帝拓跋嗣繼位后,雖因母親劉貴人之死對“子貴母死”心存芥蒂,但在立太子拓跋燾時,仍不得不遵循舊制,賜死太子生母杜貴嬪。
《魏書·世祖紀》記載,杜貴嬪出身漢族官僚家庭,其父杜超為北魏重臣,手握軍權。
杜貴嬪被賜死后,杜超雖心懷不滿,卻因“祖制不可違”而不敢反抗,只能通過加倍輔佐太子拓跋燾來保全家族。這正是道武帝設立此制的初衷:通過削弱母族勢力,迫使母族只能依附于太子,從而避免與皇權對抗。
太武帝拓跋燾時期,“子貴母死”制度的執行更為嚴苛。他在冊立太子拓跋晃后,不僅賜死太子生母賀氏,還將賀氏的家族成員盡數調離京城,安置在邊境地區。
不過,這種“斬草除根”的做法,也埋下了隱患。太子拓跋晃因母親慘死,與父親產生隔閡,最終在宦官宗愛的挑撥下憂憤而死,太武帝后來雖處死宗愛,卻也為北魏中期的皇權動蕩埋下伏筆。
獻文帝拓跋弘時期的“李夫人之死”,則將“子貴母死”的殘酷性推向極致。《魏書·顯祖紀》記載,獻文帝的皇后李氏,為漢族士族出身,溫柔賢淑,深得獻文帝寵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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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李氏生下太子元宏(即孝文帝)后,獻文帝因不忍處死愛妻,曾試圖廢除“子貴母死”制度,卻遭到以馮太后為首的宗室大臣強烈反對。
馮太后直言:“道武皇帝立此制,為的是國家長治久安,陛下若因私廢公,他日母族干政,誰能擔責?”最終,獻文帝不得不含淚賜死李氏,將太子元宏交由馮太后撫養。
而這位馮太后,正是“子貴母死”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她以“養母”身份臨朝聽政,成為北魏中期實際的掌權者,也將“子貴母死”制度推向新的高度。
孝文帝元宏時期,“子貴母死”制度開始顯現出“異化”的跡象。孝文帝立太子元恪時,按照祖制賜死太子生母高氏,但此時的“賜死”已不再單純是“防母族干政”,而是摻雜了后宮權力斗爭。
《魏書·皇后列傳》記載,高氏與孝文帝的皇后馮氏(馮太后侄女)素有嫌隙,馮氏借“子貴母死”之名,不僅賜死高氏,還將高氏家族誣陷為“謀逆”,盡數誅殺。
這一事件表明,“子貴母死”制度已從最初的“皇權保障工具”,淪為后宮爭權奪利的武器,其設立的初衷,正在被權力的欲望逐漸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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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子貴母死”制看似解決“母族干政”,卻制造百年深層困局——其以“犧牲母親”割裂鮮卑傳統與中原制度矛盾,終在漢化中暴露荒謬殘酷。
本質上,該制度是鮮卑游牧傳統與中原皇權的“畸形結合”。鮮卑保留母系繼承殘余,母族勢力強大;中原多以“抑制外戚”“設輔政大臣”溫和防外戚專權,北魏卻“一刀切”賜死太子生母。
道武帝欲以中原“皇權至上”改造鮮卑“母族傳統”,操之過急的極端糅合,反加劇二者沖突,孝文帝將其納入中原禮制時,便遭大臣李彪以“非仁君所為”強烈反對。
更致命的是,制度雖遏制“母族干政”,卻催生“養母干政”。馮太后便以太子養祖母身份臨朝聽政二十余年,廢黜獻文帝,印證制度僅將“母族干政”替換為“養母干政”。
宣武帝元恪時,因不忍悲劇、漢化加深引發傳統與倫理沖突,且大臣紛紛上書,其下詔廢除“子貴母死”制。此詔終結百年宮闈血案,卻因太子生母胡氏專權亂政、引發“河陰之變”,為北魏滅亡埋下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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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魏書·皇后列傳》,“子貴母死”制度下的犧牲女性多僅寥寥數語記載,如“劉貴人,太子嗣母,登國十一年賜死”,她們無姓名事跡,只剩“太子母”標簽與“賜死”結局 。
她們是北魏在“漢化”與“傳統”間掙扎的縮影,也是權力斗爭中最無辜的犧牲者。正如《魏書·史臣曰》所評“矯枉過直,非徒乖先代之典,亦終貽后嗣之殃”。
百年后北魏分裂,維護該制度的宗室大臣湮沒于歷史,唯有平城宮殘垣與《魏書》記載訴說宮闈血史。
此制雖消亡,但背后“權力與倫理”“傳統與變革”的思考穿越千年,啟示后世:真正的長治久安,靠的是尊重人性、堅守倫理與克制權力,而非殘酷制度。
參考資料:
[1]馬子駿.子貴母死制與北魏專制皇權的確立[J].中國故事
[2]苗霖霖.北魏“子貴母死”制再探討[J].云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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